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嘉城大廈管理公司是否稱職?

元朗嘉城大廈業主在4月23日收集了5%業主簽名,向法團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要求決議重選法團管委會、以及撤換與法團主席和當區建制大黨話事人關係密切的管理公司(興隆樓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興隆」)法團沒有按着《建築物管理條例》所要求在45天內,即6月7日前,舉行業主大會,一拖再拖。業主投訴給元朗民政總署,但對方拒絕執法。

就法團涉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沒有如期開業主大會,嘉城大廈業主蔡小姐去信特首,要求特首勒令元朗民政署執法,並完善法規,堵塞條例沒罰則的漏洞、和民政署拒絕執法的問題。

特首辦之後將投訴轉介給元朗民政總署,但對方回覆仍然是千篇一律,仍然是拒絕執法,並著業主自行入稟土地審裁處。惟業主怎樣能夠支付訟費呢?

於是業主蔡小姐再去信特首辦懇求幫忙,特首辦昨天回覆,又再把她的投訴轉交民政處。

去信特首也得不到幫助?

在當局缺乏監管下,業主即使見到法團有違規,要求業主大會去堵截問題,若對方不開會,民政總署不執法,問題是得不到解決的。利益集團疑似圍標、懷疑私相授受,就是在這種缺乏監管下形成的。

在宏福苑慘劇後,政府經常說想追責,去改善制度,但現在問題已經擺在前面,為何部門仍然不改善?去信特首也得不到幫助?

嘉城大廈業主說,7月20日,元朗嘉城大廈法團召開業主大會,足足遲了法定的6月7日,超過一個月。由於有大量「授權票」出現,業主又不可以檢查授權票的真偽,最後法團有部份新人加入,有部份原班人馬續任;公契有關管委會組成規條被扭曲,削弱商場業主權力;與法團主席柯志偉及當區建制大黨話事人關係密切的興隆獲得兩年合約。

「雖然興隆不是法團,但興隆得到法團給予無限權力,操控招標、開會、帳目管理。」嘉城大廈商場業主蔡小姐說。

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到,在政府不作出監管下,在法例漏洞下,涉嫌違法的法團仍然可以運作。在香港,法團與管理公司的問題困擾無數業主,由於法團控制授權票,就算不滿法團和管理公司也不能撤換。

嘉城大廈業主指出,大廈天台、平台和外牆滲水問題纏繞業主多年,但興隆即使收到投訴,也沒有幫業主解決問題。不但如此,業主批評法團和管理公司缺乏透明度,即使在業主要求下,也不公開重要工程的投標公司的報價細節和合約,令業主質疑是否有任何隱瞞。 如果見得光,為何業主不可以知道呢?

以下是一個例子。 

業主稱:管理公司只給予5日管委會會議開會通知,而不是法定的7天

事緣去年11月25日,興隆代表法團,發出管委會開會通知,11月30日召開緊急管委會會議。雖然《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法團必須給予七天或以上通知,來召開管委會會議,但興隆只在開會前5天通知委員,指「電梯管道要緊急做水泥工程,才可繼續電梯工程」。

管理委員會蔡小姐說時間倉猝委員難以出席,最後只有兩人(主席及秘書)出席會議,不夠法定人數(管委會委員數目9人,過半數即5人)。最後法團強行在11月30日,不夠法定人數、不夠通知期下,管委會通過工程。

「接著管理公司又叫委員補簽追認11月30號嘅會議記錄,因為佢寫左5個委員出席並一致通過,好多業主都話,開會前想指工程報價,但問咗好幾次,都一直冇回覆。」蔡小姐說。

為了此事,她在今年1月30日,與興隆樓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鍾小姐,發生爭執。蔡小姐指出,到今天為止,業主也無法知道電梯合約金額。

「聽講嗰次工程收到三份報價但無公開招標,有業主知道最高約17萬,最低約3萬8。直到1月底才貼出11月30日的會議紀錄(根據建築無管理條例會議紀錄需在開會後28天內貼出)。令自己合規,興隆把會議紀錄日期寫成12月29日,中標金額就變成4萬1,多咗3千元話係意外保險。究竟份保險係邊間公司出?承保範圍係乜?興隆沒回答也沒有貼出保單文件,所以大家無從查證。」蔡小姐說。

處理升降機井道石屎工程,最高標價17萬,最低4萬1?

為何同一個工程,有人收費那麼高,與最低收費相距13萬元,究竟有沒有可疑?

「業主最想嘅其實好簡單,就係管理公司肯做嘢、肯交代。不過滲水維修又拖,開業主大會又拖,也不解答工程報價的細節,透明度非常不足。業主問多幾句,唔係冇正面回應,就話你唔明、你唔識,又吾係住呢度,真係令人好無奈。」蔡小姐說。

蔡小姐向元朗民政總署投訴,但對方也沒有處理,只稱管理大廈事業主的共同責任,重複一大堆《建築物管理條例》法律條文,指他們不是執法部門,只能提點法團主席。


法團投標價格細節欠透明

蔡小姐說,招標內容和價錢不透明的問題,在法團班底獲連任後再次出現。7月22日,業主大會的兩天後,法團主席隨即發通告將在7月29日開管委會會議,決議更換消防喉承辦商,但興隆沒公開承辦商的投標價格,投標者互相的關係,令業主懷疑有事情隱瞞。

我們翻查法例,《建築物管理條例》28C規定:如接獲不少於5%的業主的書面要求,即須准許該等業主中任何一名或他們所委任的人,在任何合理時間,查閱管理委員會根據第28B(1)條保存的文件,即採購文件,例如招標文件、合約文本、帳目及發票。

蔡小姐說,法例令業主監管法團變得很困難,每每查閱文件也需要找到5%業主同意後,才作出書面要求。

「即使如此,法團從來沒有告訴我們可以通過找到5%業主書面要求才給予招標文件,是我們自己查閱法例才知道。這法例只會縱容圍標,令業主監管困難,包庇圍標。」 蔡小姐說。

蔡小姐認為要解決法團問題,必須通過法例的改革。她昨天收到特首辦的回覆,再次把她的投訴轉介給部門,問題再度循環,令蔡小姐感到很灰心。「我覺得好無奈,不知道還有誰人可以幫助我們?」她說。

興隆或會成為更多元朗大廈的管理公司

興隆有否履行職責,可以通過嘉城大廈的現況來評價。在這條片,大家會見到1月30日管理公司與業主蔡小姐的爭執,也看到大廈天花及外牆嚴重滲水問題一直得不到處理。 

我們剛發現一個疑點:宏福苑的大維修顧問是鴻毅,深度介入法團事務的是大埔民建聯區議員黃碧嬌,她與法團關係密切;元朗嘉城大廈法團去年9月聘請了鴻毅做滲水問題勘察,元朗大黨話事人與法團和管理公司興隆關係密切。兩者都有地區大黨的影子,何解?

「鴻毅只是收5萬元,它完成了報告後,很大可能建議我們做天價大維修。」商場業主蔡小姐說。「怪不得管理公司攬住我們大廈不放了。」

嘉城大廈的管理問題不但不能得到解決,還有可能擴大,牽涉更多元朗居民。 本報收到消息,興隆將會參與當區大黨操控的一個元朗大廈計劃,若果投得合約,將會成為大量元朗的三無大廈的管理公司。

「如果將來呢種管理方式去到更多元朗大廈,對業主係好定唔好,大家都可以自己諗下。」蔡小姐說

透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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