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要求太平香港在7月30日前回覆居民,惟指「簡覆確認跟進個案」也可,令居民憤怒!

一直以來,不少宏福苑居民由於害怕被指「以災亂港」而不敢爭取自己的權益,但有些居民卻堅持力爭下去。

宏泰閣的黃太是其中一位堅持者。

她和丈夫、年幼女兒與老爺同住,單位屬於老爺,但在大火中他們的家被火燒了。

早前得知宏福苑法團買了的保險負責重建、傷亡、及財物損失賠償,她以書信的方式為居民及自己爭取保險賠償,過程屢敗屢戰。近日保監局終於回覆了她,但內容顯示該監管機構沒有對保險公司作出有效監管。在回覆中,保監局指要求了太平在7月30日前向居民作出回覆,但「簡覆確認跟進個案」也可。


為居民爭取保險賠償,屢敗屢戰

事源5月24日,宏泰閣居民黃太去信要求保險業監管局(簡稱“保監局”)投訴負責宏福苑保險的太平香港沒有提供保單資料給宏福苑居民作出索償,並指出已經向保險公司投訴對方沒有賠償一事,但不獲回覆。她要求保監局徹查,敦促太平香港盡快公開保單詳細內容給所有已繳保費的住戶,及盡快展開索償程序給每一位居民,給每一戶居民直接申請有關死傷家屬、和所有財物損失的賠償。

在回覆中(見下圖),保監局沒解釋將如何就事件執法,只著居民填投訴表格。




6月7日,她再發電郵給太平香港,詢問宏福苑買了的保單資料,用作索償之用。 除了收到對方自動回覆(見下圖)外,未有收到太平香港的回覆。


6月12日,黃太把自己的電郵和對方不回覆的事實截圖,連同填妥了的投訴表格,發給保監局,心裡仍然抱有一絲盼望保監局會處理事件。她在投訴信中指出太平香港從沒有把保單副本發給每一戶有份繳付保險費用的居民,沒有人知道保單詳細內容。「工程保險,是有包括公共責任保險的,包括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物責任。倘若第三者因為該次工程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一貫的做法,保險公司有責任直接接觸受影響的人士,處理賠償的。」她在投訴信中寫到。

黃太催促保監局徹查保單,敦促中國太平盡快公開保單詳細內容給所有已繳保費的住戶,及盡快展開索償程序給每一位居民,讓居民直接申請有關死傷家屬、和所有財物損失的賠償。

6月12日,黃太把自己的電郵和對方不回覆的事實截圖,連同填妥了的投訴表格,發給保監局。


保監局回覆:已將投訴轉介至中國太平,要求積極跟進個案

6月30日,黃太終於收到保監局的回覆,內容指出該局得悉她不滿太平香港就大埔宏福苑火災保險理賠事宜的處理,以及未有就查詢/投訴作出回覆。雖然手上已經有保險公司不回覆的證據,但保監局在回覆中沒有表示會執法,只說會把投訴轉交中國太平,要求對方作出回覆。

「由於你的投訴涉及由中國太平簽發的保單,因此本局在獲得你簽署投訴表格確認同意下,已將你的投訴轉介至中國太平,要求該公司積極跟進你的個案,並向你直接作出回覆,其覆函副本需抄送本局備考。」該局回覆說。



要求保險公司向投訴人發「簡覆以確認跟進個案」

該電郵指出,保監局會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的職能就投訴作出適當跟進,並要求中國太平於7月30日前回覆。

「本局已要求該公司於2026年7月30日或之前向你作出回覆。如該公司未能在前述日期前作出正式回覆,本局亦已要求其需向你發出簡覆以確認跟進你的個案。」這句的意思是否簡單回覆,即不提供保險資料也可?

