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之「朋友查朋友」調查第一集:記協「以自己人查自己人」,涉嫌隱藏「黑箱作業、操控選舉」醜聞

新聞稿

《透視報》上月發出一連三篇新聞稿,揭露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涉嫌「黑箱作業,操控選舉」,阻撓資深傳媒人、本報主編李敏妮在2024-25年度執委會選舉中參選記協主席,令其在取得會員資格、和取得提名過程中遇到了很多「人為制造」的困難和阻力,最後更單方面指她的提名人撤銷提名,而取消其參選權。時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向傳媒表示,李敏妮可以向他聲稱「獨立於記協執委會」的「選舉委員會」投訴,於是李分別在6月7日、9日及10日發出三封電郵向記協作出投訴。

記協終於在630日把「選舉委員會」的調查結果(見附件)電郵給李敏妮,同時在記協的Facebook專頁公開發表。在調查結果中,記協完全未能回應本報新聞稿,和李敏妮的投訴信所提出的種種質疑,不但迴避主要指控,還在不同解釋中轉移視線。為了還原真相,我們進行了調查,現發表一連四集的新聞稿,踢爆記協的調查結果嚴重失實和不公,目的涉嫌隱藏記協「黑箱作業、操控選舉」的醜聞!

此乃第一集。

李在6月10日發給記協的最後一封投訴信中,要求他們在6月20日前,即在其6月22日執委會選舉前,回應她的投訴。但最後記協在事發足足一個月後,即6月30日,才公布調查結果,而不是在選舉前公開回應「黑箱作業、操控選舉」的指控。他們涉嫌以此順利進行主席選舉,來避過公眾的質疑,甚至結果被推翻,做法明顯對選舉結果作出操控。記協指出選委會是遵照其「選舉守則」,「在收到投訴後一個月內達成裁決」,但我們在記協的網站沒有找到相關的選舉守則。

這只是調查結果出現的問題之冰山一角。在這第一篇的新聞稿,《記協「以自己人查自己人」,涉嫌隱藏「黑箱作業、操控選舉」醜聞 》,我們首先揭露記協以「朋友查朋友」進行調查,嚴重影響其獨立和公正性,對當事人被剝奪參選權極度不公。 記協指負責調查的是其「選舉委員會」,但一直拒絕李敏妮的要求,沒有回答選委會成員是否與記協高層認識。我們搜集的資料顯示,原來所謂負責調查的「選委會」兩名成員與事件的其中一位主角,即記協前主席陳朗昇,是認識的,其中一人更相信是陳的死黨,意味此調查是「以朋友查朋友」,嚴重缺乏獨立公正。此舉背後的目的令人懷疑,是要隱藏記協「黑箱作業、操控選舉」的醜聞!

記協疑用「選委會」之說,阻李敏妮獲提名

記協在6月30日發給李敏妮「選委會」對她的投訴的回覆,即調查結果。在回覆中,選委會指李所有的指控也不成立,但又迴避李敏妮在投訴中提出的種種質疑,最後的結論寫道:「基於投訴人的投訴均不成立,她所指控「有人黑箱作業、操控選舉」之說,有流於臆測之嫌。」

然而,本報從多方面證明記協的調查結果有失實之嫌,並會在一連四集新聞稿詳細揭示。今集我們先踢爆選委會的組成原來疑點重重,令人對其公正性產生很大質疑。由於記協在回覆中藉口指他們不能查證「匿名人士的轇轕」,不回應有關我們早前匿名描述兩位記協會員,涉助操控選舉的疑點,因此我們決定公開他們的名字,以作證明真有其人。在今集,我們先公開涉事的記協退休會員S先生的身份,他就是Stanley Leung,中文名梁錦雄。梁是報業的大人物,曾任《都市日報》執行總編輯、記協的執委、也獲任香港報業公會2014-2015和2015-2016年度議會委員(見下圖)。他曾擔任中大新聞獎的評審委員,可見他在新聞業界有相當地位。翻查傳媒報道,梁營運的《都市日報》在2019年8月5日的「全民三罷」中,於其網站發告示,指由於出版受影響,暫停報章印刷出版一天,並於文末祝願「香港加油」(見下圖)。



我們早前指出,在5月22日李敏妮與前同事、《英文虎報》記者 Mary Ann Benitez在中環IFC的Pret A Manger咖啡店見面,並取得對方的兩個簽名提名。她提名李參選主席,李也提名對方參選副主席。同日Mary Ann聯絡上舊同事、記協退休會員梁錦雄,之後在電話訊息告訴李,梁能夠成為自己及李的和議人,並把他的會員號碼交李敏妮,還主動請李向記協查詢,退休會員是否合資格成為二人的和議人(Mary Ann 電話訊息見下圖)


