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提起首任華人政務司廖本懷的名字,上一代人無人不知,相信很多人都認同他的名氣與他對社會的重大建樹有著莫大關係。他在1970年代,配合港督麥理浩的十年建屋計劃,推行《房屋條例》下的房屋改革,為廣大的貧苦大眾提供人性化的居所,大大改善民生。而他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創舉是創立了居屋制度,幫助基層向上流成為小康家庭。最後他獲升首任華人政務司,成為港英年代的華人傳奇。
相比下,同樣是主管房屋政策把手的何永賢,與他有天淵之別。身為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不但沒有對房屋制度有何建樹,反而在消滅劏房上以「簡樸房」取代劏房,換湯不換藥;興建如徙置區的「簡約公屋」當解決公屋短缺問題;還有以強硬手腕把公屋富戶逼遷,最後導致精神病母子自殺身亡。而她最新的,也可能是最大的劣政,就是為了清拆宏福苑,而涉嫌在違反《房屋條例》的規定下,買宏福苑業權。
本報近日的獨家調查發現,在房屋局的牽頭下,政府涉嫌違反《房屋條例》買宏福苑居屋業權,包括1)就未補地價居屋,沒有要求買賣雙方到房委會申請證明書就簽署買賣協議,2)用政府成立的一家私人公司收購業權,違反法例目前規定只有「房委會或房委會「提名」人士 」(即綠表和白表人士)才可購入未補地價居屋的規定。
從以上的涉嫌違規事件反映,專責主導宏福苑安置事宜的何永賢,有帶頭違反《房屋條例》之嫌。我們在9月11日發電郵向房屋局質詢他們購買宏福苑業權的法律基礎,至今沒有回覆。
在這篇文章我們希望帶大家回顧,一個有擔當、做實事的殖民地高官廖本懷是如何通過房屋政策造福人民,並以他的水平,來評價何永賢是否稱職。

為港督麥理浩推行10年建屋計劃,創立居屋
1951年香港大學開辦建築系,廖獲得取錄,並於1955年以乙級榮譽畢業,成為第一批獲頒授建築學學士的學生。他於1957年獲英國文化協會的獎學金保送至英國杜倫大學修讀園境建築。
廖本懷在1960年加入政府,在市政事務署轄下的屋宇建設處工作,參與新建屋計劃中的樓宇設計,全權負責馬頭圍邨、和樂邨、福來邨、和被譽為「平民豪宅」的華富邨等早期公共屋邨的整個項目發展。廖本懷憑著專業園景知識和對基層的關懷,他設計的公屋注重人性化,並與自然環境的配合,園林與建築並重。
他在華富邨開創井字型公屋建築設計,讓單戶大門和走廊圍繞着天井互相對望,家家戶戶相通。他曾經表示這設計是為了方便街坊對岸守望,易於防盜,令華富邨成為香港公共房屋中的經典之作。同樣是1970年的落成的愛民邨也採用井字型建築設計,在公屋設立長條型通風走廊也是他的設計特色。有現居愛民邨的居民對我們說,單位和走廊也「好通風,好涼爽」!
廖本懷開展了「社區設計」的創新概念,注重公共空間,提供休憩地方,讓居民擁有鄰里關係,也使屋邨內齊備各種生活配套,包括有學校、街市、商場、停車場等等,並提供通道讓設施與住宅大樓相通。他將「完善配套」的設計理念引入,令公屋設計一應俱全,營造社區特色。

在1975年,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訪港,時任房屋署長的廖本懷陪同她到訪剛建成的何文田愛民邨,可見他在房屋範疇上的重要地位。1977年,時任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訪港,廖本懷陪同參觀徙置大廈。


昔日徙置區多為數戶共用廁所,易起爭執,廖本懷主張公屋房屋以獨立廁廚設計,此事多年後(2019年)在接受傳媒訪問重遊有獨立廁廚的華富邨時,他也表示為公屋單位能有獨立廚廁,令他相當有滿足感。

