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一個下午,與友人在尖沙咀YMCA茶敘後,一起走進尖沙咀隧道。由於隧道如迷宮一樣,本來要向火車站的方向是轉左的,但我們懵懵的向右行。走到隧道的盡頭,見到一名少年在彈結他唱歌,就在這剎那,我知道走錯了路,便走回頭。
轉彎不久,站在代步的平面電梯上,準備到車站搭火車,但耳邊傳來那男孩的歌聲不絕於耳,在我心裏迴盪,突然令我很有感覺。我對在旁的朋友Michelle說:「將來我們可以介紹街頭音樂人。」我指的是《透視報》的音樂版面。「那現在我們就回去找他約訪問吧!」她想也不想,爽快地說。
那我們就立即回去,向他簡單介紹自己,拿了他的聯絡後便走。剛走了幾步,背後的他又開始彈唱,歌聲又把我吸回去。我想,不如試試拍攝他的表演吧!
就這樣,我舉起手機開始錄影了。
多年來做記者,一直有攝影師輔助我採訪,我從來不用自己拍攝。我拍過一套紀錄片,但只是負責導演,不用拍攝,所以不懂技巧。但由於對影片有要求,我都有留意一些cameraman的攝影手法,所以懂得一點。拿着手機,希望增加一種電影感,我便來回圍繞着那年青人拍攝。
雖然我一直拿著手機,但我的心卻被他的音樂攝住。他正唱着一首情歌,內容大概是關於作者抒發與失戀的女友人在酒吧開始相戀的過程。「情侶會走 剛失戀的你哭乾眼淚前來自首,寂寞因此牽我手,除下了他手信後,我已得到你沒有,但你我至少往後,成為了密友……」當時,我其實沒有細想歌詞是說什麼,只知道他聲線很柔軟,很有味道。
當我拿着手機來回踱步的時候,發現匆匆而過的行人,大多沒有留意他,或是沒有時間停下來聽一聽這城市音樂,又或是中國人始終不太習慣街頭表演,好像站下來有種尷尬。後期,一個穿啡色皮褸的中年女子,走過來放下一個小錢;又有一個內地男人用手機拍攝,原來他的小女兒在旁邊聽。
最初我不知道女孩是內地人,我用廣東話問:「好唔好聽呀?」她甜甜的笑著,用普通話回答:「聽不到」。那我又用港式普通話問她「好不好聽?」我以為她會說喜歡,怎知她又只瞇著眼的笑,害羞地搖搖頭。
我不信,那麼好聽的歌聲,她應該是喜歡的,可能太害羞,所以才搖頭;又或是在小孩的世界裏,不懂歌詞的深情,所以不好聽?又或是因為是廣東話,她聽不懂,所以不喜歡。無論如何,她真是天真爛漫,成了這短片的一個亮點。愛是不分地域的,對嗎?
拍攝這街頭青年的時候,我有一種似水流年的感覺。這個青年世界本來屬於我的,但今天我感到自己與這個busker格格不入,令我很想回到過去,可以與他在同一年齡層,但時間過去了,又怎能回來呢? Michelle覺得他很帥,我都同意,加上他的歌聲,是可以吸引女孩的一種男孩。為什麼說到這裏來呢?不是拍攝人家的音樂表演嗎?
5分鐘的表演,很快完了。我便上前問他幾個問題,又做回「記者」了!「這首歌是你自己創作的嗎?」「不是,是陳奕迅的歌。」(滴汗,我這樣也不知道!是Eason的《人來人往》。)「你是否放學後,就來這裏表演的?」他又害羞,又開心地說「我畢業已經很久了。」原來他在香港知專設計學院(HKDI)讀時裝設計的,在街頭表演已經七年了。「我很喜歡在街頭表演的感覺,很自由。」
當時是12月初,香港仍有每周的暴動,青年人到處破壞,生活在仇恨及絕望中。相反,這個青年人的生活很踏實,在鬧市中表演,除了為自己帶來滿足感,亦讓路人在繁忙生活中,得着心靈的歇息,在別人的生命裏留下一點東西。一段街頭音樂的經歷,原來也能帶來生命的啟發。
這就是我們的第一個音樂故事了。
文/攝影:Sherry Lee
自少非常有膽色,小學時,被同學冠以「敢死隊」之稱。長大後當上《南華早報》記者,本色不變,憑着勇氣獲獎無數,現專職為公義發聲,不平則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