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宏福苑居民確認,今天沒有收到保險公司或合安在會場派發保單,居民在會議中要求合安上載保單到網頁,但合安拒絕。居民一直要求太平香港提供保單資料,對方也不回應,合安也拒絕提供保單,居民彷彿叫天不應叫地不聞,找不到保單資料,那麼《香港01》說獲得居民提供保單就好離奇了。
如果任何居民一早有保單的資料,已經通晒天,但居民一直沒有保單資料,而《香港01》說從居民獲得保單,就很奇怪了!《香港01》的資料來源是否真的來自居民?



根據01的「保單」,被保險人必須遵守消防處、勞工處等法例及要求,否則就違反條約。言下之意,是否有人想暗示保險公司不需要賠償?
《香港01》在文章中提供了保單截圖,雖然第一頁是寫明宏福苑,但有關「法律要求」的部份(指出受保險人必須遵守消防處、勞工處等法例)的字體好細,令人難以確定是宏福苑的保單。
如果真有這麼有利自己的「條款」,保險公司可以大條道理說不賠,為何火警一發生中國太平振振有詞說會賠償給居民?在今天的業主大會上,太平香港也不說出這有利自己的條款?如果理直氣壯,合安為何拒絕上載保單在它的網頁?居民是受保人,合安只是法團管理人代業處理事務,理應聽命於業主,為何可以違抗業主的要求,不公開保單?
由於所有居民都沒有這份保單,《香港01》為了公眾利益,應該公開整套完整的保單給居民,以正視聽,以示公允!
透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