除了公屋的改革,他最令人津津樂道的就是創立了「居者有其屋計劃」(簡稱居屋),為市民提供「置業階梯」,令經濟環境改善了的公屋住戶可購買居屋,有助公屋流轉亦讓低下階層有向上流的階梯。
這創舉要追索到1970年代。為推行港督麥理浩的「十年建屋計劃」,政府在1973年通過《房屋條例》,同年廖本懷獲升任「首任房屋署署長」,成為房屋改革大把手! 他負責推動條例下的房屋制度改革,包括促成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以推行十年建屋計劃及管理公營房屋。他之後創立「資助出售房屋制度」,1976年他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為市民提供負擔得起的自置居所,也可以騰出公屋資源,同時建立了「綠表」與「白表」的申請機制,沿用至今,令他有「公屋居屋之父」的稱號。
1978年,港府推出香港第一期居屋,共6個屋苑、提供逾8,300個單位,之後居屋陸續推出。1980年廖本懷升任為房屋司。1985年,他成為英國殖民地時代地首位華人政務司,僅居港督一人之下,反映港英政府對他的信任,也反映他的專業精神所領導的房屋改革對社會的巨大貢獻。
1989年廖本懷退休,結束29年的公務生涯。由於他對香港擁有豐富經驗,在1992年至1997年間,他獲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為第一批港事顧問,為香港實現平穩過渡、保持繁榮穩定提供意見和要求。2023年,這位建築界精神人物獲香港建築師學會的最高榮譽金獎。
廖本懷一手在《房屋條例》下創立了穩固的居屋制度,讓有住屋需要的家庭置業,有自己的家。宏福苑的居民是其中一批受惠者。1983年,在廖本懷的統領下,房委會推出第四期居屋,當中包括宏福苑,房委會興建了8座大樓,共1,984個單位,成為近2000個家庭的安樂窩。

廖本懷創立穩固的居屋制度,由何永賢一手破壞,政府涉違例買業權
怎也沒想到,40年後的今天,完善的居屋制度,被同樣是建築師出身的何永賢帶領政府一手破壞。
我們的最新調查發現政府在收購宏福苑的過程中,涉嫌違反《房屋條例》的規定來買賣居屋,而且是由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帶頭這樣做,如同踐踏了《房屋條例》!
9月12日《透視報》發布獨家調查報道,揭示政府涉嫌違法買業權,即沒有遵從《房屋條例》的規定來購買宏福苑業權。我們的調查發現,就未補地價的宏福苑居屋單位,政府沒有要求買賣雙方向房委會申請並取得法定的「證明書」便買賣業權,違反了條例規定。有簽署了買賣協議的宏福苑居民親口向本報確認,政府沒有要求未補地價的業主向房委會申請法定要求的「可供出售證明書」,也沒有指出宏福苑回購方案獲得豁免申請。

5月14日政府發布新聞稿,公布成立了「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來收購宏福苑業權,但沒有解釋為何要用私人公司,而不用房委會來收購。我們的調查發現,政府用「公司」買入宏福苑的居屋業權,涉嫌違法,違反了《房屋條例》,條例的附表1規定業主只可賣業權予房委會或其提名人士(即公屋戶、綠表和白表買家等人士),而非公司!
本報早前以市民的身份致電房委會「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的一位房屋事務主任,來了解有關的法例規定,根據職員闡明的法例,證明政府涉嫌違例買宏福苑業權。在電話中,我們再三問是否必須要向房委會申請證明書才可以簽買賣協議,職員多次斬釘切鐵地說,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取得證明書,律師是不能為雙方簽訂買賣協議的。
該職員說自己沒有處理過有人就宏福苑回購安排而申請證明書,也沒有收到指示如何處理這類申請。我們提出代表政府買業權的是「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而根據《房屋條例》,公司理應是不可買未補地價居屋的,問為何容許這事?房委會職員直接說「如果你懷疑(政府)有不合規,你不如舉報啦!」
我們在調查系列的第2集《違例買居屋?2|房委會職員闡明法例,政府涉違例買宏福苑業權?》已經記錄了職員與本報的對話,大家可以重聽。

