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發生史無前例的大火,位於吐露港旁的宏福苑昨天(26日)發生5級火警。據傳媒引述居民所說,火警最初發生在近海的一棟大廈,之後隨風勢經外牆棚架蔓延,最後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火警於下午3時02分升為三級,3時34分再升為四級,6時20分升為五級,多名居民未能逃生。
至清晨,宏福苑的五級火警,已經造成44 人死亡,279人失聯,仍有29人在醫院留醫,其中7人情況危殆。隨著火警熄滅後,消防進入現場搜索,死傷人數將大幅增加。一位居民的母親在現場看到有「很多死屍搬出來!」

據傳媒報道,宏福苑正進行大維修,八座大廈圍起棚架,有居民指起火後,火警鐘未有鳴響,但火勢隨棚架蔓延,由最初的宏昌閣,蔓延到其餘7座,最後造成香港歷來最大的火災之一。
現場居民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由下午3點至5點多,見到很多消防車在現場,但只有一條喉灌救。該女居民哭著說:「消防員點解得一條喉呀?點解只有一條喉?」居民問到為何消防不一早在每座灑水來防止火勢蔓延。

對於今次事件,我們衷心感謝消防員英勇的救人行動,並對殉職的消防員致以深切哀悼。
由於事件導致多人死亡和受傷,除了剛剛被拘捕的承建商負責人外,還有誰應該負責責任?我們先不討論消防策略和現場應對是否出錯,錯誤的嚴重程度,這需要事後消防處提供更多資料才可準確的評論。有一點頗離奇的,深圳消防當局提出來港幫助,但需要香港先提出,但為何香港政府並沒有向內地提出要求?
在這篇評論,我們希望集中討論問題的重要源頭,就是業主立案法團缺乏政府監管。
宏福苑是由「業主立案法團」管理的,從市民拍到的視頻顯示,火警起火位置是宏昌閣地盤一樓的一角,當時火燒著一些竹棚和圍布,但現場不見有地盤監工,也沒有人看守屋苑。
火警是由附近的市民發現,當時是下午二時多,在視頻中,我們看不到有管理人員處理起火的地點,報警的不是管理公司,也不是承建商的工地人員,而是由拍攝視頻的市民報警。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負責聘用管理公司和不同工程的承建商,包括近日進行大廈維修的工程公司,而事件顯示維修工程和日常管理與悲劇不無關係。
香港的業主立案法團缺乏監管,是眾所周知的問題,只是一直沒有得到政府的關注。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而成立的。該條例旨在為私人樓宇的業主提供法律框架,從而成立法團來管理和維修樓宇的公用部分。
可是,業主立案法團缺乏監管,容易出現工程圍標等黑幕。通過見不得光的手法,劣質的承建商獲得工程標書。由於此等公司缺乏專業道德,為了以快速且省成本盡快完成工程,工程偷工減料,工序不合規時有所聞。由於「業主立案法團」緊握工程合約的內容和規範,非法團成員的業主難以過問。
其他問題,如施工是否合乎合約要求,是否有第三方監管,而這第三方是否獨立等等,住戶也不能了解和控制,導致施工過程難以得到專業監管。更嚴重的是,這種承建商也不會顧及施工時工人和住戶的安全。
受制於「業主立案法團」管核的宏福苑,正正反映了法團的問題。
宏福苑是香港房屋委員會(簡稱房委會)興建的居屋,於1983年入伙,設有8座,合共1984伙,容納超過4,000名居民。跟其他居屋屋苑一樣,房委會完成興建宏福苑後,便沒有負責樓宇的管理,而將管理責任交給「業主立案法團」負責,問題之後就出現了。
宏福苑早前爆出其業主立案法團聘用負責屋苑維修的承建商過程中缺乏透明度。由於該法團報稱維修工程費竟然超過三億元,據稱比對手高出1.5億元,但居民指法團主席拒絕交代承建商造價的細節,最後每戶居民須付10多萬元維修費,不付費的住戶收到律師信。

