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懷疑題目,別以為寫錯了!Jass和Jazz都是代表爵士樂。
每當提起爵士樂,不少人的舌尖會不自覺地分泌出牛排加紅酒的味道,腦海中會浮現出酒吧的夜晚、威士忌和雪茄。於是有人會因此覺得 : 噢 !我聽不懂,這是上流社會的享受。
還有一些文章會這樣寫到 :「爵士其實是低俗的,是再普通不過的底層黑人音樂,因為是很多脫衣舞俱樂部放的音樂。」 如果你也是這麼想,單純地認為爵士就是高雅或是低俗的,那就大錯特錯了。爵士樂,不只是你想的那樣,它遠比你想像的豐富有趣得多!
也許因為在我們未能完整的經歷爵士的黃金年代,也許因為爵士音樂教育的長久缺失,使得不少人對爵士樂產生一些偏頗甚至是偏激的看法。這樣的看法,再混淆了商業行銷的包裝,使得爵士樂總是被誤解。如果瞭解一下爵士樂的發展史,會發現Jazz其實是很有趣的。
一般來說,1895年是被視作爵士樂的誕生時間。這一年新奧爾良的非洲裔藍調樂手Buddy Bolden(1877-1931)組建了一支樂隊,據說這是第一個用銅管樂器演奏藍調的樂隊,Bolden在演出中將拉格泰姆(Ragtime)、福音融入了藍調之中,創造出一種新的風格,後來被稱為“爵士樂”。
遺憾的是由於當時的錄音條件並不成熟,Bolden的錄音並未能夠保存在下來,只有後來的樂手根據樂譜將它再次演繹出來。
為嫖客伴奏 挑逗成早期爵士風格
1897年,聯邦政府把新奧爾良市中心零散的娼館,搬到了密西西比河南側的法語區。 這裡本身就是一個族群複雜的地方,新建的合法妓院更是聚集了眾多的妓女和嫖客。為了給妓院的客人提供更多的消費娛樂場所,各類劇場、酒吧、俱樂部應運而生,大量的黑人樂手蜂擁而至,為嫖客伴奏謀生,把這裡變成了新奧爾良最繁榮熱鬧的天堂之地。
這些黑人樂手演奏著拉格泰姆式(Ragtime)的藍調音樂,為了配合情色場所的犬馬聲色,他們演奏愈發挑逗戲謔,慢慢就形成了早期爵士樂的風格。
不過那個時候還沒有出現爵士——“Jazz”這個詞。
“Jazz”這個詞的起源受到廣泛爭議,沒有人能夠證據確鑿的說明它來源於哪裡。 有人說它有可能是來自法文“Jaser”,是胡說吹牛的意思,也有人說是從美國俚語中“Jisn” (活力),演變到“Jasn” (有幹勁),最後演變為“Jazz”。到了1917年,才真正把爵士(Jazz)定義為音樂風格的名稱。
當時的新奧爾良的爵士音樂已經趨於成熟,樂手們為了更好的發展,便經由堪薩斯,開始向更發達的紐約、芝加哥等北部工業都市邁進。1917年1月,在芝加哥,一支名為 “Original Dixieland Jass Band” 的白人樂隊錄製了第一張爵士唱片。 在唱片上,直接標明樂隊名稱為 “Jass”,唱片的包裝上也明確的寫著“Jass”。
後來樂隊將他們的名稱改為“Jazz”,正式將這類與古典樂、藍調音樂、民族音樂大為不同的新奧爾良音樂命名為爵士“Jazz”。這張唱片就被認為是爵士樂史上的第一張唱片,唱片的主打歌曲《Livery Stable Blues》就成為了第一首被記錄下來的爵士樂。
到了20世紀20年代,爵士樂已經成為了當時最流行的音樂,邁入了輝煌的大樂隊(Big Band)“爵士時代”。如果你看過描繪當時美國黑幫的電影,例如「美國往事」之類的電影,也許會對大樂隊有印象,在電影中黑幫老大的聚會場所,一定有演奏著爵士樂的大樂隊,而這些電影的BGM(background music)也少不了爵士的聲音。
爵士樂被指“不道德”
1919 年,一戰結束,美國人開始了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生活。 選舉權向女性開放,女孩剪去長髮,穿上露腿裙。男孩梳起油背頭、帶著軟呢帽、穿著闊腿褲、開上了老爺車。20年代美國,無論男女,都在盡情享受著這浮華的無拘無束。
同年,美國政府頒發了著名的禁酒令,禁止銷售酒精飲料,大城市熱鬧的夜生活場所就成了走私酒泛濫的天堂,黑幫大佬們關起大門,召集名流夜夜笙歌,徹夜奏響華麗的爵士樂章,充斥著權利與慾望的男男女女在爵士樂的伴奏下翩翩起舞,交換著彼此的後半夜時光。於是爵士樂開始被主流媒體指責“不道德”,許多保守派認為爵士樂傳達了頹廢的價值觀,將其視為對傳統文化價值的威脅。
事實上,那個被爵士樂融化著的時代是如何的呢? 把這時的美國稱為“爵士時代”的美國作家F. Scott Fitzgerald,在其1925年出版的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The Great Gatsby)中這樣寫到 : “這是一個奇跡的時代,一個藝術的時代,一個揮金如土的時代,也是一個充滿嘲諷的時代。” 他的作品沒有貶低爵士樂,只誠實地紀錄著一個華麗的時代。
由黑人開始 被白人擴張成為主流
爵士樂的發展也記錄了美國的種族故事。雖然爵士樂起源於南方的黑人,但由於當時封閉的種族觀念,在這個時期的俱樂部裡,白人管弦樂隊演奏的爵士樂更受歡迎。白人指揮、作曲家、小提琴手Paul Whiteman和他的管弦樂隊就是這個時期的代表,起了一個主導作用。 他們在三藩市用管弦樂隊的編製來演奏爵士樂,大受歡迎,被稱之為“爵士之王” (King Of Jazz)。
1924年,Paul Whiteman委託George Gershwin寫出了音樂史上的傳世名曲《Rhapsody in Blue》(藍色狂想曲),隨後由他的管弦樂隊首演。George Gershwin的《Rhapsody in Blue》成功將爵士與交響樂結合在一起,把主流社會認為難登大雅之堂的“低俗”爵士帶到了交響樂廳。
由黑人開始,被白人擴張。從此,爵士樂開始被大眾接受,主流媒體正式認為爵士樂是一種音樂形式。20年代中期,在Paul Whiteman和George Gershwin的影響下,大規模的爵士管弦樂隊開始風靡演出場所,逐漸大範圍地流行起來。這時出現了一大批在爵士音樂史上舉足輕重的大師 : King Oliver、Duke Ellington、Lionel Hampton、Fletcher Henderson、Claude Hopkins… 他們紛紛組成自己的大樂隊,走出了窮街陋巷,來到大劇院演出。
多年來,爵士音樂最吸引人的是其個性,既原始樸實、又前衛不羈。聽眾不但陶醉於其優雅、自由的曲調,也享受著表達一種“知識分子”的感覺。
雖然爵士樂已過了其全盛時期,但經歷了不同時代高低的它,走到今天,仍然是很多人的最愛。
樂言
音樂是一種集合人文、地域、歷史、過去與現實,而又令人愉悅的藝術,這正是讓筆者樂在其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