何永賢有份主導宏福苑安置,涉違反自己應把關的《房屋條例》
宏福苑爆發大火後的一天,即11月2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指示成立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擔任組長,成員包括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和發展局及勞工及福利局等的局長。雖然政府沒有公布哪位官員負責長遠安置,但從每次就此事而見傳媒都是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和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讓人感到她是收購行動的其中一個大腦。
既然負責策劃收購居屋業權,而她是清楚房屋條例的規定的,為何不帶領政府合規的收購居屋?為何在2月21日,她與黃偉綸見傳媒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時,提也不提《房屋條例》和其對出售二手居屋的規定,也沒有解釋政府將如何處理違反法例一事。作為主管官員,也是兼任房委會主席,何永賢必定是非常熟悉《房屋條例》,她是不可能不懂買賣未補地價居屋的法規,但為何明知故犯?
何永賢也明顯知道如果政府用「私人公司」收購業權,是違法的,但何竟然是政府在4月20日成立來向居民買業權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由她統領該公司買宏福苑業權。由於宏福苑大部分的單位是未補地價的居屋,政府理應合規地根據《房屋條例》的規定來收購這些居屋,而不是繞過法例來買業權,包括涉嫌違法地用「公司」來收購。 何永賢容許並執行這個做法,是否知法犯法?
測量業專業人士Danny Chung從中原地產接駁土地註冊處的紀錄,作出整理,截至9月17日,宏福苑共1282未補地價業主已經簽署買賣協議,換句話說,何永賢帶領的房屋局已經作出了1282次涉嫌違反《房屋條例》的舉動。
廖本懷與何永賢的房屋政策下的民生景況,有很大的對比
廖本懷有父母官的心腸,興建樓宇讓低下層住舒適的公屋,興建居屋讓中產人士有自己的物業,而且建築優美,他開創了多項沿用至今的重要公共房屋政策。
這與何永賢有很大的對比。
網上對何永賢的背景介紹不多,根據房屋局網頁的介紹,何永賢畢業於香港大學建築系,是香港建築師學會的資深會員、註冊建築師。何於1992年加入政府,於建築署任職建築師,於2009年晉升為總建築師,2012年晉升為政府建築師,及至2020年出任建築署署長。何永賢在任內沒有任何成績,就算在房屋局網頁的介紹,也只是說她在2020至2022年新冠疫情期間「曾參與在竹篙灣、啟德及其他地方以組裝合成建築技術興建的檢疫設施、臨時醫院和社區隔離設施。」
2022年6月,何永賢獲第六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向中央政府提交包含何永賢在內的第六屆政府主要官員提名,之後國務院公佈主要官員名單,何永賢在7月1日被任命為房屋局局長。由於她在任建築署署長期間沒有任何成就,現在回看,她被李家超提名為主要官員,實在匪夷所思。
上任後,何永賢並非著力作出房屋政策上的改革,改善公屋供應,來改善民生,而是每天非常勤力在Facebook打卡,顯示自己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實質上是流於表面,沒有作出實質上的改變。
在何永賢的時代,低下層民不聊生,她沒心消滅劏房,把其改名為「簡樸房」當解決了問題。她興建公屋不力,無稽地使用如同徙置區般而且是臨時的「簡約公屋」(簡約公屋大量採用工廠預製組件,並組裝合成建成),就當解決了老百姓的巨大公屋需求。她推出苛刻的公屋富戶政策,不但拆散社區,還令公屋居民難以上流,一超過收入限額就被強硬踢走,難以致富成為小康家庭。何永賢嚴厲且不顧後果地推行公屋富戶政策,有份導致被迫遷的天水圍患精神病母子跳樓亡,卻沒有公開道歉。
房屋局轄下的獨立審查組(ICU)的責任是監管房委會所發展並已出售的物業,但它在宏福苑監管上涉嫌疏忽職守,在檢測圍網前通知對方,令圍網通過測試,最後宏福苑在去年11月26日發生5級大火,導致168名居民死亡。 作為局長的何永賢責無旁貸!

