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海侯:對“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的幾點認識

3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

    “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在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依法治港治澳、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方面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職責,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基礎上組建,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保留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港澳工作系統,迎來重大基礎性、體制性、機制性改革。


根據《方案》,“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具有鮮明的兩個基本屬性:

1.是黨中央辦事機構,直屬黨中央;

2.同時保留原機構牌子,一體兩用。

從國務院辦事機構劃轉為黨中央辦事機構,正是這次港澳工作系統最大的改革。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劃轉為黨中央辦事機構?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牢牢把握“五大原則”,為首的便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黨和國家事業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

為此,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明確,“完善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加強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組建後,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正是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和決策部署的具體實踐。

因此,《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也明確提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目標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 …,以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為統領,…. …,堅持問題導向,統籌黨中央機構、全國人大機構、國務院機構、全國政協機構,統籌中央和地方,深化重點領域機構改革,推動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在機構設置上更加科學、在職能配置上更加優化、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以黨的直接領導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完善的體制機制保証高效的運行管理,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後,中央對港澳工作的領導將是“如身使臂,如臂使指”。


第二個問題:“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明確了哪些關系?

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不僅僅涉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而是涉及整個港澳工作系統:

1.進一步明確了黨的領導與“一國兩制”港澳事業的關系;

2.進一步明確了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關系;

3.進一步理順了“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與中央駐港機構的關系;

4.進一步理順了中央各有關部門在港澳事務上的關系;

5.進一步理順了中央港澳工作機構與特區政府的關系。

領導與被領導、協調與被協調、監督與被監督,港澳工作系統各機構、各方面、各項事務均一體領導、一體統籌、一體推進、一體落實。

其中,所體現的進一步理順的兩個深層次關系是:

1.港澳系統中央各所屬部門之間的關系;

2.中央有關部門和特區政府之間的關系。

中央和地方權責清晰,前方與後方職責明確,上下貫通,前後暢通,體制上完全一體,機制上完全咬合。一言以蔽之,港澳工作在黨中央直接領導下,有了機構上的“主心骨”。


第三個問題:“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的機構規格是什麼?

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將港澳工作直接置於黨中央領導下,無疑體現了習近平主席對港澳“一國兩制”實踐的高度重視和深切關懷,體現了黨中央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堅強決心和意志。

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無疑體現了①中央對港澳工作重視上的“升級”、②港澳工作層面上的“升格”,以及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戰略上的“升維”。

然而,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關鍵在於機制上的安排而非級別上的設定。

所謂機制上的安排,即:

1.提升工作的層面;

2.提升統籌的力度;

3.提升運轉的效能。

關於“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的機構規格,則可以參照“中央台辦”。

需要注意的是,在機構與人事方面,一般情況下,機構規格與人員級別對等安排,不會存在“機構規格高、機構一把手級別低”的情況,但卻可以出現“人員級別高、機構規格低”的情況。此前,夏寶龍同志由全國政協副主席兼任港澳辦主任的安排即是一例。

總之,“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所涉及的人員級別問題,只服務於工作需要,並不必然有特殊安排。這一體制性調整,已經對港澳工作更好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証。


第四個問題:為什麼要保留“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牌子?

按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因此,中央履行全面管治權,體現為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的管治。

可以注意到,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發布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發表的聲明中提到,“這一改革充分體現習近平主席對港澳“一國兩制”實踐的高度重視和深切關懷”,用的正是黨和國家領袖的主席身份。

保留“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牌子,正是依法管治香港的體現。

所謂“一體兩用”,正是如此考慮,即:

1.面對全國、內地及中央駐港機構,“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是第一名稱;

2.面對特區及特區政府、香港社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是第一名稱。


第五個問題:“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有哪些職能?

目前,“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的組建工作尚在進行,機構的“三定方案”尚未發布。

根據《方案》看,其工作圍繞六個主要方面展開:

1.貫徹“一國兩制”方針;

2.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

3.依法治港治澳;

4.維護國家安全;

5.保障民生福祉;

6.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其職能配置,《方案》則明確了三大職能體系:

1.調查研究;

2.統籌協調;

3.督促落實。

可以想象,其具體的職能配置將包括:

——調查研究方面,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提出意見建議,提供決策參考;

——統籌協調方面,統籌港澳工作,統籌相關部委港澳方面的職責,協調中央駐港機構,協調特區政府;

——督促落實方面,督促全國各方貫徹落實中央涉港澳決策部署,督促中央有關部門、中央駐港機構特區政府落實有關涉港澳任務。

在現有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能中,相關用詞除了“執行”、“承辦”、“管理”等,還有“了解”、“指導”、“協同”、“協助”等比較軟性的用語。可以預見的是,“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的職能描述將更具剛性、更為直接、更加有力度。


機構改革是大事,牽一發而動全身。實行機構改革,堅持問題導向,一定是因為問題凸顯、形勢迫切,難以適應或不能完全適應發展需要,到了不能不改的階段。

第六個問題: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背後的動因是什麼?

對此,研讀《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不難發現一些重大考慮:

1.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是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體現,這是機構改革的根本出發點;

2.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是統籌黨中央機構、全國人大機構、國務院機構、全國政協機構的體現,這是機構改革的重要方法論;

3.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是統籌中央和地方的體現,這是機構改革的關鍵著力處。

此外,涉及機構改革,“優化協同高效”原則是2018年《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既定的改革方針,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同樣遵循此原則:

1.在信息傳遞上,保証“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體現效率;

2.在運行管理上,保証“執行下去”和“落實到位”,體現效能;

3.在系統推進上,保証“左右打通”和“前後暢通”,體現效果。

掌握香港最真實的情況,把握中央最權威的聲音,整合各方最有效的行動,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後,港澳工作的信息對稱度、決策執行力、工作整體性都會大大增強。

圍繞在一個核心,運行在一個主軸,作用在一個機制,行動在一個步調,不要各說各話、各自為政、各行其是——這就是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致力實現的目標。


還有一點,值得香港社會注意。

香港回歸25周年時,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慶祝大會並講話。他指出,“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特別行政區所有居民應該自覺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

將有關機構從國務院系統劃歸黨中央系統,也是貫徹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這一講話精神的重要行動。

中央涉港機構隸屬關系的重大變化,也是為“特別行政區所有居民應該自覺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提供機構上機制上的保証。

正本而清源,名正則言順。

黨的領導,理直氣壯,正大光明。所體現的,是黨對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意志堅定,充滿信心。

靖海侯
內地知名博客,資深傳媒人。

文章轉載自微信公眾號”靖海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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