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委任合安黑幕(1)合安核數師「辭職」,委任合安是否要毀滅證據,放生圍標罪犯?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日前宣布將會用一間私人公司,名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取替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聲稱這間公司有40多年歷史,將無償的服務居民,也會定期向政府提交報告,意圖說服公眾這公司值得信賴。

究竟這間公司是否值得信賴?政府委任這間私人有限公司取替管委會的目的是什麼?我們的調查有令人驚訝的獨家發現!

合安的核數師「跳車」 ,這公司是否可信?

我們到公司註冊處查閱「合安管理有限公司」(Hop On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的背景,發現該公司的唯一股東是Coca Management Limited(此公司沒有中文名,我們把它簡稱Coca),而Coca的唯一股東是Chinachem Group Holdings Limited,即華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我們進入合安和其股東Coca的登記中發現,這兩間公司在2025年9月29同一天,收到「岑偉文會計師事務所」(W.M. Sum & Co) 辭任核數師一職。 

翻查合安和Coca的記錄,從來沒有核數師「辭任」。究竟核數師辭職反映了什麼?

我們為此訪問一位不願透露名字的香港特許秘書公會會員Justin Chan(化名),他指出有限公司通常只會罷免核數師,而核數師辭任是非常罕見的。

「核數師突然辭職,令人聯想到公司內部存有很大問題,如做假帳,或有不尋常交易或管理層不願意提供一些交易記錄或訊息。核數師覺得不對勁,為了保護自己的專業資格不被吊銷,才會辭任核數師一職。」Justin 說。他指出,有別於上市公司,政府對「私人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的規管有限,其核數報告不需向外公布,透明度非常不足。

究竟「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的核數師發現了什麼問題要辭職? 我們致電「岑偉文會計師事務所」,嘗試聯絡其合夥人Andrew Wong,接聽電話的員工說他不在辦公室。我們要求職員聯絡黃先生,或負責人,了解為何辭任核數師一事。我們也通過電郵聯絡合安,查問核數師為何辭職,「是否合安和其股東有帳目不清的問題」,但同樣聯絡不上。截稿前,本報仍然未有收到雙方的回覆

公司的核數師「跳車」是重大事件,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沒有可能不知道。假設這間公司帳目不清而導致核數師辭職,政府委任誠信有問題的公司,接管宏福苑法團管委會,讓其處理涉及圍標貪腐的證據,如同致公眾利益,尤其宏福苑居民的福祉,於不顧。

Justin指「作為政府高官,是否應了解該公司,存在什麼問題,先委任這間公司,同向外公布。這足證明麥官員,做事好求其,或者想隱瞞一些事,她絕對不稱職。」



合安沒有網頁,公眾難以找到其聯絡

我們在網上搜尋,發現合安竟然沒有自己的網頁,公眾難以聯絡該公司。合安屬於華懋集團的成員,但華懋網頁沒有任何介紹合安的部分,只在歷史介紹中提及合安是華懋在1974年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市民不能從網頁中找到合安的聯絡方法。只有認識查冊的人才可在公司註冊處找到合安的資料,但文件也沒有顯示合安的電話,只有其公司秘書公司的電話和地址。公眾只能通過聯絡該秘書公司聯絡合安。另一個方法是通過在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的網頁尋找合安的聯絡,在此我們看到其秘書公司的電話和兩個電郵地址。 

根據華懋集團的網站,集團在1974年成立第一間物業管理公司,即合安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管理華懋集團旗下的商業寫字樓和住宅物業。合安唯一股東Coca的兩位董事,分別是曾殿科和王弘瀚,兩人均是華懋集團董事局成員。曾殿科是執行董事兼首席財務總裁,而王弘瀚先生是執行董事兼營運總裁。 

合安屬於規模龐大的華懋集團的附屬公司,理應有高度的透明度,但現時的資料顯示合安並沒有透明度。如果土地審裁處批准合安接管宏福苑法團的管委會,居民將會有很多問題需要聯絡合安,無地址無電話,怎樣可以找到這公司呢?