與黃偉綸聯手,為「原址安置」落閘,粉碎居民回家夢!
宏福苑慘劇爆發後, 何永賢似乎沒有從中學會了教訓。反而用盡方法令居民不能回家,而這是一步步與黃偉綸一起推進的。
今年1月9日,政府宣佈透過「一戶一社工」諮詢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意願,但不足一日,身兼「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1月10日的電台訪問中公開指不會原址重建。他表示原址重建涉及業權處理、清拆及規劃等,需時約9至10年,形容宏福苑原址重建方案「不切實際」。順道一提,黃偉綸在事件中有利益衝突,因為他的妻子、前勞工處處長陳穎韶在任內,漠視宏福苑居民對大維修安全的投訴。
由於宏福苑超過一半大樓只有輕微損毀(當中宏志閣完全沒有被火波及),宏福苑只需修葺和重建個別樓宇,便可以入住。政府只需為宏福苑安排修葺和個別重建,作出居民要求的「原址安置」,而不需重建整個宏福苑。在接受本報的訪問中,測量業專業人士Danny Chung指即使重建整個屋苑只需不到五年時間。 身為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此刻應該提供宏福苑的檢測報告,來證明宏福苑是否需要完全重建,但她沒有這樣做。
何永賢於1月14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發言時,表示7座受災樓宇「內傷」嚴重,指7座樓宇長遠需要拆卸的可能性甚高,這言論支持了黃偉綸的「宏福苑必須重建、及若要重建需要9至10年」的說法。在發言後,她一直迴避傳媒(包括《透視報》)和居民的要求,拒絕提供檢測報告,來證明內傷之說,從而證明宏福苑是否要整體拆卸。這令人懷疑她是要隱瞞宏福苑可以入住的真相,從而可以實行「剷平」宏福苑,但同時不安排重建的目的。
不但如此,何永賢之後再加大壓力令居民就範。2月8日,何永賢在電視節目上稱,現時提供給災民的租金津貼為期兩年,到2027年底,若原址重建宏福苑,需2035年才可完成,期間的租金津貼會成為財政負擔,反問,是否要支付八年租金津貼,憂慮對公帑耗用龐大。 此說法暗示不會長期給予居民租金津貼,令居民放棄爭取回遷。2月21日,黃偉綸聯同何永賢舉行記者會,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
從以上所見,何永賢是與黃偉綸聯手,為原址安置「落閘」,粉碎居民的回家夢。


