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納稅人浪費金錢請這種議員,是香港的悲哀!他正在說歪理,很多居民不是自願賣業權的,居民都想重建,想居民不獲得雙重利益,請政府安排火險賠償作出重建吧!另外政府付款買業權,之後得到業權擁有土地,已經完成交易,為何政府可以得到保險賠償呢?這又不是雙重獲益嗎?
針對困苦災民的話,只有刻薄的人才說得出口。悲哀的是香港人要付費聘請這種議員,他的存在對香港有什麼意義?

這名姓范議員指20億元只是樓宇結構火險賠償上限,並非必然全數支付。有宏福苑居民反駁說:「如果經保險公司評估後,賠償額不足20億保額,即係要修復宏福苑嘅成本低過20億,代表宏福苑唔需要全部拆卸重建。」
找廢物出來助攻,怎知愚蠢的人又怎能幫得上忙呢?只會愈說愈露出破綻!
豬隊友!
透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