更重要的是,若果合安做了違反居民利益的事情,居民和外界是無法追討的。就算合安是隸屬華懋集團(華懋是Coca的股東),華懋只是一個投資者,是完全沒有法律責任的。

「有限公司是獨立法人實體,股東是不會上身的,不需要負責任何受害人的損失。若果公司有事要倒閉,最多損失了投資金額。合安的登記顯示股東只是投資了$200,最多沒有了$200,對股東沒有其他損失!」Justin說。

他說由於透明度不足,公眾沒有權力看公司的核數報告和帳目,這間公司究竟有沒有存款也成疑。若合安令居民有龐大損失,例如令居民失去圍標、或政府部門失誤的證據,而不能追討,究竟它能否有財政能力賠償也是未知之數。

「這反映了政府找有限公司來作為管理人,對居民來說是很有風險的,因為沒有人最後會負責,最多找他們的兩個董事來孭鑊,但由於蒐證困難,他們會否最後負責也成疑。」他說。

鑑於合安的不透明,該公司是否適合取替管委會,處理居民事宜? 我們認為絕對不適合。

以上只是鋪陳政府做事的草率,委任一間連核數師也辭職的公司,接管涉及公眾利益的機構。然而,合安是否適合成為管理人並不是問題的焦點,如果合安被發現有問題,政府大可換上另一位管理人,反而我們的調查集中探索究竟政府希望合安幫手「做什麼」? 

政府不想問責、政治團伙逃避罪責,作出一連串埋藏真相行動? 

先由12月2日開始說起,當天李家超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大埔宏福苑火災,但沒有提及問責。本報在12月11日發出10條尖銳問題,點出委員會的漏洞。隔天(12月12日)政府突然召開記者會,把沒有法定權力的委員會重新包裝,賦權委員會在有需要時,可按某環節申請成為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由於沒有法律規定委員會必須申請法定權,政府骨子裡要成立的就是沒有法定權力的「獨立委員會」。

這令人合理地懷疑,李家超成立「獨立委員會」是讓委員會沒有傳召權,從而製造不全面和不準確的調查報告,隱藏真相,從而逃避對官員,包括特首自己,的問責。由於曾經是大埔區議會主席、民建聯大埔區議員黃碧嬌被指深度參與宏福苑的圍標事件,我們估計李家超要放過的人不單是政府部門,還包括建制利益集團。

12月16日, 李家超在北京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滙報支援宏福苑災民的工作,以及成立獨立委員會一事,習近平指示要抓緊落實查出火災真相、問責到底。一句「問責到底」,李家超明顯受壓,立即作出一系列的部署,但不是找尋真相來徹底問責,而是進一步把「獨立委員會」削權,把火災事件對政府的殺傷力減到最低,把真相埋得更深。

12月17日,廉署拘捕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鄧國權、和現任主席徐滿柑。不少人以為拘捕行動必定是特首回應習主席的「問責到底」要求,但如果我們細心閱讀《大公報》在12月18日的頭版報道採取的寫作策略,會感背後有勢力要妖魔化整個業主立案法團(新舊法團對慘劇是有很大嫌疑,但我們現在要留意的是政府之後的行動),來配合一天後的麥美娟宣布接管管委會行動。

12月19日,麥美娟公布,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現任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並提出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人取代管委會,以協助宏福苑業主處理火災後的各項管理及後續事宜。麥解釋,宏福苑面對的挑戰非一般法團能處理,故政府首次主動啟動法律程序介入。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審裁處可在主管當局向其提出申請下,解散管理委員會並委任一名管理人,但為何麥美娟在沒有招標下委任一間私人公司作為管理人?