主導宏福苑收購,違反應把關的《房屋條例》,事件令居民離開出生地
一方面何永賢在拒絕提供證據下指宏福苑內傷嚴重、長遠需要拆卸,令居民不能回家,有違註冊建築師的專業;另一方面她的房屋局在沒有得到業主立案法團同意下,毀壞地契上訂明是屬於業主的公共地方。之後她帶頭違法,讓政府在違反《房屋條例》下收購宏福苑,視居屋制度、法律如無物。
作為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最基本的責任是為房屋局和轄下的房委會的工作把關,維護業主權益,並守護房屋的法律和法規不被違反。然而,她竟然主導宏福苑收購時違反自己應把關的《房屋條例》,何其諷刺!
何永賢夥同黃偉綸成為剷平宏福苑的「先鋒」,在沒有理據下,他們拒絕災民的回遷要求,並推出美其名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實質打散宏福苑居民到各區。她只給予業主三個選擇,一是用現金($8000一尺)買他們的業權,著他們到私人市場找屋住;一是給他們現金和綠表買居屋,最後一個選擇是給他們樓換樓,換居屋。不但收購價不夠他們換同樣大小的私人樓或居屋,政府提供的幾千個居屋單位其實是公屋間隔,而且光線少、間隔差的「組裝屋」。政府只想儘快打發居民走,不理他們的未來。
我們問一名老居民有何打算,他說選了方案二,已收賣樓款項但不打算揀樓,而是回外地定居「不想留在我的出生地」。這話令人很心酸。「我住在四十多年的宏福苑,打算養老终生,不知一場人為大火,落得如此地步,很多街坊也是如此,更是不幸有親人過世的。」這名70多歲的居民說。另一位中年的居民也說對香港絕望打算離開。政府在宏福苑事件上做的事,令居民離開出生地,這就是政府的成績表,而這成績表是何永賢有份造成的。
何永賢是否收購宏福苑行動的推手,還是只是棋子,受命於政府高層的佈局? 9月11日,我們發電郵給房屋局,問到是否由房屋局計劃、統籌、和執行整個「收購宏福苑業權」的行動,但至今沒有得到回覆。
公平地說,種種事情只能怪罪於何永賢嗎?雖然她主導房屋政策,但她是聽命於誰呢? 話雖如此,不讓居民回遷、強奪業權,甚至涉嫌違法也在所不辭、收購條件苛刻等手法的無情,與何永賢一向對待基層市民的手法同出一轍,她在事件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房屋條例、居屋制度,是否跟隨已故廖本懷先生一起長埋黃土?
以上發生的事情,是否與廖本懷關心老百姓的需要很不同?
回看,廖本懷和何永賢都是畢業於香港大學的建築系,兩人都是主管房屋,為何在他們的治下,香港有那麼大的分別。一個帶領香港前進,一個拖香港的後腿,現在更加違反《房屋條例》,涉嫌對法治作出踐踏!

今年3月12日,房屋署首任署長廖本懷在香港去世,享年96歲,對廖本懷離世,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哀悼,她表揚廖本懷為香港開創「居者有其屋計劃」,建立資助出售房屋制度,幫助公屋流轉、基層市民上流;指其公共房屋工作歷程,對房屋局團隊很有啓發,會以他為榜樣。
如果她是以廖本懷為學習榜樣,又為何會推動有問題的宏福苑回購政策,而涉嫌違反廖本懷當年所敬重和推行的《房屋條例》,和種種令基層市民難以上流成小康的做法?宏觀來看,何永賢所實行的政策,與廖本懷創立的惠民房屋理念背道而馳。
何永賢把踢走公屋富戶的手法,施行在宏福苑,拆散宏福苑的1984戶小康社區。在推行苛刻的回購方案下,讓業主大屋搬細屋,又或是掏空積蓄才可以換到同樣大小的單位,由小康家庭變貧窮。在她的「簡樸房」的包裝下,劏房戶繼續住在劏房,只不過改了名稱,貧窮人的狀況根本沒有改變。根據政府的統計數字,截至六月底,香港仍然有逾18萬家庭等待公屋。
何的房屋政策與國家的脫貧建小康理念相違背,自2012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任以來,中共將脫貧和建設小康社會視為優先課題,而2021年,習近平主席更提出了「共同富裕」的大綱。我們不見到何永賢有跟着這些理念來實施她的政策,在香港只會貧者愈貧,何來共同富裕呢?只見消失了的小康家庭!
隨著廖本懷先生的離世,又回看何永賢的所為,令人感嘆《房屋條例》、居屋制度,是否已經跟隨廖本懷先生的離世,一起長埋黃土?
本報把廖本懷先生與何永賢女士的對比,的唯一目的,是讓中國香港的當權者反思,作出深切反省,其用人的標準,並對房屋政策作出真誠而深入的改革!
透視報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