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危樓」是收樓的主要法律理據,政府有嗎?

《透視報》已經諮詢了法律界有關人士的意見 — 就宏福苑事件,若政府要強行收樓,必須有充分的法律理據,其中一個重要的理據是要證明宏福苑是 「危樓」。

要這樣做,政府必須提供全面、覆蓋所有單位的驗樓報告,證明宏福苑全部8座是 「危樓」,才可以強制收樓。早前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聲稱樓宇有結構問題,長遠需要拆卸,簡單來說就是說宏福苑是 「危樓」,此說法必需要有能說服人的證據。本報在2月9日去信要求何永賢提供宏福苑的樓宇測試報告,但至今她或局方新聞組也沒有回覆。

如果不能證實「危樓」之說,政府將會缺乏法律理據強行收購業權,那政府即將宣佈的「賣樓」要求將缺乏足夠法律支持,請當局三思!



透視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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