本報深感不妙,立即在Facebook專頁發文質問政府的意圖,是否要毁滅立案法團的圍標證據? 我們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包括政府強行用一間私人公司,其運作不受政府監管,來接管擁有重要圍標黑幕證據的管委會的動機?政府如何甄選出這間公司?如何監管它的工作? 


麥美娟解釋:絕非放生任何人 

12月21日,麥美娟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接管管委會絕非要「放生」任何應負責任的人,相信由第三方接管後能令資訊更清晰,幫助業主了解真相,強調有關安排不會影響調查工作。她指業主立案法團作為業主的法人代表地位仍然存在,保證業主權力不會被削弱,重大決定仍須經業主大會通過。民政事務總署亦會成立專班跟進宏福苑的情況。

在節目中,和之後會見傳媒時,被問到為何委任管理人「未經公開招標」,麥美娟迴避問題,只稱當局考慮因素包括候選人的專業能力及能否減輕業主財政負擔。她指獲委任的「合安」具 40 年業界經驗,具備法律及測量團隊,而合安將義務協助,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被問到合安會做多久,麥美娟指,由於接下來的程序可能是複雜的,政府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的申請,沒有一個特定的時間。

她補充,如果土地審裁處同意委任合安作為管理人,龔如心慈善信託基金同意捐出500萬元,支付日後可能需要處理法律或合約等過程中,衍生的律師、會計師等專業服務開支。預計下月初土審處會有初步研判,一旦批准委任,合安管理將隨即展開工作。

12月21日,麥美娟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接管管委會絕非要「放生」任何應負責任的人。



麥美娟的說法聽上去好像很合理,但是否真的如此?

合安有40多年經驗又如何,該公司經營的年資長與是否有操守是兩回事。有多少專業團隊也不代表該公司有操守,看看多少上市公司運用財技騙人。麥美娟引述華懋集團會定期向民政署提交報告,交代工作,但《建築物管理條例》並沒有監管「管理人」如何進行職責,政府根本不能保證報告的準確和全面性。

麥美娟在12月21日節目後會見傳媒,當回答問責機制時,她已經側面確認了沒有監管。她指出「一般法例並沒有規定委任管理人需如何匯報工作」、「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隸屬華懋集團,他們秉承龔如心女士服務社會的遺願,視此為社會服務。因此,他們主動提出,即使法例沒有要求,仍會每個月向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提交報告,並每三個月向土地審裁處提交報告,交代工作。」從這兩句話,她承認了沒有法例監管管理人如何匯報工作,既然沒有法例規管,市民又如何擔保華懋的報告準確,不欺騙公眾呢?

麥美娟強調合安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果一間公司是侵害居民權益的,不收費也彌補不過居民的龐大損失。 龔如心慈善信託基金將會捐助$500萬,不代表居民將會得益,因為外界不知道政府會否輸入更多錢給他們,換取他們的合作。

她表示,合安將會取替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但一位擔任過業主立案法團的人士(化名吳先生)向本報透露,麥美娟是玩語言藝術,讓人感覺政府沒有接管整個業主立案法團,令居民放下戒心。「業主立案法團是由管理委員會去運作的,麥說的接管了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其實就是接管整個業主立案法團。」吳先生說。

另外,麥美娟刻意輕描淡寫的說暫時未有確切臨時管理人的擔任時間,讓人感到政府會有天恢復管委會運作,但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章,當土地審裁處一批准政府的申請,管委會將永久解散,審裁處將會決定委任的管理人將會是無限期,還是在一個限期內擔任管理人的職位。就算期限過了,管委會也不會恢復運作。同時,政府可以向審裁處再申請撤換管理人,委任另一位管理人。

跟其他法團的管委會一樣,宏福苑法團的管委會是由業主大會選出,負責日常決策和執行樓宇的管理,如招聘和監督管理公司、監督大維修、管理財務、執行決議等,而重大事情也必須經過業主大會通過。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32章,「管理人須有管理委員會及其主席、秘書及司庫的全部權力及職責」(見下圖),簡單而言,管理人將擁有管委會的所有權力及職責 。若果合安接管了管委會,便可以接管執行以上的工作,而取得相關工作的文件/資料。