會章並沒有禁止退休會員和議別人參選。5月23日,李敏妮要求記協確認Stanley Leung是否可以成為參選人的和議人,並在電郵中提供了他的會員編號。可是,當李於5月24日聯絡梁時,他突然說自己是「選舉委員會」委員,因此不可成為李敏妮參選主席的和議人。(見以下訊息截圖)我們早前的新聞稿質疑是否記協有人私下聯絡梁,要求他不可做李的和議人,因此「創作」出他是選委會成員,而為了中立原因不可提名參選人,從而阻止李敏妮得到和議人參選。




選委會在回覆中作出反駁:該委員會是於4月19日組成,並由現屆執委會委任,而為顯公正,選委會成員不能公開支持任何一位執委會候選人。回覆指出「於5月24日,本委員會接獲其中一位成員申報,曾有參選人發短訊邀請他當和議人,該成員基於公正原則,已在通知本委員會當日拒絕該參選人的提名邀請。」

作為選委會成員,為了公正原則不能提名參選人完全可以理解。但他們的回覆露出了馬腳,在文末,選委會寫道「本屆三名選委會成員分別為:梁錦雄(主席)……」,指出梁是選委會主席。如果梁一早是主席,他理應很清楚自己不應成為參選人的和議人,那麼為何梁在522日沒有告訴Mary Ann,還給對方自己的記協會員號碼,願意作為她及李敏妮的和議人? 這證明當時他根本不是選委會委員,那麼是誰把他安排成為選委會委員?這是否一個藉口,從而阻止李敏妮獲得和議人參選? 關於梁錦雄在涉嫌阻提名事件中的角色,請閱讀我們於6月10日發表的第三篇新聞稿《記協高層涉黑箱作業,操控選舉3 —— 人為阻撓李敏妮取提名參選》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如果梁是主席,為何在5月24日當李敏妮接觸梁希望獲取他的提名時,他告訴李敏妮自己是「選委會成員」,而不是說自己是主席? 而且當得悉梁是選委會成員後,李問梁可否給予選委會主席的聯絡給自己,指出自己想投訴朋友M小姐被拒入會一事,梁錦雄不回答,只說自己很忙「I am busy this afternoon」。一個小時候,梁竟然回覆說委員會沒有主席(As I know there is no chairperson of the committee。」(以我所知,委員會沒有主席)。

既然記協的調查回覆聲稱選委會在419號已經成立,而梁已經是主席,為何他回答李時指委員會沒有主席? 這令人懷疑這是記協與梁等人最初想出這個「選委會成員要中立不能和議參選人」故事時,未有想出整套計劃,於是互相的口供出現「漏洞」!

綜合以上的破綻,記協回覆所說「選委會成員不能公開支持任何一位執委會候選人」的藉口不攻自破!如果記協委任一個獨立委員會調查「黑箱作業、操控選舉」事件,已經會查出了以上明顯的「口供漏洞」和背是否有黑手,但記協沒有委任一個獨立調查,而要找一個「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方式,因此聲稱「選舉委員會」是負責調查選舉的說法突然出現了。

記協涉自製規矩,以「選委會」代替獨立組織作出調查

選委會的回覆指「根據選舉守則第8條,選委會負責處理所有有關選舉程序及結果之投訴。除非投訴涉及會章第七條第八款及第九款,選舉委員會對投訴之裁決為最終決定。」

我們在記協的網站,和它在網站中貼出的會章,完全找不到所謂「選舉守則」,不能查證選委會是否擁有記協聲稱的「處理所有有關選舉程序及結果之投訴」的職權,因此對記協用自己人運作的「選舉委員會」來處理投訴的動機,存在很大的質疑。

另外,的第七、八、九條,完全與選舉委員會無關,第七條關於「執行委員會(執委會)」、 第八條關於 「工會之掌職者」、第九條關於 「會款之動用」。根據我們分析,記協的回覆是要讓人感到他們委任「選委會」處理投訴是根據會章的,是「有規有矩」, 但市民在他們的網頁根本找不到「選舉守則」,而會章亦沒有相關的規定。這令人合理地懷疑記協要用不存在的資料來「自製規矩」,合理化他們自製「選委會負責調查投訴」的故事,從而運用「自己人查自己人」,代替獨立組織作出調查,做出對自己有利的結果。

任何專業的組織也可以對社會事件作出調查,底線是相關組織必須是獨立公正,而記協的「選委會」是否能夠作出獨立公正的調查? 選委會的回覆經常營造出他們是很守規條、很公正,意圖把自己放在道德高地,令公眾相信自己。例子,他們的回覆指曾有參選人發短訊邀請一位選委會成員當和議人,「該名選委會成員沒有參與處理此選舉投訴,以示公正」,來表達自己的調查非常公正,事實卻是相反。

他們所指的選委會成員就是被李敏妮邀請當和議人的梁錦雄,據我們在網上找到的資料,梁錦雄與陳朗昇曾共事於記協的執委會,兩人明顯是朋友。梁在記協服務多年,包括於2008/09任名譽司庫,於2009/10 (見下圖)、2011/12、2012/13、和2013/14年度任執委會委員,與不同的前任高層相熟,他絕對有可能因著相信朋友的關係,在收到有關人士的要求,作出配合阻止李敏妮參選!

