屈穎妍1:裝修事件發文向政府施壓,疑濫用傳媒權力,以權謀私

近日圍繞建制派傳媒人屈穎妍的爭議越來越多,繼早前有傳媒人踢爆她扭曲歷史事實來批鬥政府及特首,以及批評她自2014年起不斷以手中的筆撕裂社會,最近她更涉嫌公器私用,就自己與地下鄰居在其裝修事上的爭執,濫用作為傳媒的第四權,在媒體寫文章,不但標籤對方為「黃絲惡霸」,還疑似向部門施壓,向阻礙自己裝修的鄰居開刀。

事緣4月7日屈穎妍在《大公報》發文,指去年底開始大裝修自己的村屋時,遇到「惡霸鄰居」,力數對方不是,以及狠批政府部門「不作為」,沒有控告對方佔用公共空間,她的粉絲讀者紛紛替她不值。怎知兩天後(9日),一個裝修師傅自拍視頻,歸納網上資料所得,爆出住在村屋2樓和3樓連天台的屈穎妍夫婦,因近日家中進行大裝修,涉嫌對地下單位鄰居造成滋擾,雙方引起爭執。

視頻一出,立即引起公眾注意,市民進入該鄰居太太Esther Cho的Facebook看到其在三月發佈的不同視頻,才令屈穎妍裝修事件真相大白,視頻立即流出,在不同手機和Facebook群組瘋狂轉發。其中幾個視頻看到屈穎妍的丈夫林超榮說話下流無賴,令人吃驚。他不是香港電台的時事節目主持人嗎?但為何一位文化界的資深傳媒人的行為與一些砵蘭街爛仔沒有分別?


裝修師傅拍片引發更多視頻流出,真相公諸於世 

根據Esther Cho在3月8日和17日發放的視頻中的雙方對話及對罵,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去年11月開始,屈穎妍與丈夫所擁有的荃灣三棟屋村的單位進行裝修,歷時已經5個多月,引致地下單位的租戶飽受滋擾,包括裝修的聲浪令小孩不能集中上學校的網課,疫情期間裝修工人出入經常不戴口罩、門口滿佈沙泥、及經常堆滿一包包的英泥,Esther的丈夫Tony Wong每天下班後都要在門口大清洗、消毒、和抹乾地面。

今年2月,正當新冠疫情的高峰期,屈穎妍希望更換廁所喉管,要求在鄰居門口開鑿「糞渠」,但鄰居擔心,由於疫情正值高峰期,如打開通往化糞池的喉管,病毒容易流出,令他們有感染的風險,要求對方推遲工程。怎知屈穎妍霸王硬上弓,立即找來裝修師傅強行掘地。地下鄰居發現了,非常生氣,報警阻止了工程。之後屈穎妍向地政處和食環署舉報,指對方在屋前擺放雜物,非法佔用官地,政府人員到埸,雙方僵持不下。最後地下的鄰居把所有雜物升起離地,掛在外牆上,避過了違法的風險,因此地政署沒有檢控。之後屈穎妍在《大公報》寫文章炮轟地政處和食環署不檢控,並稱鄰居是黃絲。

今年三月,屈穎妍向地政處和食環署舉報,指對方在屋前擺放雜物,非法佔用官地,政府人員到埸,雙方僵持不下。圖為屈穎妍在現場與鄰居爭執期間,舉起手機拍攝對方。圖片:Esther Cho3月17日在FB發放的視頻截圖

4月9日,一個裝修師傅自拍視頻爆出事件,同日市民進入該鄰居太太Esther Cho的Facebook看到其在三月發佈的不同視頻,才令屈穎妍裝修事件真相大白,視頻立即流出,在不同手機和Facebook群組瘋狂轉發。
去年11月開始,屈穎妍與丈夫所擁有的荃灣三棟屋村的單位進行裝修,歷時至今已有5個多月,引致地下單位的租戶飽受滋擾,門口滿佈沙泥、及經常堆滿一包包的英泥,戶主Tony Wong每天下班後都要在門口大清洗、消毒、和抹乾地面。圖片:Esther Cho Facebook


在《大公報》連發兩文力數鄰居不是,自己的錯隻字不提 

先不討論以上誰對誰錯,事件反映了一個更大的問題:傳媒的道德操守。這名經常打壓政府和特首,作「道德判官」的屈穎妍,竟然用自己傳媒人的身份在其《大公報》專欄《妍之有理》一共發了兩篇文章,批評地政處不執法,妖魔化鄰居為「黃絲惡霸」,但卻隻字不提自己的錯處,掩蓋了整件事件的來龍去脈,明顯濫用了傳媒的權力,為自己辯護。