該局續說,就大埔宏福苑火災,該局一直與相關保險公司(包括中國太平)保持緊密聯繫,以協調保險業為受影響居民提供支持與協助。「本局注意到中國太平已設立熱線(電話:3760 4889)及專用電郵(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並由其指定的公證行負責管理,以解答宏福苑居民有關保單及相關索償的查詢。



居民收到回覆,甚為惱怒:「簡覆確認跟進,求其覆一句就已過關」

黃太收到保監局的回覆,甚為惱怒。

她指保監局沒有強制要求中國平安就投訴回覆,更加沒有要求他們盡快處理賠償事宜。

「保監局雖然有講要7月30前回覆,但如沒有詳情回覆的話,簡覆確認跟進,其實求其覆一句 “本公司現正處理,請等待公佈詳情” 就已過關。」她說。「我6月12日發投訴表格給保監局,直至6月30才回覆我,這絕非積極跟進處理的態度。」

黃太稱保監局處理事件有失職。

「火災發生後,中國平安一直沒處理賠償事宜,保監局理應都知道,亦應該主動介入去催促,不是收到投訴先慢慢處理。」她生氣的說。

大埔宏福苑整體屋苑的綜合保險,是由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承保的。宏福苑在去年11月26日發生大火後,次日(27日),中國太平發聲明表示,旗下的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承保了宏福苑維修工程項目的建築工程全險、建築僱員賠償保險,業主立案法團第三者責任險以及財產全險、公眾責任險,並承保了部分住戶的家居保險、家傭險。

大埔宏福苑整體屋苑的綜合保險,是由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承保的。


居民批評保監局縱容保險公司,令居民投訴無門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開會紀錄顯示,法團之前為屋苑購買的綜合保險由太平香港承保,保額分別為:「大廈屋殼及公共地方」(即火險),保額為20億元;公共責任保險的「第三者人身傷亡責任」及「第三者責任」分別為每一事件保額分別是1000萬元及2000萬元(無限次事件)。法團為屋苑購買上限20億元的「火險」,涵蓋保障樓宇結構,協助回復宏福苑火災前的狀況及樓宇價值的建築費。保險業人士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火險的賠償是用作重建宏福苑的。

黃太指出,作為中國歷史悠久且有相當規模的保險公司,中國太平處理賠償之緩慢及態度,令她感到非常失望。而令她同樣失望的是作為監管保險業的保監局收到投訴後,竟然沒有要求中國太平儘快賠償,反而讓對方自行處理回覆方式。

宏福苑管理人合安在6月26日,發出通過指「有信心可於 7 月內順利舉行會議」,而居民要求業主大會的議程,包括「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工程保險、屋苑保險之跟進程況、進度及處理方案」根據保監局以上的回覆,居民很大可能在業主大會前也收不到太平香港回覆有關保險資料。

黃太在居民群組公開保監局的回覆,宏盛閣梁小姐獲悉事件後指出如果太平香港在7月30日前不提供保險資料,將令居民難以在業主大會討論保險事宜。她質疑保險公司與合安一早預設了安排。

梁小姐說:「即係業主大會時冇資料可以討論,全部夾好晒時間。」她指出,合安和太平必須交代保險事宜。居民指,中國太平不提供資料讓居民索償,保監局明知問題也不理,有縱容違規之嫌,令居民投訴無門。

除了三棟大樓被大火嚴重燒毀外,宏福苑其餘大樓大都只輕微受損,當中宏志閣沒有被火波及,宏建閣只有一個單位被燒過。


保險事宜令宏福苑安置膠著,盼望回遷居民透露不會倉猝賣業權

6月24日,在獨立委員會的聽證會上,跨部門調查專組秘書杜志榮(任職消防處)指宏福苑共560單位受到嚴重或極嚴重燒毀,這佔屋苑的1984單位的約1/4,即其餘3/4單位輕微或沒有被波及,而並非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聲稱7座大樓「嚴重內傷」。一直以來,由於宏福苑仍然可以住,令很多居民想回遷,而未能接受政府回購業權。

保險未賠償也是另一個令宏福苑事件膠著的原因。政府早前向宏福苑業主發信「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收集居民同意出售業權及意向,但有居民指由於理應負責重建的保險公司仍然沒有交代保險賠償事宜,令他們未知保險賠償的詳情,因此不會倉猝賣業權。

堅持爭取回遷的黃太和梁小姐是其中之一,他們透露仍未遞交「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透視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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