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法官一定很公正和聰明,但在大坑西邨居民以往的經歷中,事實並非如此。
我們看到的是法官原來是非常懶惰,不做功課,因此不了解退租協議的不公不義。法官也似乎沒有查看歷史,因此不知道擁有大坑西邨的非牟利團體「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平屋)由60年代至今,一直代替政府提供公共房屋(和以“屋換屋”安置買了屋的原居民)的社會責任。
法官真的是那麼懶散、水平那麼低,以致不了解以上的基本事實嗎? 還是假裝不清楚而有心偏頗呢?沒有人有答案。
法官的評語,再加上背後金主不明的媒體(記協朋黨之一)在法庭報道中選擇標題和內容時,刻意偏幫平屋,便刻畫出居民是沒有理據的一群人,和必會輸的觀感。 這樣便誤導了公眾,以為居民沒道理,反覺得平屋有理,成功帶動了社會風向,並意圖動搖居民抗爭的決心!
法律本是公平的,只是被世界扭曲,而成為了有權有勢的人欺壓弱者的工具!然而,公平的法律不是沒可能,只是香港有否足夠的「宋官」,來形成公平的法律!
2024年6月21日,灣仔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宋泳琛,在審理首宗居民與平民屋宇對壘的案件時,非常體恤居民的困苦,頒下和解令。這位清官在判辭中曾經說過,整個重建計劃關乎「生活與生存」。
今天,宋官的話似乎沒有被其他審判官記念,但這不要緊,真理一向是被無知的世人所輕視的,無人記念,但卻永遠是真理,縈繞在大坑西的抗爭居民心中,為他們導航!
透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