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在2016年5月10日推出「招標妥」,其目的是為了減低大廈進行樓宇維修時面對「圍標」及合謀定價的風險。但最後結果如何,是否令招標妥當防止圍標,宏福苑的疑似圍標,導致3.3億天價維修事件,已經否定了招標妥的作用。
在獨立委員會的較早前的聽證會,公眾得知市建局原來沒有監管「招標妥」的招標過程,包括沒有檢查投標公司的股東和董事的互相關聯,不但沒有防止圍標,還在沒有監管下縱容圍標,引起公憤。不少宏福苑居民批評市建局是有份導致宏福苑的圍標的,因為其不監管間接讓法團委任了顧問鴻毅和承建商宏業,兩者被指合謀做出圍標。
市建局指自己不是執法者、不是蒐證專家,不能阻止罪案發生
當大家以為政府或市建局會作出改革,今天聽證會的陳詞讓公眾知道原來這個期望或會落空,陳詞更加透露另一個危機,就是招標妥加強版。
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今日開始結案陳詞,市建局一直沒有對招標妥的漏洞作出監管,但在陳詞中用諸多藉口卸責。其代表大律師指,市建局不是執法者、不是蒐證專家,招標妥也不能保證阻止罪案發生。「在招標妥註冊的承建商有442間,檢查他們的董事及股東牽涉很多工作,這些資料也容易改變,我們沒有資源定期調查他們。」該大律師說。
市建局對宏福苑的圍標難辭其咎,但從不道歉,還想找借口甩身!這是公眾難以接受的態度,但更加令人憂慮的是招標妥加強版,不但不能保證能夠堵截圍標,還通過賦予更大權力給市建局,令圍標風險繼續。
政府沒有對市建局做出懲處,反而給予3億元運作招標妥加強版
在陳詞的下半部分,市建局的代表大律師說,市建局在今次事件中「汲取了好多經驗和探討可以改善的方向。」,大家還期待它會有什麼新的有效機制作出改善來防止圍標,怎知道是政府給予以億元計的資助,和得到更大的權力代表業主招標,但沒有說出監管的細節。
其大律師指,市建局會與發展局合作推出加強版「招標妥」,指政府已經在2027/28年的財政預算申請了向市建局撥款合共 3 億元港幣。當中1億元作為起動資金,給市建局成立一家子公司,專責提供加強版「招標妥」服務;2 億元是向使用該服務的業主提供費用寬減資助。
市建局將會協助法團和業主在日後建立的「預審名單」裏聘用顧問公司和承建商,進行樓宇復修工程。他說,市建局會監督所有開標,或監督所有評標流程等,來進一步降低圍標風險。他們會協助業主去評估標書,和向業主或法團推薦顧問或承建商,希望促進業主的維修工程。
市建局指,為了防止顧問和承建商進行違反業主利益的不法勾當,市建局將代表業主進行招標和評核標書,以委聘顧問同埋承建商。
另外,市建局的大律師指,自2018年其,當市建局得悉有關顧問或者承建商因為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或《競爭條例》下的任何罪行被檢控或者定罪,市建局會暫停或移除其登記,至於其他刑事和紀律處分就不在考慮之列。
「這個問題在加強版「招標妥」亦都會得到正面的處理。市建局將會設立一個更加嚴格的顧問和承建商的「預審名單」,令到只有預審合資格的各方才可以在電子招標平台上投標。」市建局的大律師說。但他沒有說出是否有刑事紀錄的公司就不可以投標。
招標妥加強版賦予更大權給市建局,但沒提供監管細節,或有圍標風險
我們對市建局與發展局的做法很有保留,我們認為加強版招標妥給予市建局更大權力,未能防止圍標。以下是我們的分析。
市建局在圍標事件上有失職,但竟然政府沒有對該機構作出懲罰,反而給予3億元資金。市建局人員有否參與圍標,獨立委員會沒有探討,假設有,他們不但沒有受到懲罰還得到額外3億元的資金,政府的做法沒有對打擊圍標作出任何的阻嚇作用。
另外,既然市建局在宏福苑的招標上完全沒有監管,有不可洗去的圍標嫌疑,現在政府還讓市建局負責代表業主招標和評核標書,以及向業主或法團推薦顧問或承建商。市建局沒有說出加強版的監管細節,只說自己負責招標,那麼公眾如何可以確保市建局不會參與圍標。
其大律師代表市建局在陳詞的上半部分指出,檢查承建商和顧問的董事及股東牽涉很多工作,而這些資料也容易改變,指其沒有資源定期調查這些公司,那麼他們將來如何調查「預審名單」內的公司呢?如果不作出定期深入調查,又怎能防止圍標呢?
