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友從whatsapp群組收到了一張叫林鄭「還命」的截圖,急不及待的給我看,我,笑了。。。
特首不能有政黨背景,而議員又幾乎都是來自政黨,政黨跟商賈財閥關係千絲萬縷,難聽一點,就是「埋堆揾食」。林鄭作為特首不會埋堆,既不是朋友圈一份子,那些政客又何須給你面子!加上明日大嶼等房屋政策,大大損害了他們及地產商利益,俗話說:斷人財路,猶如殺父母,有不共戴天之仇!不推你落台才怪。
高官不作為、政府部門不作為、議員群起倒戈攻擊、傳媒抹黑煽動、打手無恥、藍民愚昧低智。。。官員、部門錯變成林鄭錯、經立法會通過的政策稍有漏洞又變成林鄭錯、連刁民違法都是林鄭錯。。。上午不小心把麵包烤焦了,毫無疑問都是林鄭的錯!林鄭,還包!!!
特首這個位置,除非跟商界同流合污,不然,誰坐都是孤掌難鳴,誰坐都是吃力不討好,誰坐都注定要背黑鍋。
從黑暴亂港到疫症肆虐,林鄭面對無數辱駡及污衊,仍然有著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的氣魄與冷靜,沉著地幹實事,這方面我是極為欣賞。當然,我是希望林鄭可以連任,但,並不樂觀。要看林鄭個人是否願意連任,其次,要看中央又是否願意讓一個成為眾矢之的的人去連任。
黑暴亂港,可以説是香港在戰後以來最黑暗的日子。在林鄭的帶領下,香港安然渡過,也迎來了期待已久的國安法,林鄭就算不再連任,也已經漂亮地完成了她的使命,功過自有定論。
蟲蟲
天生害羞,經常慵懶在網絡,伸著腰靜看歪理邪說。
編者按
香港撥亂反正之後,中央的目標是在香港還原基本步,重新確立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制度,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在行政主導下各司其職。要讓行政主導重新確立,特首必須要有權威,可是法例上對特首的約束亦令其難以建立權力。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規定特首不可以有政黨背景,因此不可以帶同政黨成員進入議會,成立強大的管治團隊。老實說,這個制度的設計對特首有點不公平,它既要行政長官帶領香港確立行政主導體制,又不給其一個政黨團隊,建立管治力量。相反,長期與政府對立的立法會議員卻可以有政黨背景(中央也重複強調改革了的選舉制度重視立法會的政治多元),形成如工聯黨和民建聯等大黨,足以控制香港法律和政策的通過與否,絕對能夠影響香港的管治。那麼特首又怎能拆解英國人埋下的「立法駕馭行政」的政治炸彈?
簡單地說,雖然選舉制度改革了,但在確立行政主導體制的力度仍然不夠。當然共產黨這樣設計有其管治上的考慮,但在這個如「鱷魚潭」的香港,議會泛政治化,行政長官實在孤掌難鳴。在完善了選舉制度後的立法會,特首繼續其弱勢,與立法會的關係仍然是強弱對比,試問又怎樣實行行政主導體制?
我們希望中央能夠想想方法,確立行政長官的權威,才能在港有效施政,解決香港眾多的核心問題。這樣中央在香港的一連串撥亂反正行動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