記協在回覆中指,該名被要求和議的選委會成員沒有參與處理選舉投訴一事,已經暴露了他們知道梁是被李敏妮邀請當和議人的人,即他是涉嫌有份配合「不給予提名」的S先生。可是,選委會的回覆完全沒有指出對梁作出過調查、也沒有表明梁與記協前任及現任高層認識的事實。這已經證明調查涉嫌隱藏證據,嚴重不公。

李要求確認選委會成員,是否認識陳朗昇和執委會,記協至今不回應!

李敏妮在6月7日發出給記協的第一封投訴信裡,清楚要求記協提供「選舉委員會」的主席和成員的身份,包括姓名和現職,和確認每位「選舉委員會」成員在個人層面上,是否認識記協時任主席陳朗昇和執委會任何會員?《透視報》也隨即在Facebook專頁公開了李的要求,目的是希望記協有一個公平公正、沒有偏私的調查,但記協一直沒有回應。

記協在6月30日的回覆的最後一段,終於寫出「本屆三名選委會成員分別為:梁錦雄(主席)、雷子樂及張麗珊。」(見下圖),此舉表面營造出記協擁有高度透明度,但仍然沒有說出三人的現職或身份,也不敢說出他們與記協時任和過去的管理層的關係,令公眾無法知道他們的獨立性。


根據之前提及的回覆,他們指梁由於被李邀請作和議人,於是沒有參與調查,那麼現在的焦點就落在雷子樂及張麗珊兩人身上,他們能否作出獨立的調查? 這不但要視乎兩人的操守(這點公眾可以憑著兩人過去對社會事件的報道取向,來判斷他們是否擁有持平的操守),還要看二人與記協時任和前任高層的關係,來判斷調查的獨立和公正性。

我們簡單從記協時任主席陳朗昇與二人的關係作出調查。據我們在網上找到的資料,再加上陳朗升的個人Facebook內容、和記協的Facebook帖文,三人原來是朋友。換句話說,他們所作出的調查,就是「朋友查朋友」,他們又怎能作出獨立的調查?!

這令我們明白了,為何由67日李敏妮在投訴信中要求記協提供選委會成員身份,和確認其主席和成員是否認識陳朗昇以及執委會會員,記協一直不回應,因為如果一早公開了,公眾便會指出相關人士與記協高層是認識的,絕對不應負責作出獨立調查。因此記協只能在接近一個月後,即事件的新聞性消失了之後,公眾壓力減低後,才在給予李敏妮的公開回覆中,輕輕提及選委會成員的名字。但對於選委會與記協高層的關係,回覆仍隻字不提!

那麼,究竟負責作出所謂「獨立調查」的兩位選委會成員,與陳朗昇有什麼關係,讓我們來揭示吧!

負責調查的雷子樂和張麗珊,證實是陳朗昇朋友,「朋友查朋友」失去獨立性!

先說雷子樂,一位港聞採訪主任。曾任《蘋果日報》、《 立場新聞》、《香港01》、有線電視等多間傳媒機構的他,在2023年與曾任職《鏗鏘集》編導的蔡玉玲合夥創辦網媒《集誌社》。《集誌社》在6月30日陳出任記協主席的最後一天,發佈為他拍攝的專訪YouTube視頻,題為《陪著你走》。短片紀錄陳朗昇的「人生在這幾年起起跌跌」,以感性的手法來推廣他。短片出現在我們揭發陳朗昇領導的記協涉嫌作出「黑箱作業、操控選舉」之際,有近六萬人收看,目的似乎是要為陳平反!為何這網媒會為陳朗昇說好話?或許跟其合夥創辦人雷子樂與陳朗昇有密切關係有關,而這個破綻是由陳朗昇在自己的Facebook道出的。

7月1日,陳在個人Facebook轉載《集誌社》為他製作的專訪,在帖文底部他無意中寫到:「最後感謝集誌社,感謝包和雷樂…還是有很多戰友、老友、死黨…在我身邊。」(見以下陳的Facebook截圖) 「包」是蔡玉玲的花名,而「雷樂」是雷子樂花名,陳也形容他們為「戰友、老友、死黨」,這些稱呼和表達已經證實兩人是死黨!