在4月7日,她發了第一篇文章, 題為《原來,要做守法順民這麼難》,講述自己家裡裝修遇到的不平事,文章第三段,她寫到:「這世界總會有些橫蠻無理的人,我倒楣,碰到個惡霸鄰居住在樓下。」 ,之後稱鄰居放在屋外的雜物阻礙她進行換喉工程, 於是和對方商討,「誰知,惡住客一句“冇得傾”」。。。公眾從這幾句得出的印象是,這家鄰居是惡霸!跟著文章的矛頭直指食環署和地政署。「兩次視察後,又等了個多星期,地政署再派人來貼警告信,提醒住客限期前不把雜物搬走,就來清場。」

以筆者的傳媒經驗,地政署一向做事怠慢,再加上工作量非常大,一個這樣的投訴起碼要等幾個月才會處理,一個星期其實是破了紀錄,明顯由於屈穎妍的傳媒身份已經給了部門很大的壓力,怎敢怠慢!而地政處人員到達現場視察當天,亦有疑似是屈穎妍或丈夫林超榮安排的電視台在現場拍攝,已經無聲無息地加大了傳媒的壓力!根據她的文章指出,地政署人員在限期當天來到現場,竟然帶了「三十多人、兩架大貨車」,清理幾件雜物,包括一些膠凳、一張摺枱、和一個洗衣機,竟然出動如此陣容,明顯代表部門屈服於她的傳媒壓力,相信已經對她有偏私。

可是,當天由於地下鄰居已經將物件掛上牆上,地政署官員向屈穎妍解釋 ,由於東西離了地,就不屬於霸佔官地,因此沒有檢控,地政署明顯是根據法例執法,但平日滿口「道德」的屈穎妍在文中卻蠻不講理狠批對方是“懶惰官僚”,寫到「終於明白,原來要做守法順民那麼難,怪不得一街都是惡霸,只要夠惡、夠爛,你就可以目無法紀,你就可以為所欲為,而這些惡人,其實都是懶政官僚助長養成的。 」,疑似加大力度向部門施壓。

在4月7日,她發了第一篇文章, 題為《原來,要做守法順民這麼難》,講述自己家裡裝修遇到的不平事,文章第三段便形容地下住戶是「惡霸鄰居」,對方沒有一支筆在手,完全沒有還擊之力。圖片:大公報截圖



文章標籤鄰居「黃絲惡霸」向部門加壓處理其投訴 

4月9日,屈穎妍在同一個專欄再發表《集體不作為》一文,直指鄰居是黃絲惡霸,並就同一事件咬著部門不放。「前天我在小欄寫了篇文章,講述家居裝修期間遇到黃絲惡霸霸佔官地阻礙工程一事,引申出香港一個公務員系統的嚴重問題,就是人人在玩音樂椅,少有人真心想為市民解決貼身民生問題。」這是誹謗性言論,無論對方是否黃,人們應該對事不對人,看人不應看顏色,屈穎妍身為藍的就必定是對? 事實剛剛相反!她的言論可以說99%都錯!

一直以來,她的文章慣性在社會激起泛政治化風氣、令市民對事對人以立場先行,令社會撕裂,而只要把對方打為公眾敵人,就有千軍萬馬的市民支持她的言論,增加社會仇恨。根據筆者的分析,她在文章把鄰居打為“黃絲”似乎是為了把對方妖魔化,讓廣大的讀者站在她的一邊。把人標籤化是極為膚淺而且傷害社會的思想 ,而這位萬眾仰慕的作者,竟然有這種思維,是香港的悲哀! 

