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香港社企突然收到大量快過期食物


最近,香港出現大機構捐贈快過期食物給非牟利團體,最初令福利界以為商界突然關懷社會,怎知原來是當免費「清垃圾」!此等捐助者竟然包括上市公司。

社福機構為免被「踢出局」,以後收不到捐贈食物,大都不敢拒絕;有人更因現時弱勢社群的大需求下,無奈把過期食物發給有需要人士。

一向以來,幫助弱勢社群的團體一直難於尋找企業願意募捐食物給有需要人士,捐助食物的數量不多,而且時有時無。可是,筆者獲知近來忽然湧現多個企業願意捐出大量食物給志願機構,正當大家以為香港商界終於表現出關懷社會的精神, 那就大錯特錯了!

原來該等捐贈食物只剩極短的有效期,部份竟只有數天便到期。

筆者接觸最少有3個團體遇到上市公司擬捐出即將到期食物。最近有於港島區及紅磡提供食物轉贈服務的環保機構負責人向本人表示,「有企業擬捐贈一批數量達數萬包,卻只有數天有效食用日期的曲奇餅,需盡快接收及分發,否則將會棄置。」


湧現大量快到期捐贈食物 當免費掉垃圾?

以往,很少會有企業忽然捐贈快到期食物的情況出現,近月卻時有發生。

這些志願機構相信,這現象是與新冠疫情期間無法如常消耗食物的情況有關。例如,某些已上市的航空公司便是其中的大宗捐贈者,以往該公司會恆常地捐出每班航班未能消耗的所有食物予轉贈機構,所捐贈的食物通常都有約一年之食物有效期。可是在疫情影響下,航空業大受影響,引致所捐贈的食物的次數及數量變得不穩定,亦造成大量即將到期的食物湧現。

同時在疫情下,非主要食品的消耗量大幅下挫,本人得知不少曾經間歇性小量捐贈的上市公司,突然踴躍捐贈將到期並容易變壞的食物,例如機構收到不足一星期便到期的朱古力、嬰兒食品、和奶製品等。

為何平時「惜贈」的企業,於疫情期間忽然變得慷慨? 由於食物銀行大多要自行到企業運送其捐出的食物,令人不禁懷疑捐贈食物是否已淪為該等企業清理倉底貨的免費「清垃圾」方法?

其實事件沒有那麼簡單。

筆者相信另一個湧現大量快到期食物到志願機構的原因,和聯交所的一個新上市規定有關。今年7月開始,聯交所強制上市公司每年刊發《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即 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簡稱 《ESG報告》,披露其對環境(包括排放物、資源使用、和環境及天然資源)及社會(包括產品責任、社區投資、健康與安全、供應鏈管理)方面,所作出的貢獻。

筆者相信不少企業為了應付來年的ESG報告而捐贈即將過期的食物,令它們有「項目」可以在報告中表揚。

「食物轉贈」本是關懷社會和環境的行動,現很大可能成為了上市公司處理大量在疫情下無法銷售食物,和交ESG功課之最簡便方案。本人與經營食物銀行的志願機構最近也收到「風」,很多上市公司正打算捐贈食物。

如果企業真心捐贈食物幫助弱勢社群,市民一定無限支持。但是,現時此等上市公司向志願機構傾出的是將過期的貨品,不禁令人懷疑捐贈者是衷心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還是把食物轉贈機構當作「棄置食物焚化爐」,省卻親手送往堆填區的麻煩及費用,亦可粉飾一下在ESG方面的建樹。


以往,很少會有企業忽然捐贈快到期食物的情況出現,近月卻時有發生。相片:頭條日報


為怕開罪企業 照收快過期食物

香港在新冠疫情下,市道蕭條,不少機構收到具足夠有效食用期的食物數量較以往大跌,同時需要食物捐贈的人士卻大增,令食物銀行現時出現「食物荒」,需另行購買以應付需求。

本來,這些即將過期的「轉贈食物」是很難找到食物銀行接收的。為了照顧食物安全,具規模的食物銀行大多不會接受幾天便到期的食物,但中小型的食物銀行為怕開罪企業,都不敢拒絕接收,以免被delist。

他們會先收下食物,然後趕快發給其他友好團體散貨,希望趕及在貨品過期前發到市民手上。可是,在現時限疫令嚴禁二人以上聚集的情況下,機構根本難以把捐贈的食物分發予有需要人士; 一旦有關食物無法及時分發,便需「自費」把食物運往堆填區棄置,令它們百上加斤。

筆者得知有小部分機構會無耐承擔食物安全的風險,接收即將到期的食物,再分發給有需要人士。它們認為只是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煑熟便可,唯味道可能會差一點。

貧窮的市民會定期到食物銀行領取米、油、和其他食物。早前有食物銀行表示,在經濟蕭條下,企業捐贈食物數量大減 ,要求領取食物的查詢卻大幅上升,當中以失業人士和劏房戶為主。相片:香港01



艱苦營運食物銀行

過去20多年在區議會工作,筆者一直也有轉贈募捐回來的食物予弱勢社群,明白貧苦家庭對這類服務有莫大的需求,可是相關機構往往卻因貨源短缺致供不應求。

其實食物轉贈計劃已在香港推行了10多年,有近100家參與,包括傳統大型慈善機構及其他中小型NGO和社企在自身的服務以外兼營「食物銀行」,供應食物予各區有需要人士。

可是,多年來這些機構也面對供不應求的問題,引致食物轉贈服務遲遲未能大大發展起來,令香港的企業社會責任成為一個口號而已。

不少企業憂慮捐贈食物會破壞其商品的暢銷形象,影響需求及價格,引致大型超市或食品供應商寧願以廉價傾銷,甚至銷毀、棄掉即將過期或品質較次的貨品,也不捐助予有需要人士。

香港有很多「微型」食物轉贈機構,包括筆者所營運的非牟利組織「元朗民生服務處」。但由於缺乏穩定的食物供應來源,獲贈食物的數量也時多時少,故只能提供間歇性及每次規模不一的食物轉贈活動。圖為筆者把獲捐贈的雞肉及蔬菜,與食肆合作製成飯盒,提供予有需要人士。


設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約章」有助貫徹ESG理念

多年來,為基層派發免費食物的食物銀行擔當重要社會角色,確保低收入家庭可有足夠食物,成為貧窮階層的安全網,可是, 這些機構一直單打獨鬥, 營運面對三大問題:缺食物、缺人手、缺資金。

倘企業真心誠意為實踐ESG理念,重新思考企業與社會的關係,應參與行業協會或自行訂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約章》,公開承諾並接受監察其就環境保護、社會發展及企業管治的表現。例如在食物捐贈方面,企業可訂立固定捐贈期和捐贈的數量 (例如佔倉存比率)、最低有效期、受惠人數、和對受惠機構的運輸補貼等,真心以剩餘物資造福弱勢社群。

在香港經歷了一連串社會動亂及疫情打擊下,很多基層人士失業,父母小孩頓失所依。 所謂「取之社會、用之社會」,從公眾賺取持續回報的機構, 無論是小型企業或是上市公司,都可以為社會做點事。沒有捨,就沒有得!



周永勤
自27歲起一直連任元朗區議員,至本屆剛卸任,服務該區25年,親身參與及見證天水圍的開荒及轉變。曾經是自由黨議員,現在無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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