在網上隨意搜尋,也會見到兩人在記協的執委會曾經共事。例如在2013/14的一屆,當時任職《無線電視》的陳朗昇,和任職《蘋果日報》的雷子樂共事執委會。這些事實明顯說出兩人是朋友,「朋友查朋友」的調查又怎能不偏頗?!雷子樂以旗下傳媒為陳朗昇拍視頻,涉嫌為他再造正義形象,陳在貼文多謝他,顯示決定拍攝以及發佈專訪的是雷子樂,反映了雷推廣陳的意圖,那麼雷子樂又怎會公平的進行獨立調查?就算發現對方有操控選舉,又會否向公眾公開涉及陳朗昇的錯? 事件也側面顯示了《集誌社》是否一個公正的媒體。

值得一提的是,梁錦雄也與陳朗昇、雷子樂一起在2013/14的執委會共事 (見下圖)。梁與雷一起服務2011/12、2012/13的執委會,也一起於2011/12、2013/14年度記協的「新聞自由小組」共事。從此,大家可以看到調查人和涉事人之間的關係千絲萬縷,由雷子樂作出調查又怎能公正?


再說張麗珊,她是前《眾新聞》記者,在2021年有份在網上撰寫《旁聽反送中故事》系列。早在2009年,在一個由前主席麥燕庭領導爭取新聞自由的遊行,陳朗昇、張麗珊一起當記者義工,在遊行中站崗、維持秩序(見下圖),相信兩人在當年已認識。兩人在2014/15年度也一起共事記協執委會,當時陳朗昇任職《東網電視》,而張麗珊任職《am730》(見下圖)。2021年11月 ,記協舉行2021/22年度執委會補選,當時是《眾新聞》記者的張獲選執委,陳朗昇當時是記協主席 。兩人怎會不認識?由張麗珊負責的調查又怎能獨立? 如果負責調查的選委會成員沒有獨立性,又怎能作出全面深入的調查,給予投訴人公正的判決!



假設作出「黑箱作業、操控選舉」的不是上一屆主席陳朗昇或執委,而是一些前高層,服務記協多年的雷子樂和張麗珊,跟多屆的記協主席和執委也關係密切,不少是一起共事於記協旗下的各委員會及小組,他倆又能否公正持平的作出調查?用這樣的「朋友查朋友」方式作出所謂「獨立調查」只會令記協感到羞愧!

香港一直重視公平公正,在不同社會事件所委任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一向是在成立前公開成員身份的,成員也必須與被調查人士或機構沒有關聯,來保持調查的獨立性。記協作為監察香港民主自由狀況的機構理應重視公平性,卻公然違反公平的守則,嚴重破壞調查的公正性。為了證明自己清白,記協大可委任一個不屬於記協的獨立小組調查事件,但它委任「自己人查自己人」,最後用「朋友查朋友」的調查結果,來證明李敏妮的投訴全部不成立。這種調查手法絕非公平公正,更令人質疑記協是要掩飾其在選舉中有「黑箱作業、操控選舉」的操作。

李敏妮批評記協相關人士「黑箱作業、操控選舉」屬於嚴重指控,能夠得到一個獨立公平的調查,對記協和當事人實在非常重要。但,以上事件和事實證明了記協的所謂調查不公不正。他們刻意在沒有會章規則支持下,用選委會代替獨立組織作出調查,此乃他們第一宗罪。調查隱瞞疑配合阻參選的退休會員梁錦雄與高層的關係,乃第二宗罪。最後以選委會,即「以朋友查朋友」作出調查,令調查嚴重缺乏公正獨立,乃第三宗罪。

由於「以朋友查朋友」的調查結果充滿漏洞,令我們難以再相信記協的誠信。調查結果是否真的由兩位選委會成員「炮製」,還是記協涉事的高層已有「故事版本」,只不過得到兩個老友,願意犧牲個人的聲譽而發出,我們不得而知。而梁錦雄的參與,是受到壓力還是自願,我們也不知道!

對於不公平的調查結果,本報主編李敏妮根本沒有機會反對,因為記協單方面規定,調查不設上訴機制,記協在給李敏妮的回覆裏清楚訂明「選舉委員會對投訴之裁決為最終決定」。此手法是徹底的「一言堂」,剝奪李敏妮得到公平判決的基本人權,更違反民主自由的理念, 對一直爭取民主自由的香港記者協會是極大的諷刺!

在下一集,我們將逐一踢爆記協的調查結果,如何隱瞞真相!

《透視報》上

2024年7月18日


記協選委會對李敏妮之選舉投訴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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