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168條人命的慘劇責任,以一名區議員辭職就可以close file?

今天下午五時,政府公布今日收到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基於健康理由,辭去其區議員席位、也辭去大埔南分區委員會委員、及大埔廣福及寶湖小隊關愛隊隊長的職務。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黃碧嬌服務地區多年,對其決定表示尊重。

有心水清的宏福苑居民分析,事件配搭得真好,有媒體報道黃碧嬌的團隊涉嫌使用死人授權票在宏福苑業主大會上投票,反映有關方面意圖把罪行和怨恨的焦點放在她身上,來紓解民怨,減低公眾要求政府把官員問責、把圍標集團連根拔起的壓力。同時,該居民推測,近日政府要推居民賣業權,不少居民心不死,仍然不賣,相信是希望為大火追責,而讓黃碧嬌下台可令居民「心息」,來推居民賣業權!

以上是宏福苑大火後,仍然掛在廣福邨平台的議員推廣帆布,位於中間的是黃碧嬌。


「現在傾掂數把黃推落台,讓居民覺得,好啦,已經問責了,冇嘢好追查㗎啦,疊埋心水賣樓啦!這便可以推居民賣業權。同樣重要地是為了減低社會壓力去叫政府在獨立委員會報告交人,正式close file! 」該居民推測說。

有觀察者分析,這是金蟬脫殼,讓圍標集團甩身。

不要以為一個區議員落台就可以把香港的世紀慘劇close file,宏福苑事件,由安排誰做法團主席和委員、在舊法團委任超低價大維修顧問鴻毅,並由它推薦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再以大量授權票通過宏業的3.3億天價維修方案、民青局下的民政署不監管法團、民政署和市建局不監管投標的異常、各部門(包括房屋局、消防處、勞工處等)不監督大維修安全隱患、踢走舊法團後,新法團不取消3.3億宏業合約和不阻止承建商的危險維修手法、到消防處救火不力(例如長時間用一條雲梯、不在高空灑水、不讓深圳消防來港助救火),真的一個人可以搞得出來嗎?牽涉168條人命的責任就一人辭職便可以推卻嗎? 沒有任何官員、議員、法團人員、政治組織要付上刑事責任嗎?

事件非常懸疑,願中央政府最高領導層繼續觀察,香港這班人搞什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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