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第五天|宏泰電工知道供應火警鐘電源被關,但沒追查下去

今天(3月30日)踏入宏福苑大火「獨立調查委員會」第五天聽證會。宏福苑居民在早上繼續作證,當中包括遇難者家屬,委員會在下午開始解剖,火警鐘在大火當天沒有響的因由。

宏福苑火災導致168人死亡,而其中一個致命傷,是火警鐘被關掉了。究竟誰人關掉?為何大火前發現了後沒有重開? 火警鐘不響,最後有份導致多人喪生,責任屬誰? 是宏泰消防的電工、老闆、管理公司、消防處、還是另一間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 

委員會首先傳召的是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黃健華在2010年加入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Victory Fire,董事是鍾傑文)任電工。該公司在2016年開始負責檢查和維修宏福苑的消防系統,包括消防警鐘、消防喉轆等設施。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李澍桓先對黃先生作出提問。李澍桓非常專業及仔細地向黃健華了解宏福苑消防系統的各種設備的功用及操作,然後就開始提問核心的問題。

李澍桓的問題揭示了令居民不能逃生的其中一個關鍵原因,是在於宏福苑消防系統的一個電力總制。而由於這個總制關掉了,引致宏福苑在11月26日,死神來臨的時候,沒有響起通知居民。很多居民懵然不知,無情的火舌已經靜悄悄地湧入大樓,最後令無辜的居民葬身火海。

根據黃先生的證供,宏福苑的消防系統供電總掣,可以關閉所有消防裝置的電力供應。「除非有工程進行,平日這個總掣是不應該關掉的,如果工程只是需要停一兩個小時電掣,可以無需通知消防處。但如果超過24小時,需要填報SDN(消防設備關閉通知書, 下稱關閉通知書)向消防處申請。」黃說。

黃健華指,他在2025年3月到訪宏福苑進行消防系統的年檢,由於期間發現一些消防扲手(又稱手動火警鐘掣/玻璃掣,即火警警報裝置)損壞,他和同事在10月和11月之間,再到宏福苑換走損壞了的部份,更新配件。

委員會大律師單刀直入的提問,電工變得緊張

11月19日,黃的同事李先生到現場時發現消防電源總掣被關掉了。得知後,黃說他致電給老闆鍾先生報告了。黃先生在此前的作供一直輕鬆,以他的專業知識向委員會大律師解說不同的裝置的功用,但當委員會大律師開始單刀直入的提問,黃先生開始變得緊張 。

在了解所有消防系統細節後,李澍桓直指,根據證據顯示,在11月26日,黃先生在中午完成工作後離開宏福苑,跟着發生大火,他晚上回去宏福苑。

黃先生承認了。

李澍桓問他為何回去找ISS職員鄭小姐,當中問及另一間消防承辦商之前向消防處提交的關閉通知書,他回答想知道另一間工程公司有否提交關閉通知書。李澍桓再問:「由於關閉通知書是另一間公司負責,無論是否有關閉通知,這與你的公司無關。為何你要知道?」

黃先生沒有清楚解釋,只說在11月19日他們見到電力總掣被關閉了,曾經問過管理公司,對方回應是承辦商宏業(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停止的。大律師問他有沒有取得關閉通知書來查看,他說有問管理處,但對方直至11月26日前也沒有提供。

「既然沒有了電力,你更新了消防扲手裝置後,你不能測試,對不對?」他回答說「對」「那麼你的工作是沒有完成的,你是否同意?」他停了兩三秒,說同意,但面部充滿愧疚,變得緊張。

簡單來說,他承認了未有測試消防火警鐘,能否正常運作。

電工引述管理公司職員,指宏業要求關掉總制

有關總電掣關掉的事情,黃說自己有通知了置邦興業有限公司(ISS)的職員鄭小姐,但沒有要求重開電源作測試。「她說那個承建商宏業需要關掉總制,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在之前的口供中指出,獲鄭小姐告知承辦商正進行維修,包括維修八座的天台儲水訌,因此另一間消防承辦商要求關閉總電掣。

由於關閉電源代表關閉了火警鐘,但黃先生不知道對方是否已經通知消防處,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關閉,會關閉到什麼時候。 

黃健華指自己與公司商討後,想到要了解什麼時候開始關閉,但承認沒有再向鄭小姐查問。「我從鄭小姐哪裏得知該公司已經通知了消防處,及在這期間會提供額外滅火筒,我沒有問及是哪一間公司。」在問話中,他承認沒有接觸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或承建商宏業。

之後涉事的ISS和政府的律師向黃提出尖銳的提問。 

政府大律師:你知道總電掣關了,仍沒進一步追查! 

黃指有問及鄭小姐取該公司提供的「關閉通知書」,來證明有向消防處申報(但ISS律師指他在口供中沒有說有問過鄭小姐)。黃指出直至11月26日,管理公司職員鄭小姐仍然沒有提供有關通知書給自己。

在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的提問中,黃承認沒有告訴該公司維修水箱是不需關總制的,而只需關消防泵制便可,說他當時只告訴了老闆鍾先生。

「鄭小姐說找了消防承建商關閉的, 該公司應該知道為何要關閉。」孫靖乾問到,「即使你知道總電掣關了,你仍然沒有再進一步追查。」黃先生回答「是」。 

孫靖乾:「但後來你發現總電掣已關了超過 24 小時,你不知道它是何時開始關掉的,你還沒檢查火警鐘!之後在沒有再接到電源供應下,電源已經通宵被關,但你沒有提供關閉通知書,你有想到告知消防處嗎?」

黃健華:「我沒想到要提交報告,我問過鄭女士是否有關閉通知書,她說她有,我也沒想到去找那消防承辦商來取得文件。」

但代表「宏泰消防工程」的大律師問黃先生,為何沒有想過向消防處提交關閉通知書,他說「由於關閉通知書需要填寫什麼時候開始關閉,由於我不知道這個資料,所以不能填妥表格交給消防處。」 

黃健華完成作供後,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開始作供,但由於時間不夠,說了不久就停止了,明天會繼續。

由於委員會員將傳召ISS職員鄭小姐、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人員作供,調查仍然繼續,期望之後會釐清消防警鐘不響的責任誰屬。 


透視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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