在文中,屈穎妍更愚蠢到把鄰居擺放雜物在屋外,比喻為露宿者“瞓街”霸佔官地,寫到「有朋友投訴露宿者長期霸佔官地,影響市容及衞生,情況如同我樓下惡霸的霸地事件」。香港的住屋問題令很多低下階層無法支付租金,唯有露宿,露宿者是社會問題的受害人,她這樣寫反映她沒有同情心,而且對社會議題完全不了解。香港露宿的問題是任何真正做傳媒的人都已經知道的事,作為傳媒,她應該寫文章解構香港的住屋問題,以及提出如何解決露宿的問題,但她似乎利用了露宿者的比喻,吃人血饅頭, 來達到自己聲討政府部門的私人目的。

在文章最後,她指出一些政府部門「少做少錯,不做不錯」陋習,放在自己的事件中,令到讀者認同她,從而支持她指控部門沒有檢控鄰居佔用官地放雜物是“不作為”,似乎目的是要加壓,逼使部門處理她對鄰居的投訴。 

除了在大公文匯網刊登以上兩篇文章,她更在自己擁有24萬內地粉絲的“屈穎妍”微博戶口發布,一如以往,建制派報章香港G報、和點新聞也在其專欄裏,轉載了她的文章(G報轉載了兩篇文章,而點新聞轉載了第二篇“集體不作為”的文章)。 

4月9日,屈穎妍在同一個專欄再發表《集體不作為》一文,直指鄰居是黃絲惡霸,並就同一事件咬著部門不放。




使用第四權而得益? 做法涉嫌有利益衝突 違反傳媒操守 

屈穎妍的做法涉嫌有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她會因應文章引起的社會壓力而得益,例如令對方讓步讓她進行裝修工程。

準確(accuracy)和公道(fairness)是傳媒第一守則。傳媒必須準確和公道的報道社會事件,她是當事人,怎可以利用她的職權在傳媒發表文章幫助自己的個案?這種文章怎會準確和公道?如非準確和公道,只會誤導讀者,美其名是反映政府的工作漏洞,但這顯然是用其傳媒第四權打壓政府部門以及鄰居,而對方只是普通平民無力反抗,這已經造成不公!

獨立性(independence)也是傳媒的金科玉律,傳媒應該獨立於被訪者,作出沒有利益考慮的報導。因此這類報道應該是由第三者作出,而這人是不認識雙方的,才會獨立,有獨立的思考,不受制於雙方。現在她的文章為自己辯論,完全失去了獨立性,讓她的名聲受損。 

這些傳媒守則可以防止傳媒濫權,是每位專業記者的基本知識。為何她會沒有這種基本的傳媒操守知識,是否與她缺乏專業受訓有關? 這名前《壹週刊》副總編輯出身於經常濫用新聞自由,違反傳媒操守的《壹傳媒》集團,耳濡目染之下,是否已經習非成是?

1995年8月底,當年任《壹週刊》中國專題記者的屈穎妍等人到福州採訪軍事演習,被中方指非法竊取國家機密,福建省國家安全廳對他們進行了審查,查明屈穎妍等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扣留多天後將他們驅逐出境。在任職《壹週刊》期間,她曾因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報道而被控誹謗,而且罪成。這是否也多少反映她的傳媒操守?這個曾經效力於《壹傳媒》黎智英的愛將,後來怎會成為“愛國人士”的呢?這一直是外界的一個謎。圖片:網上


就算撇開她的身份的利益衝突不提,她的兩篇報道有沒有違反這些守則?在其兩篇文章中,作者屈穎妍力數鄰居及政府如何不對,例如指出地下是公眾地方,把雜物放在公眾地方是違法,但卻對自己的錯隻字不提,包括:自去年大概11月至今她家的裝修工程不斷滋擾樓下住客、令對方孩子不能上網課、爸爸每天帶着疲累的身子回家要清洗門口、灑上消毒劑清潔。還有強行要求在疫情期間,要求在人家門口打開喉管做工程,令對方一家人蒙受染上新冠病毒的風險。。。為何這些重要的事件篇章不會在她的文章刊出來呢?

第一,這已經是報道上的不準確,因為沒有全面的表述整件事情,只把事情的一部份寫出來,“模糊了”讀者視線。第二,文章內容明顯不公道。第三,文章沒有獨立思考,有個人利益考慮在裏面。如果這些基本操守也不能遵守,屈穎妍實在不能再繼續當傳媒,否則會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嚴人寬己就是屈穎妍一向對待政府及特首林鄭月娥的手法,竟然她對待小市民也一樣。這其實是她寫作的一貫技倆,大多淹沒事情的來龍去脈和道理,把一個錯誤誇大,蓋過其他的事實,因此她的文章經常是片面的,扭曲了事實,每每對文章的當事人非常不公。

樓下住戶太太Esther Cho在3月26日,在Facebook寫了這個帖文,反映她對屈穎妍的嚴人寬己態度有親身體驗。圖片:Esther Cho Facebook截圖



涉嫌利用其傳媒界的影響力,加強輿論的力度?