居民不但投訴無門,還受到建制派議員的打壓。2024年8月24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碧嬌發貼抨擊居民方對業主立案法團的批評,稱「妖言惑眾」,並反對罷免法團成員。
昨晚傳媒在現場訪問的一位居民指,負責維修的承建商不聽居民的意見,強行一次過在八座樓搭棚,忽視居民安全,最後火燒連環船!
宏福苑的悲劇,很大程度是由於「業主立案法團」缺乏政府監管而引致的。
然而,在「業主立案法團」的不透明手法下,香港的火災危機仍然沒有清除,正面臨維修的沙田火炭居屋穗禾苑也有火警風險。「穗禾苑都好危,一火燭就係下一個宏福苑。」一位讀者留言通知我們。Threads也有帖文寫上「今日宏福苑,第日穗禾苑」,並貼上穗禾苑相片。相片中見到在山上的穗禾苑,每座也被綠色棚架包封著,如有火警發生,絕對有可能悲劇重演。
據報道,穗禾苑「業主立案法團」於2022年6月通過總值3.88億元大維修工程,但近百名業主指,法團的維修方案誇大規模及金額,遂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法團主席、秘書追討逾 9,000 萬元。Facebook上雖有「穗禾苑大維修問題關注組」(見下),事件也得到傳媒報道,可惜跟宏福苑的命運相同,穗禾苑的問題沒有得到政府關注而修改有關「業主立案法團」的監管制度。
說回宏福苑,如果房委會在建好屋邨後,會負責管理,是絕對能夠防止今天的悲劇的。房委會有資源和經驗,但法例沒有賦權讓它監管不同物業的管理。在建成居屋後,房委會便把屋苑的管理交給「業主立案法團」,之後便不聞不問。然而,問題並不是出於房委會,而是在於香港如何訂定全面的房屋政策,當中包括實行一套安全、有效的管理公私營房屋的政策。

由此可知,負責房屋政策的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對慘劇難辭其咎。
何永賢上任房屋局局長後,所實施的房屋政策可謂千瘡百孔。
在她領導房屋局下,政府離奇地不加緊興建足夠公屋,反而向貧苦大眾開刀,推出一個又一個劣政,來假扮解缺房屋問題。第一劣政是簡約公屋(大量浪費物質和公帑),第二是簡樸房(假扮清除劏房,實質居民仍然居住劏房),第三是「公屋逼遷」政策(令居民流離失所,離開居住的社區)。
早前,何的強硬「公屋逼遷」政策,導致被逼遷的天水圍患精神病母子跳樓亡。事件發生後,李家超不但沒有向提出逼遷政策的何永賢問責,還處處包庇她。在向傳媒回應事件時,李家超指執行上有優化空間,說「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更涼薄地肯定打擊濫用公屋的成果。
由於「業主立案法團」缺乏監管的問題由來已久,不能完全怪今屆政府。但一個官員上任後,如果是盡責的,會檢視所管核的範圍的政策是否完整,並在有需要時作出改善。觀乎特首和何永賢,兩人都是很合拍的喜歡落區打卡扮勤力,在熱點上出風頭,完全不關心市民,也疑似害怕/配合權貴(例如大坑西邨的重建黑幕),他們並沒有盡責改善政策。
根據一直關注承建商違規議題的潘卓鴻的分析,宏福苑的悲劇並不單單反映房屋政策的問題,還顯示今屆政府班底的管治不力及疏忽職守。
潘昨晚在其Facebook專頁連發多文,狠批李家超班底一早知悉事件,但漠視投訴。他透露,宏福苑維修承建商涉嫌採用非法「易燃棚網」,代替阻燃網,因為合規網貴6至10倍,用平價物料可得到額外百萬計利潤。
潘曾把穗禾苑和宏福苑承建商違規物料一事,分別向消防署署長楊恩健,和前勞工處處長陳穎韶作出投訴(見下圖),但兩者都不理會。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一直拒絕處理棚網助燃問題,在穗禾苑,我向這名態度傲慢的官員發了超過10個電郵,他就是採取一概不理、唔關佢事的態度!結果現在大埔宏福苑消防處自己的消防員殉職,甚至根本冇辦法在保障消防員安全的情況下繼續救火,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應該首先被問責下台!」潘寫到。
「勞工處處長陳穎韶,亦即副財政司司長的太太,應該是第二個立即問責下台的官員!她一直逃避棚網阻燃,並且任由下屬欺騙今次重災大埔宏福苑的居民!」他說。
他估計,今次宏福苑的災難,3000戶,共10,000名居民無家可歸,可能有三位數的市民葬身火海,經濟損失超過180億港元。「就是李家超政府的傲慢,就是他們有法不依要放生罪惡,市民的一切努力都斷送了!」他說




