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嘉城大廈的業主早前本報爆料,法團管委會涉嫌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不在收到5%業主要求後在期限內舉行業主大會,聲稱是為諮詢法律意見,了解大廈與商場之間的法律問題。
業主指法團之後完成法律諮詢,並宣佈會在7月20日舉行業主大會,但拒絕公開法律諮詢結果。業主擔心法團管委會有意扭曲公契令商場業主不能參選委員,目的是踢走積極發聲的委員業主,從而繼續操控法團。本身是管委會委員的商場業主蔡小姐多次向元朗民政處投訴,對方也不處理。
於是上週她寫信給特首李家超求助,希望特首能夠勒令有關部門執法,心中存着一絲絲盼望。
昨天蔡小姐收到特首辦的回覆,見圖。行政長官私人秘書回覆,指「我們已把你提出的事宜轉交民政事務總署跟進,負責人員將於稍後回覆。」這是典型特首辦對市民向特首提出申訴的回覆,但這電郵令投訴人蔡小姐憂慮問題將得不到解決。
蔡小姐指出自己曾經在2024年向特首投訴有關商場業委會的問題,揭示民政署一直聲稱嘉城廣場的「分契」(公契的一部分)是私人契不受《建築物管理條例》保障,藉此不解決業委會濫權的問題。
「特首辦也是轉交給民政總處跟進,但民政署都只是平鋪直敘問題及意見就完,而沒有真正處理問題,幫不到市民。」商場業主蔡小姐說。「一般佢哋做法都係咁。 跟進純粹就係好似當我波咁踢了結事件,係有人招呼,講完就算,解決無效,問題照舊。」
她預期在她向特首投訴後,民政署之後的回覆也是跟以往的回覆,敷衍了事,不會對涉嫌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不如期舉行業主大會的嘉城大廈法團執法。
如果向特首的投訴渠道幫不上忙,受害的市民可否找立法會幫忙?
「上次我都寫信去立法局。佢哋又係做門面功夫,話12月系立法會換屆。當換屆後,立法會議員上任就會交俾立法會議員跟進,在會上,商討,當時我聽到秘書先生對我說。我真的很開心。結果拋咗個波去民政總處,灑完一輪太極。跟住就不了了之。香港變到咁。。真係理解吾到」她無力的說。
蔡小姐說她也曾經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他們不受理,叫我找回部門」她說。
從事件中,我們看到市民遇到不作為的部門而要作出投訴時,投訴的機制有一個漏洞。
雖然香港有投訴熱線1823,但由於不少市民遇到部門處理不當,而投訴給1823,甚至投訴給立法會和申訴專員公署,也解決不到問題。原因是有關部門又會用以往的理據或態度回覆投訴人。
正正就是這個原因,市民才去尋求特首的幫助。市民寫信給特首是無計可施之下的最終申冤途徑,也反映這途徑有其價值。可是,當特首轉介投訴給部門,答案也是相同,部門很多時候都是重覆同樣的答案給投訴人。這現象是否特首辦給予下面部門的壓力不夠,還是部門各自為政,不會理會特首辦的轉介?
有見及此,我們建議:特首辦應該設立機制跟進相關部門有否解決了投訴指出的問題,再詢問居民問題是否解決了,來來回回,最後讓問題得到解決。
為了令這個機制有果效,政府必須開始一個政府內部意識教育,鼓勵部門認真處理市民的投訴,而不是重覆一貫的官僚作風,寫一大堆文字假扮已經處理事件,實質從沒有解決問題,讓無助的市民撲空。而如果持續不解決問題的部門和職員,要面對紀律處分。
我們建議特首辦可以考慮成立一個「投訴部」跟進投訴,即在申訴專員公署和立法會申訴部以外,成立一個特首領導的「投訴」機制,讓投訴不漏網。如果市民得到幫助,將會為特首加分。但底線是特首不可有私心,如果投訴是有關特首的政策所引致的問題,請大公無私的處理,而不偏頗自己而不了了之。
有關元朗嘉城大廈的法團和業委會等問題,我們期望元朗民政署積極處理和對違反了《建築物管理條例》的法團作出執法—— 包括以政府的身份通過條例向土地審裁處提控。
透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