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透視報》對退租協議的深入分析,平民屋宇和市建局的目的很大可能是不讓簽了協議的居民回來。只要他們一走,他們的回遷權已經九成袋入平民屋宇口袋裏,只等待居民五年後收到他們派單位的通知,5天內不能書面回覆(老人做得到嗎?),或不能通過他們有可能極其嚴苛的收入資產審查,既得利益者就會興奮地說,“又一個物業了!”
5年後,能夠回來的居民可能少之又少!那麼被逼簽稱為「不平等條約」的退租協議的居民,明知將會永久失去居所,又會否搬出?這是未知之數。若果有大量居民不走,平民屋宇又怎能「完成遷置安排」?
本報逐點踢爆平民屋宇以種種法律手段威迫居民搬走,也抽絲剝繭踢爆市建局和平民屋宇沒有諮詢居民,誤導城規會批准重建!這些揭露必會成為司法覆核的激發點,因此我們的報道令平民屋宇想「搞掂居民」遇上極大的挫折!
最要命的是,有申訴組推動抗爭者上庭抗辯、去司法覆核、誓言不搬走!
以上種種已經是鐵證平民屋宇不能夠在短期內「完成遷置安排」,代表事件未能解決。根據城規會在2016年6月24日審核大坑西邨重建的會議紀錄,運輸及房屋局在會中表示:「如申請人未能就遷置/調遷安排與現有租戶達成協議,便不應展開有關發展。」會議因而通過在規劃許可附加條款:「政府不應在有關的遷置安 排事宜未獲圓滿解決前訂立重建計劃的修訂契約」。
有法庭案件、有居民不走,又怎能「完成遷置安排」? 3月15日收回單位,只是平民屋宇和市建局的天真!
未完成的話,地政處又怎能批出兩份地契?留意以紅色標示的回覆字眼(見圖),「適時」換句話說即是「地政處未批」!這才是正確的解讀。
據我們的分析,市建局在2月15日給本報的回覆「就地契事宜,市建局和平民屋宇一直與地政總署及相關部門積極進行商討;待平民屋宇完成遷置安排,地政總署將適時批出兩份地契予平民屋宇和市建局」,目的是要讓居民覺得政府會批出地契,他們不可以再爭取到什麼了!搬走吧!不要上庭抗辯吧!這是戰略上的心理戰,將驚恐注入敵方,讓對方陣腳大亂!就可以攻城!
再加上不回應本報尖銳的問題,和拒絕公開合作備忘錄透露當中的利益,多少反映市建局在重建事件上缺乏理據,不敢把事實公諸於世。由於內心的懼怕,才要用這種詞彙作出心理戰,誘惑對方在戰爭中退場!
居民要小心迎戰啊!
透視報編輯部
以下是本報在2月14日發給市建局的問題,及他們在2月15日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