麥美娟在12月19日見傳媒時也強調接管文件一事。「即是說究竟這個法團的管委會以前和多少間公司簽了甚麼合約、或者保單條款是如何、銀行戶口剩餘多少錢、每一項基金是怎樣的,這些資料,我們透過委任管理人,若土地審裁處同意我們的申請,我們可以委任管理人時,管理人便可以得到這些資料。」在12月21日的電台節目中,她再度不避嫌的指出:合安進場後,首要任務是向現屆管委會,索取合約、銀行結餘及保單等。

管理人將擁有這些重要文件,而這些文件就是證實法團與相關人士有否勾結圍標的證據,這意未著合安將會控制達成3.3億元大維修的文件。合安將如何處理這些證據,將成為真相會否被隱藏的關鍵。


委任合安的目的,是否阻止罪證交「獨立委員會」?

整件宏福苑慘劇,源於法團與利益集團造成的圍標貪腐。在2023年7月宏業建築工程中標,維修價已經是1.5億,是非常可觀的利潤,怎知在2024年1月,維修價增加一倍至3.3億元,並獲得宏福苑業主大會通過。 據TVB新聞報道,3億3千萬港元的維修工程,由8座共1984戶攤分,平均每戶需要承擔16至18萬維修費。

管理人將擁有這些重要文件,而這些文件就是證實法團與相關人士有否勾結圍標的證據,這意未著合安將會控制達成3.3億元大維修的文件。圖片:TVB截圖

據TVB新聞報道,3億3千萬港元的維修工程,由8座共1984戶攤分,平均每戶需要承擔16至18萬維修費。

如果業主立案法團與其他人士有參與圍標貪污,它的文件和會議紀錄就是貪污的罪證,包括承建商宏業的大維修合約、雙方的書信來往、達成合約條款的過程、銀行出入數紀錄、業主出席紀錄。最關鍵的證據就是找出曾任該屆法團顧問的黃碧嬌列席2024年1月28日的業主大會的紀錄。據傳媒報道,黃當天提交她以區議員身份洗樓拿取老居民的委託書,授權她在業主大會中投票,成為決定性因素,讓上一屆宏福苑法團通過3.3億元屋苑大維修方案。

這些證據實在非常重要,能夠揭露整個慘劇的根源,若果屬實,民建聯黃碧嬌必須面對刑事責任。這不但令民建聯形象插水,更甚者,假設民建聯甚至官員也有參與,牽連實在非常之大,這會暴露背後的利益集團。假設政府是要包庇有份貪腐的政黨,和整個利益集團,這些證據不能留低。

最關鍵的證據就是找出民建聯黃碧嬌列席2024年1月28日的業主大會的紀錄。據傳媒報道,黃當天提交她以區議員身份洗樓拿取老居民的委託書,授權她在業主大會中投票,成為決定性因素,讓上一屆宏福苑法團通過3.3億元屋苑大維修方案。



黃碧嬌是現屆民建聯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陳克勤的團隊成員。

黃碧嬌在宏福苑大火導致大量居民死亡後,出現宏福苑。黃是大埔區關愛隊廣福及寶湖小區小隊隊長,當天有關愛隊成員陪同。圖為當日有線新聞拍到的片段,黃碧嬌用紙巾拭淚,但被指沒有眼淚的!


此刻,我們的揭露來到戲肉了。

為何麥美娟要搶在「獨立委員會」要接收及查閱那批文件之前,搶先把重要文件用各種方式移交出去,例如移交給合安?

