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業主大會的所謂「聯署」的魔鬼細節

江祥發被指是搵食集團分子、與上屆主席徐滿柑一起運作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沒有取消3.3億天價大維修合約、縱容消防隱患。現在他化身正義人士,那麼努力咁好人,為宏福苑居民爭取權益!

4月29日江祥發大義懍然上合安遞交居民聯署信要求合安召開業主大會。若果合安因應他的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居民也會輸!為什麼?

看看聯署要求業主大會討論的11項議程中的第9條魔鬼細節,寫到:

9. 討論及議決宏福苑後續處理方案,並授權管理人向政府交涉和申請相關支援,並向全體業主匯報(投票選項如下:A.售買業權予政府 B.參與政府樓換樓計劃 C.原址重建或重置);

首先為何業主要同意授權管理人?法團本身就要按着業主通過的決議來行事,例如向政府取回善款、保險賠償、要求在事件中疏忽職守導致大火的政府出資重建宏福苑。為何業主要同意授權管理人向政府交涉?這裏留有空間,給予管理人權力與政府作出任何交易!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已經得到授權,管理人隨時可以同意政府所給出的不合理條款,傷害居民權益。

第九點寫得非常模糊,議決後續方案是什麼意思?由於不在議程說清楚什麼後續方案,是決議維修及重建,還是決議賣業權?業主在大會隨時被人擺佈,決定一些自己不同意的事情。

最大的危機在第9點後半部出現:讓業主投票「賣業權」、「樓換樓」及「原址重建或重置」的選項。


為何要投票?這些選項根本不是互相競爭的,而是政府應給予三個選擇給居民:喜歡賣業權就讓業主賣;喜歡換居屋的,讓業主選購;若有居民不賣業權,希望原址重建或安置的,政府就修復原址。在回家期間,公眾已經見到大部份居民希望回去居住,因此「原址安置」是基本盤,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復修和重建,以及重新建設擅自破壞了的公共設施!

現在江搞的聯署,就是重施故技,重複政府問卷的蠱惑手法,到時說大部份人選擇賣業權,然後只提出一個方案威逼居民賣業權。但他會說我有證據的,打開票箱,嗱大部份人都是選擇賣業權,要尊重民意吧!這就是授權票的翻版!到時有人會拿着授權票去投票,來製造投票結果。江想做的就是另一個黃碧嬌!

其實大部份居民要求的是回遷,簡單在議程寫出回遷要求,然後通過便是。也加多一個議程,要求政府在修復和重建宏福苑的計劃上,提供賣業權、換居屋選項,讓一些想搬走的人搬走。就是那麼簡單。

現在這個意圖不明的人,竟然要搞什麼投票!又想到時說大部份人選擇賣業權,然後就授權合安與政府進行此計劃!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請居民自己搞聯署,不假手於人,才能防止有心人奪宏福苑地,才能真正回家!凡是好熱心幫居民的人,也要小心!在聽證會扮無知、扮哭,很懂做戲的徐滿柑已經是人版!扮正義取替鄧國權,是否同一班人?

任何正義化江與他做訪問的媒體,大家要小心!《透視報》已經觀察到一堆與利益集團有關的媒體,他們並不是傳媒,而是權貴的打手!


透視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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