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第8天|聽證會隨筆

今天在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的第八天聽證會,有個代表幾位居民的大律師向管理公司的工程主任林先生,作出有關業主大會的提問。他顯示一份會議記錄後,問為何居民已經有5%業主數目,達到召開業主大會的門檻,但前屆法團主席鄧國權卻加入額外要求,增加居民召開大會的難度。他問到管理公司是否知道有關事件,由於這不是林先生的工作範圍,他都答不知道。

這位男律師好年輕,大約30歲左右。

當他完成提問後,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就以有禮貌的語氣,責備他問錯人,指出他應該問稍後出場的物業主任,而不是工程主任,因為後者只負責工程。另外他更提醒如有額外文件,應該先交給委員會的律師團隊,加入法律文件冊(legal bundle)中,而不要臨時放出來。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也認同,指出以後律師要想清楚應該問哪位證人會更好,才發問,「要用一啲智慧」。

這些說話都很有道理,只是在眾目睽睽,而且在同行之下,就令人很尷尬。之後物管公司的物業主任鄭小姐出現後,委員會也讓這位大律師向她提問,最後他也問了問題。過程簡而精,他得到想要的答案就完成提問!

出席聽證會代表各涉事方的大律師,對各證人的提問,反映他們很有經驗,以問題顯露對方的不可信!相信這些律師也經歷過被法官或其他法律團隊訓斥,但也熬過來,最後都獨當一面!

做律師的過程中,要被人公開羞辱,真的好難受,但這是人生必經的訓練。我們相信當這位年輕律師累積經驗之後,就會越問越好,越做越好!

我們認為做律師最重要的守則,是要有正義感,但在爾虞我詐、追求金錢、名譽和地位的社會,有正義感的律師實在難求。

不知道這位年輕律師是否義務幫居民,但聽他問的方向,應該是想揭露不公義的地方。期望香港會有更多義務幫助弱勢的律師,為市民爭取公義闖出新路!

雖然這條新路看上去沒有可能,但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Sherry Lee
透視報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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