還有,市建局在陳詞中重申,自己不是執法者、不是蒐證專家,招標妥也不能保證阻止罪案發生,說得出這些話代表市建局仍然有著不負責任的態度,那麼他們有何資格負責防止圍標的把關工作?
再者,圍標是在招標過程投標者之間的合謀,但市建局只防範有犯罪紀錄的公司就不可以投標,而沒有說出如何防止合謀行為。市建局大律師在陳詞指出,因為政府與市建局仍然在討論強化版「招標妥」的細節,因此不能向大眾透露細節。
然而,這是獨立委員會的聽證會,委員會必須知道各方的改革方向才可以做出最終建議,大家有任何好東西必須說出來,讓委員會完成報告,為何不能提供細節?還有,大火發生至今已經近8個月,仍然沒有討論出最基本執行細節,在沒有細節下,市民如何做出反對,和反建議呢?這令外界十分懷疑政府和市建局對反圍標的真誠。
政府不負責任,招標妥加強版作表面功夫,如何能夠防止圍標呢?
由於該機構以往的不監管令其有圍標嫌疑,政府還把更多權力給它去代表業主招標和推薦承建商和顧問,把重責交給誠信成疑的市建局,這是不負責的決定。讓市建局代表業主招標和推薦承建商,就是所謂的改革,能夠堵截圍標?
據我們的初步分析,發展局和市建局都沒心改革,只是提供一個新名字「招標妥加強版」加幾項新操作,作表面功夫,並不是徹底的作出防止圍標的改革,在這種態度下,業主又如何放心宏福苑2.0不會發生呢?
招標妥是用公帑運作的,而且如果有任何人通過加強版招標妥作出貪腐,受影響的是小業主,公眾有權知道其運作是否公正和廉潔。但發展局沒有在立法會討論他們的計劃是否妥當,也沒有作出公眾諮詢。
如果這是在宏福苑慘劇後的改革,水平實在太低了。
我們建議政府重新審視是否仍然應該讓市建局運作招標妥,不給它負責是最適合的做法。如果政府堅持暫時仍然想有它負責,政府必須探討如何改革市建局對的招標妥的整體監管,發展局也要有機制監管市建局。
我們也建議發展局提供獨立渠道讓業主發現市建局有圍標或其他私相授受的行為時作出舉報,來堵截圍標。
完
編按:
政府給市建局1億開子公司做加強版招標妥,怎會要那麼多錢!為何不用這1億幫青年就學及就業?
就算市建局要推行招標妥加強版,只要加強監控系統便可,為何要開一家「子公司」負責?更匪夷所思,政府竟然給予這間子公司一億元作「起動基金」!
要做這個所謂加強版招標平台,市建局最關鍵要做的是設計一個針對投票公司的強力監管機制,並加強平日檢查投標者背景,以及額外再有一層監管制度監控市建局,再加上叫投標者在投標時申報利益等。成立公司都是幾千元、平日運作可用回本身招標妥的人手,最多請多2至3個人手便可,怎麼會要1億元?
另外,這些人的工資是否從這1億元支付,還是由政府額外支付?香港已經財赤,為何政府不對悽慘的宏福苑居民那麼慷慨,反而養這隻有份導致圍標的老虎?政府為何不用這1億元幫助30多萬的雙失青年?
究竟為何要開子公司,有何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