在這事件上,屈穎妍不但有濫用傳媒第四權,犯上了利益衝突之嫌,還涉嫌利用她在傳媒界的影響力,加強輿論的力度。 由於屈女士及丈夫在傳媒界人面廣,政府部門人員到現場處理投訴當天,已經有疑似屈穎妍夫婦安排的電視台攝影師拿著專業攝錄機拍攝樓下租客一家。根據Esther Cho拍下的視頻,林超榮當日經常指揮一個拿着錄像機的攝影師在現場拍攝地下的住戶,林超榮更在爭執期間,指揮在旁攝影師「幫我影X佢!」(此文章視頻05:00)。該攝影師在鄰居拍攝的視頻中聲稱自己是TVB《東張西望》的員工,更因持續拍攝與地下鄰居發生口角。

屈穎妍在第二篇文章《集體不作為》刻意多謝《東張西望》,寫到:「這類經典例子,多不勝數,一個部門推一個部門,解決不了問題已事小,惹事上身才更事大。難怪,說起政府、說起公務員,市民都擰擰頭,求他們?還不如找TVB《東張西望》奏效。」這一句巳經間接推廣了該節目,這種由有“聲望”的傳媒人的推廣比賣廣告來的更有效,這令人懷疑兩者有利益輸送之嫌。

再回過來,為何《大公報》會讓屈穎妍刊登這兩篇專欄文章,編輯沒有為內容把關的嗎?恕筆者直言,這多少也反映這份報紙的質素。還是編輯與作者相熟,不好意思阻撓,如果是這樣,是編輯的失職,疑似間接助長了作者濫用第四權。

之後在4月7日,藍營網媒《點新聞》發表新聞報道,訪問了自己的博客屈穎妍,標題寫上《「黃絲」走法律罅霸佔官地 屈穎妍斥官僚推卸助長歪風》,標題和內容都標籤地下單位住客為黃絲,內容明顯偏袒屈穎妍。《點新聞》經常轉載屈穎妍的文章,更專誠為她設了一個專欄叫“屈穎妍講你知”。先不討論他們是否關係密切,但最少屈穎妍與《點新聞》的編輯是相識的,瓜田李下,一個朋友為另一個朋友做一篇新聞,新聞報道能夠公正嗎?在文章裡,《點新聞》訪問了屈穎妍,引述她批評地下鄰居和部門如何不是,卻沒有訪問地下的鄰居,這種報導已經是不公平了。新聞報道不應加入記者或編輯個人的意見,但文章第一句已經用顏色暗示對方為“黃絲”、橫行霸道,又引述屈穎妍說對方是「惡住戶」。「2019年黑暴期間,不少「黃絲」橫行霸道,目無法紀。國安法推出以後,情況雖然大有改善,可是有不少黃絲仍未改其「蝦蝦霸霸」的本性,明明理虧卻惡人先告狀。專欄作家屈穎妍日前在報章撰文透露,指附近有惡住戶擺放雜物佔用官地,她曾向食環署、地政署投訴。。。」


評論文章可以有作者個人意見和分析,但這文章是一篇放在“港聞”的新聞,便要跟隨新聞報導的守則。對於任何“新聞報道”,平衡是非常重要的,事件雙方應該都要有機會發聲,為自己辯護,為何《點新聞》沒有取得地下單位住客對屈穎妍的指控的回應?這是違反了傳媒的新聞報道的公平守則。如果對方拒絕回應,《點新聞》也應該寫出來,證明自己有找過對方取回應。這種水平(連新聞也不懂得做)不禁令我質疑這是否一個真正的傳媒!

屈穎妍的文章集中揭露政府的“不作為”,表面上好像是要反映管治的問題,但事實是否如此簡單?還是她要利用自己的傳媒權力向部門施壓,檢控地下住戶擺放雜物佔用官地,從而令對方屈服,讓她進行更換「糞喉」工程?  請留意她的丈夫林超榮在視頻中說的一句(3:29開始):「裝修必定是這樣的了,互相合作,你不合作,(我)便找政府囉!」讀者清楚了嗎?

種種跡象不難令人聯想屈穎妍是以其在傳媒的身份寫文章、再利用關係影響傳媒作出對自己有利的報道,從而向有關人士施壓。這只是筆者的分析,事實是否如此,讀者可以自行判斷。若是屬實,身為傳媒的她已經失去了傳媒應有的道德操守,利用第四權為自己取益處,公器私用,因此亦已經失去了其傳媒人的公信力! 

