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雨過仍未天晴

本週初,香港異常的藍天白雲,天是漂亮的蔚藍色,白雲隨風飄逸。昨天雨雲開始積聚,天氣正現暗湧。

這正好反映香港的景況。 

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全票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特區政府於晚上11時刊憲公布法案全文,即時生效。

同日,港獨頭目紛紛「跳船」。香港眾志的黃之鋒、羅冠聰、周庭和敖卓軒宣布退黨,眾志隨後宣布即日解散;香港民族陣綫和學生動源也宣布解散;維多利亞社區協會宣布暫停運作。以「會長的話」狠批國安法和政府的浸聯會會長羅慶才牧師立即腳軟,即時把所有文章下架;頭號黃店龍門冰室宣布退出「黃色經濟圈」,各黃店急急清理門外連儂牆。

國安法針對4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罪、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雖然中央沒有為國安法設置追溯力給反對派一條生路,但各項刑罰非常辣,包括不准保釋、驅逐出境、充公財產、犯人可移審內地、境外機構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境外觸犯國安法可被處刑,而各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還有在港成立國安公署,對嚴重案件行使管轄權,以及監管外國在港組織和新聞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亦不受司法覆核等辣招。

根據國安法,揮動或攜帶港獨標語,包括展示或藏有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物品,已有可能觸犯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罪。黑暴的刑毀亦有可能干犯恐怖活動罪,嚴重罪行最少會被判監10年以上,甚至終身監禁。

隨著國安法的來臨,市民以為一年來籠罩香港的「黑暴烏雲」將會消失,香港會漸見天晴。 

可是,天有不測之風雲。

週三(7月1日)是國安法成立第一天,亦是香港回歸踏入第23年。香港人本以為由這天開始這個特區會天下太平,以為嚴刑重罰的國安法必會立即嚇退反對派和暴徒。 

可是,當天堵路、裝修、汽油彈、襲警、港獨旗幟繼續湧現港島街頭。

雖然警方沒有批准前天的七一遊行,但反對派照樣一早在銅鑼灣擺街站,漠視被控非法集結的風險。民主黨的林卓廷在街站呼籲市民捐錢,頻頻說「多謝姐姐」,捐款箱的錢多到滿瀉。在旁站着黎智英和何俊仁,何俊仁對蘋果日報的記者說「我們仍然會說反對一黨專政」,更補充說他們在早上已經一直叫「反對一黨專政」口號。反對派能夠漠視國安法當然有他們的政治盤算,出了事大不了逃進外國領事館。

但是七月一日見到的情景令人費解:地鐵車廂不斷湧現人流到灣仔及銅鑼灣地鐵站,男男女女冒着被拘捕的風險,走到街上抗爭。當天估計有一萬多人參與集結。

下午1時半,一名男子穿著寫有港獨標語的T恤於百德新街被警方截查,在其身上搜獲一幅寫有「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成為香港第一人。從網絡圖片中看到,被捕後的他還顯出一臉不屑,沒有半點懼怕。


一名青年穿著寫有港獨標語的T恤,警方在其身上搜獲一幅寫有「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把他拘捕,成為香港第一人。相片:網上


下午近3時半,一名23歲男子在灣仔柯布連道近謝斐道駕駛一輛插著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正在附近執勤的警務人員,其中一名警員立即倒下,司機因涉嫌瘋狂駕駛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事件造成3名警務人員分別手部及膝部等位置受傷。該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今天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成為《港區國安法》首宗檢控。


一名男子在灣仔駕駛一輛插著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正在附近執勤的警務人員,涉嫌瘋狂駕駛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相片:網上


約四時,一名警察在銅鑼灣中央圖書館外追捕嫌疑犯,最後追上並嘗試制服他。就在這時,一名男示威者拉着疑犯的手臂「搶犯」,旁邊一名女子用鋒利的雨傘不斷刺向警員;另一位穿白衣的男子從後揮拳擊打警員的頭及膊頭;警員仍捉著疑匪不放。一名身穿黑衣蒙面的男子突然手持短刀衝進人群,把尖刀插進警察的左肩膀然後飛奔逃去。示威者「搶犯」成功,受了傷的警員最後不支倒地。襲擊發生的時候,旁邊的記者一如以往對暴力視而不見,沒有試圖阻止襲擊,繼續拍照。涉案24歲姓黃港大畢業工程師深夜在逃往英國的飛機上被捕。


工程師刺傷警員飛機上就擒政界大呼CY基金懸紅50萬收效亦刮英國一巴 ...
7月1日,有警員在銅鑼灣中央圖書館外嘗試拘捕示威者時,被人持利器剌傷左肩,成功搶犯,受襲警員左肩大量流血,送院救治。相片:網上


網上亦傳來30多名中學生從炮台山站登山樓梯,向在英皇道的警員拋擲硬物並大叫死黑警,警察驅趕時,分別由兩名老師帶領撤退返回中學。 同日,有人向美心餐廳和星巴克掟汽油彈;又有人在街頭放炸彈;更有一名24歲男子在旺角向警察衝鋒車擲汽油彈,逃走時被制服。

當天,警方全日拘捕逾 370 人,包括三名海關關員,其中10人涉嫌作出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或顛覆國家的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年紀最小只有15歲。 

在具震懾力的國安法之下,為何仍然有人甘願犧牲前途和生命,以身試法?

