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決定不開電梯給宏福苑居民上樓,殘忍地要老人爬樓梯一事,越演越醜。
宏福苑七座大廈居民昨天起會分批返回單位執拾,政府指,一共有六千名居民要上樓,其中超過1420人是長者。昨天全香港都見證著政府如何對待受大火摧殘過的災民——在沒有電梯下,長者被逼全程戴安全帽和口罩、爬樓梯。
政府「不開啟電梯」的決定終於出事了,昨天出了兩名受害居民。
昨天下午約4時許,一名74歲婆婆,執拾單位物品後沿樓梯下樓,期間突氣促不適,於綜合詢問處求助。她被抬上擔架床,戴上儀器協助呼吸,由工作人員送離宏新閣,其後再被轉上擔架床,送上救護車,送往那打素醫院治理。
同一個下午,一名男子在執拾期間感到頭暈不適,需由擔架送上救護車後(見下圖),被送往大埔那打素醫院治理。

居民暈倒是非常危險的,隨時喪命,當市民以為事件或會令官員改變主意,而重開電梯,但他們仍然一意孤行。對於有上樓居民不適送院,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昨晚見傳媒時指,居民應安排合適人選上樓。
卓永興稱:「身體不適是否與上下樓有關,我們都不太清楚,不能確實。」
恕我們直言,以上的說話非常涼薄!也推卸責任。人命危機已經出現,但我們看不到官員有一絲同情,更沒有危機感。宏福苑居民返一次屋企,已經有兩個人暈倒,事件並非巧合!當局必須開電梯,否則不排除會有死亡事件,到時政府官員不單要面對公眾譴責,還要面對死因聆訊、索償、及其他法律責任。我們的建議是為了政府好,請三思。
本報近日緊貼「不開電梯」事件,在4月16日發電郵給民政署新聞組,代居民要求署方重開電梯讓居民回家,也要求該署提供「電梯壞了」的證據,對方沒有回覆。之後我們於本報的Facebook專頁發多帖評擊,民政署昨天(4月20日)早上終於回覆了本報,但沒有提供證據來證明電梯壞了,指大火對大樓結構安全及升降機等設施的影響由房屋局負責。
「本處注意到房屋局已就相關查詢回覆傳媒,並提及大樓內藏的電線、喉管,以及升降機等均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民政署把問題推向房屋局,但房屋局一直沒有按《透視報》的要求提供檢測報告。
無論是哪個部門負責,總之就是政府提不出報告證明電梯壞了。
事件還沒有完結。昨晚本報接到宏仁閣居民Alex(化名)的通知,指在昨天中午時分收到房屋局一名職員的來電,回覆他要求重開電梯一事,期間說話涼薄。
Alex早前寫信到1823政府投訴熱線,要求政府重開宏福苑電梯。「1823回覆指,宏福苑事宜是由房屋局審查組處理,由民政事務署負責,並已經把我的要求交給民政署,一有決定便會回覆我,怎知一直沒有回覆。」他之前在訪問中對我們說。
但昨天回覆他的是房屋局。Alex引述房屋局的職員打電話給他,指出是回應他早前在1823的投訴,指出政府因電力問題不會開電梯的了,說(卓永興 )副司長已經說了。
「我告訴他我住頂樓,如何爬樓梯?他說“人人都係咁行㗎啦”。我告訴他”我的身體頂不順”,他回答說“這不是我的職責範圍”。他的態度非常涼薄。」
好一句「人人都係咁行㗎啦」,政策的錯才令到居民在無選擇下爬樓梯,怎能以人人都受害成為藉口,合理化不合理的政策呢? 宏福苑大火是部門缺乏監管而有份導致的,而這是源於「這不是我的職責範圍」的態度而引起的。大火後,部門仍然沒有反省。
政府「不開電梯」一事引起居民極大的反感,紛紛留言作出批評。另一荒謬事件,也是發生在宏福苑的,就是社會福利處禁止義工幫助居民一事。雖然官員更正消息為「誤傳」,但事實是如何,公眾能夠判斷。
4月16日,本報獨家報道宏仁閣居民Alex爆料,指社署指令一戶一社工禁止義工幫助居民上樓執拾。社工原本安排了4名義工幫助他上樓,但都要撤銷安排,此事令住在宏仁閣高層的Alex徬徨無助。最後義工應承私底下幫助他,才令他鬆一口氣。
隔天(17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澄清禁止義工幫居民是誤傳,但同日陸續有非政府組織取消協助居民服務,包括東華三院取消原本今天起由義工陪居民上樓執拾,和以貨車送物品到居民暫居單位,但NGO並沒有承認決定出於政府。
政府的「不開電梯」、被批「禁止義工幫居民」指令,反映官員制定政策時,缺乏對市民的憐憫,有失民心,影響深遠。
透視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