嚴重的火災已經引起中央的重視。根據央視報導,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昨晚向火災遇難人員和殉職消防隊員表示哀悼,對遇難者家屬和受災人員表示慰問,並要求全力以赴撲滅火災,努力把火災傷亡損失降到最低。
凌晨時分,行政長官李家超到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探望傷者後會見傳媒。他表示,消防和警方將成立專責組調查,並會把事件交死因庭。李家超補充指,房屋局會調查建築物外牆保護物料是否符阻燃標準,必依法追究。他表示,對大火導致多人傷亡,感到極度難過,「我對死者致以深切哀悼,對死者家屬和傷者致以深切慰問,我們會提供一切可行的支援。」

由於領導人的重視和事件的嚴重性,李家超晚上召開部門首長會議,每位官員在相片中都拿著筆和白紙,表情嚴謹,這是李特首一貫作風,表達有做事!事件後,我們預計李家超政府會找代罪羔羊,即所有問題都歸疚於別人,而不會反省自己的錯失。
警方清晨4 時半見傳媒,表示已拘捕三名男子,涉嫌誤殺。據報道,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在消防滅火及搜救過程中,發現宏福苑外牆物料未符防火標準,每層電梯大堂窗外也包封著非常易燃的發泡膠。警方鎖定負責維修工程的建築公司,指該負責人嚴重疏忽,引發了這次火警,於是以涉嫌誤殺拘捕公司的 2 名董事及 1 名工程顧問,目前被扣留調查。
昨晚在宏福苑大火現場,居民呼天搶地的哭,希望找到親人。當中一位71歲的老人,在現場一直等,希望入火場找回妻子,也不停的哭。清晨時分,一位中年婦人認屍高喊“無咗個女“。這些悲慘片段,令香港人難以忘懷。

如果我們有一個有為的政府,平日作出良政善治,有妥善的房屋管理政策,確保物業維修符合安全標準,也有重視市民生命的官員,宏福苑居民的苦難是可以避免的。
政府應盡快檢視「業主立案法團」的弊病,並立例作出嚴謹的監管,杜絕問題。同時政府應該立即檢查穗禾苑和其他居屋及私人屋苑承建商採用的棚網是否合規。政府務必以市民生命安全為首要條件,要求有問題的大廈拆卸所有棚架,維修工序循序漸進一座一座的進行,防止火警和其他意外發生。
另外,我們十分認同潘卓鴻就事件,向李家超政府提出8點工作清單,包括刑事追究在棚網物料上,使用虛假文書及不合格材料的機構及人士;報請中央,向消防處、勞工處、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及屋宇署涉事的官員問責及解除職務;召開獨立調查追究責任;賠償及永久安置宏福苑居民的安排;由於涉及謀殺使用非阻燃棚網,禁止宏福苑及穗禾苑法團管理委員會及主席、承建商及管理公司主要人員離境。
最後,我們懇請中央督促李家超政府執行以上的要求,並盡快向有關官員問責,只有認真的問責才能向火警中的死者及傷者交代!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