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宏福苑業主流出的消息,原來保險公司太平香港在業主大會上說,「一定會賠償」用作重建的火險。居民是否應該等太平先賠償,才決定下一步?以下是流出消息的宏福苑居民梁小姐,與我們的對話。
居民梁小姐:今日同有去開會嘅代表傾番,太平保險喺業主大會上講明一定會賠償,只係銀碼上有變數。原因係佢要評估修覆或重建嘅成本。如果成本超過保額,就會封頂賠20億,否則就賠保險公司嘅估價,不是實報實銷,即是話,就算唔重建,保險公司都會賠錢。最近各媒體喺度斟酌有冇違反消防條例嘅保險條款,似乎係偽命題。
透視報:換句話說,既然保險公司會賠償,那麼是否不賣業權,等一等讓太平賠償更好? 另外,到時賠償有錢重建,那麼如果業主要求重建,合安必須執行,居民自行決定等不等重建,不等的政府便可以買他們的業權。
居民梁小姐:跟本由一開始,就應該係由業主通過業主大會主導修復或重建方案。負責任嘅政府會從旁協助業主加快解決法律/行政問題。而家政府嘅做法係騎劫業主權利,強行否決原址重置選項,又委任不專業嘅合安,蹉跎時間,拖延業主探討原址安置可行性。
透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