4月11日下午,樓下住戶太太Esther Cho發放最新視頻,屈穎妍家中直通地下的去水渠湧出大量灰色的污水,令樓下的屋旁如一個的污水氹,甚至蔓延至大門口,出水時間維持了兩分鐘,此行為是何等的滋擾別人!


身為選舉委員如公器私用  選委會應作出調查

屈穎妍是15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之一,負責選出香港的特首和立法會議員,個人操守理應有很高的道德要求,如她真的有公器私用,不但侮辱了選委的身份,更會成為社會的壞榜樣。因應此事件,選舉委員會應該對屈穎妍作出調查,如事件得到證實,甚至應該考慮取消她的選委資格。

自佔中開始苦心經營寫罵黃文章、表達自己愛國愛港,這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愛將今天已經成為瘋魔中港的「愛國」作者,擁有操控輿論的權力。

事件讓人看到有權者(屈穎妍)與無權者(樓下的鄰居)的分別。前者擁有權力,懂得在傳媒運用輿論壓力,用一支筆成功上位,甚至進入了操控香港命運的選舉委員會;反觀她的鄰居就如香港的平民大眾,沒有任何勢力支撐,唯一擁有的力量就是一部手機,將真相公諸於世。

事件還沒有結束。4月11日下午,樓下住戶太太Esther Cho發放最新視頻,屈穎妍家中天台直通地下的雨水渠湧出大量灰色的污水,令樓下的屋旁如一個污水池,濁水甚至蔓延至大門口,出水時間維持了兩分鐘,此行為是何等的滋擾別人!

這常常在文章裏面“顯露”自己對受傷警察有同情心的作家,是否真的對人有愛? 讀者可以思考一下。這就是負責選舉香港的特首的選舉委員的道德水平? 將來被她選出來的特首會否被污了名?


Moon Hui
一名傳媒工作者


本文表達的立場只代表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的立場。本週五,透視報將刊登另一篇文章,從屈穎妍的個案,思考“集體催眠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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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houghts on “屈穎妍1:裝修事件發文向政府施壓,疑濫用傳媒權力,以權謀私

  1. 呢啲係私人恩怨,成件事最大問題係有人有知名度,食住自己傳媒地盤上,去攻擊無權無勢的市民租客。大家互相遷就體諒,唔在疫情高峰期整屎渠米得囉。林超榮好聲好氣傾吓就咩事都冇,裝修前同人單聲,有物事都唔好唔俾人有準備,如拆洗水缸都通知聲丫。疫情期間無廁所水更加危險。
    而家香港冇唒呢啲睦鄰關係,獅子山精神,有名有權的新權貴大哂!香港真係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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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呢啲係私人恩怨,成件事最大問題係有人有知名度,樓下既食住上去攻擊佢,大家互相遷就體諒,好聲好氣傾吓就咩事都冇,而家香港冇唒呢啲睦鄰關係,獅子山精神,徒置區隔離鄰舍的互相包容已經蕩然無存!香港真係慘!

    1. 如果屈小姐係公平公正的話,我可以攻擊到她?係私人事咁佢又放上新聞版?仲要牽連政府部門?佢用政府部門已經比普通市民更快更有效率 了,如果佢可以傾就唔會強迫性要疫情嚴重下整屎渠,屎渠通化糞池,我擔心都有錯?政府呼籲可以的話就在家防疫,我地都係想疫情快d受控,其實我地有同林生討論過遲少少整好唔好,佢一意孤行話唔得,想問你有冇小朋友呀?前排好多小朋友都染疫而離開人世,我擔心唔正常咩?做父母嘅,最基本保護自己小朋友嘅安全,唔可以?由11月開始佢哋因私人問題要裝修,我哋一直都好配合,無論佢做過d咩影響到我哋,我哋都無講過,無埋怨,直到佢地強行整屎渠,如果有互相遷就,就唔會拆水缸一句都無通知?我同周圍鄰居關係都算還好,獅子山精神仲有架,唔係點知道林生同鄰居講邊個幫我就投訴邊個,其實唔係發生係自己身上,又點知道過中既無奈,正如對方係公眾人物,所講岀既[順民守法]你哋拭目以待,佢係乜嘢品格,好快就知道!

      希望將心比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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