其中一個主因是香港人長期被傳媒和政客洗腦,把仇中和恐懼植入腦中, 包括「中國是邪惡的」,「中國要褫奪香港人的自由」,「內地人必會取代香港人」,「香港會變為中國城市」。老師被洗腦後,再洗腦學生,帶學生示威。教會牧師也「教導」信徒反抗,一下子全城變成喪屍。國安法下,膽小的可能不會再出來,但中毒深的會為了「救港」以身試法。

還有一個根深蒂固的因素,就是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自2014年佔中運動開始傳播的「違法達義」概念,說服市民「為了達到公義而違法是合乎道德的」。違法行為被英雄化,暴力示威者被稱為「義士」,再加上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公開說「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香港人學會為求達到政治目的,可以不顧後果地違法。

這種「仇中、反抗、違法」的有毒思想已經毒害香港人多年,成為很多香港人的基因。即使今天有更強的法律到來,這些被荼毒的香港人也不會立即改變,將繼續為義而違法。 

雖然國安法能夠遏止香港的病情惡化,但是要徹底醫治這個「香港病毒」,我們需要一個全方位的方法。

改革教育是首要任務。教育局要訂立紀律處分機制,包括開除灌輸仇恨觀念給學生、帶學生示威、和咒罵「黑警死全家」的老師和校長; 改革通識教育科,令其不會成為老師灌輸錯誤政治思想給學生的渠道。教育局亦要訂立處分犯事學生的機制,包括開除參與暴動及非法集會,和在學校搞人鏈活動的學生,以儆效尤。政府亦需全面檢討考評局試題訂立機制,以免相關職員及委員把歪曲思想放在試題中,伸延影響學科教育內容,考慮引入獨立學者評審考評局的試題,以免考評局職員有隻手遮天的情況出現。同時教育局亦要加強監察教科書內容,確保沒有灌輸歪曲的政治理念、錯誤的歷史和仇恨言論在課本上。

同時,政府除了按國安法條文要求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外,亦應盡快在小學及中學開始公民教育,幫助學生建立正面價值觀,包括教導他們民主是什麼,好處和害處、如何不被濫用;如何分辨假新聞;學習守法、包容、尊重、個人社會責任、和平等理念。公民教育亦可提高學生對中國的認識,包括了解中國對內對外的取態背後的原因,重建國民身份認同。教育局亦需把中國歷史訂為必修課。久而久之,學生對中國的誤解會慢慢消退,亦學會包容尊重,一步步化解社會的撕裂。 

接下來,我們需要改革傳媒。香港記者協會是其中一個需要改革的團體,過去一年,它對於傳媒的偏頗視而不見,只單方面批評警方,引致媒體的畸形發展,偏頗成為常理。政府應該支持民間團體與謹守傳媒操守的媒體發起一個全新而獨立的記者協會,代替現時的記協,領導傳媒正面發展;同時政府新聞處應該取替記協發記者證的功能,防止黑記的出現。

在傳媒操守方面,政府應該與各大學合力加強傳媒課程中的操守教育,教導學生摒棄「政治先行」的報道,重新學習持平報導的理念和步驟,亦提醒他們對謠言格外小心,不要被洗腦。傳媒學院亦需加強訓練學生的批判性思考、例如教導學生認識地緣政治、從而對香港、中國及世界上的政局保持警醒,不受政客唆擺成為顏色革命的幫兇。 這樣的訓練能夠育出擁有獨立思考的記者,畢業後的他們能夠出一己之力重建香港。 

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即香港的民生問題,包括增加房屋供應、杜絕地產商壟斷、嚴格改善老人和弱勢社群服務、加強中港合作增加青年人出路等,從而減少香港人對政府的怨氣,令外國勢力未能有機可乘推動暴亂。 要改善香港的民生,香港必須同步改革公務員制度,消滅公務員「少做少錯,有錯不改」的殖民地官僚文化,而這個改革不能由香港官員領導,因為他們缺乏遠見和勇氣,應該由中央領導香港政府改革。沒有一個有能力的政府,香港的問題只會原地踏步。 

以上只是眾多解決方案中的一些要項,未來日子,中央應該更多關注香港的問題,聯同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發掘不同的改革可能性,才能徹底重建香港。

國安法是一個好開始,若我們以全方位方式解決問題,並持之以恆,香港必能跨過困境,見到雨後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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