據吳先生分析,麥美娟提及民政事務總署會成立「專班」跟進宏福苑的情況,一來做出政府會監管合安,增加公眾信心,二來,是要控制和搶奪這些資料,直接插手處理證據,並作一個最壞的假設——有沒有可能毀滅證據? 他分析,合安只是給外界看有第三方獨立機構接手,其實合安只是「白手套」。

「為何在獨立委員會完整看證據之前,政府要先控制這些證據,這讓人猜測、懷疑政府是否想搶先一步做『一些事』,這批證據現在會否凍過水!」吳先生說。

居民踢爆政府沒有諮詢居民,沒有交代委任合安準則

麥美娟一向很懂得對公眾洗腦,在12月19日宣布接管管委會時,她說,「在此艱難時刻,法團管委會成員既要處理自身家庭的各項需要,壓力沉重。加上、居民正遷往不同地區,單是接觸及協調各居民的工作亦絕非易事。」這聽上去好像很關心居民,目的是讓人相信她。

她續說,政府關注法團的現屆管委會是否有能力就各複雜的事宜保障他們的權益,又指有居民期望政府接管法團。「近日,政府亦收到不少居民的意見,表示希望政府能協助接管法團的管理。」麥美娟說。

究竟她所說是否屬實? 我們向居民求證。住在宏福苑宏道閣的居民劉生和劉太一直關注屋苑事件,他倆指從來沒有聽過政府為接管一事諮詢居民,也質疑政府為何沒有招標,表示政府的一刀切選擇合安的手法有可疑。「政府沒有交代以什麼準則委任合安,這令我們存疑,為何政府那麼快決定用這間私人公司取替管委會?沒有諮詢居民,也沒有招標?」劉太問到。

當本報告知劉生劉太有關合安的核數師辭職時,兩夫婦覺得很突然,並要求政府交代為何委任合安來接管管委會。她估計政府是以這公司無償服務,來誘惑居民不反對,「一些年老居民害怕要付費,因此政府說管理人是免費的不用擔心,來吸引居民。」她說。 坐在他身旁的丈夫劉先生補充說「免費的代價永遠是最大的。」

宏福苑五級火慘劇釀成最少161人喪生,整個屋苑的1800多個家庭失去家園,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政府擅自在沒有諮詢居民下用一間有核數師辭職的私人有限公司,接管擁有重要圍標證據的法團管委會,涉嫌疏忽職守、罔顧公眾利益,勢必面對司法覆核。同時,由於合安的核數師辭職,反映合安或存在帳目不清的問題,在此前提下,若果土地審裁處批准解散宏福苑的管委會,並委任合安為管理人,最後爆出合安有嚴重帳目問題,審裁處將面臨上訴。

聯絡華懋集團回應質疑,正待回覆 

對於核數師辭職一事、和合安接管法團管委會一事的種種的質疑,我們今天致電華懋集團,和合安的秘書公司Moshack services limited,但沒有人接聽。我們隨即發電郵(見下圖)給華懋集團的傳媒查詢電郵,以及在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網頁找到有關合安的兩個電郵,問到合安將如何確保如實的提供證據給「獨立委員會」作宏福苑大火的調查?

 「有聲音認為合安將會是政府的白手套,掩飾政府控制證據,在獨立委員會完整看證據之前,直接插手處理證據,並作一個最壞的假設——毀滅證據。對於這個指控,你們如何回應? 」我們在問題中問到。

在截稿前我們未有得到華懋集團的回應。為了公平起見,我們會盡力給予對方申辯的機會,如我們在文章發表後收到華懋集團的回應,會在下一集刊登。

接管管委會一事有太多事情需要挖掘,我們會繼續跟進, 必須關注的當然是民建聯黃碧嬌在事件上的角色。由區議員出身,轉身變局長的麥美娟為何要介入事件? 她在政府的真正角色是什麼? 若果政府要「放生」圍標集團,警方在事件中做了什麼? 對於毀滅罪證的推測,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將怎樣回應呢? 我們將會在下一集繼續分析。


透視報編輯部


相關文章:

請分享文章,支持我們: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Captcha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