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坑西邨重建的抗爭是一場戲,從我們發現”誤導居民簽署退租協議”事件不尋常,證實預備上庭的居民收到虛假的法律意見,令他們投降簽署退租協議後,我們一直以為這場戲只是平民屋宇、市建局與領導抗爭的骨幹人物之間。
怎知道,牽涉的角色比我們想像的多,當中的情節比電影更懸疑、和心寒。
在這一集,我們希望介紹一位新人物,就是被稱為1:89的立法會議員狄志遠,由於他是議會唯一民主派,在清一色唯利是圖、舉手機器的建制派議會,他變得罕有、被珍惜,人們也認為自稱泛民的狄志遠是正義的。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介紹律師梁永鏗給關注組
在大坑西事件上,狄志遠的名字出現在去年某天。
深度介入大坑西邨重建事件的前民協副主席譚國僑是關注組的軍師,主導重建的抗爭行動,也是“誤導居民簽退租協議”事件上的主角。去年,他告訴本報找到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幫手,但介紹他的時候,並不是說他會大力幫忙大坑西邨居民,而是指狄會嘗試向平民屋宇爭取把3月15日搬走的期限押後,但這事也最後不了了之!之後關注組在去年12月15日到立法會申訴辦事處,狄志遠是兩位接見居民的立法會議員之一,但一如所料不見到他在事件上有什麼幫忙。
「大坑西原居民暨居民申訴組」發起人黃桂強當日在會議裏,他說會後聯繫狄志遠,但並沒有得到幫忙。「我曾聯繫狄志遠,他的助理回覆,指有關大坑西的事情,叫我們找大坑西關注組,指狄議員不會回應我。」他說。 居民周德榮指狄志遠沒有心幫居民。「在會議上,狄志遠和容海恩表現出很關心居民,都說幫我們追究他們,又說會問房屋局、市建局,我們聽了很開心,但之後完全冇咗件事 !」周說。表面上看,容海恩與狄志遠的分別是,前者似乎沒有“介入”大坑西邨的所謂幫助居民工作,但後者有深度的參與(以下討論)。
大家或會認為狄志遠只是跟其他立法會議員一樣,無心幫忙或怕得罪人,對大坑西邨的悲劇袖手旁觀!但在“誤導居民簽退租協議”事件上,狄志遠的名字再次出現!譚國僑一直告訴我們,狄志遠是轉介律師梁永鏗給關注組的人。由於我們一直認為他是沒心幫助居民,而只按居民要求隨意介紹一位律師給他們,因此沒有把狄志遠放在心上,認為誤導居民簽退租協議事件與他無關,並不打算聯絡他。
不知為何始終我們的心有一點不安樂,總覺得應該要打電話給狄志遠,問問是誰先要求介紹律師的,於是我們決定在上星期四(2月22日)找他。聯絡狄志遠,本應是想了解是誰先提議介紹梁永鏗律師給關注組的,怎知在過程中,我們又發現一些不尋常的事。
狄志遠拒絕訪問 堅持議員助理代答
上星期四(2月22日)下午近1時,本報發訊息到狄志遠的工作手提電話:「狄志遠,你好,我們是透視報。有一件新聞事件想向您求證。事件與大坑西邨和你本人有關的,因此我們急於找你查證,作公平和準確的報道。我們的文章會在明天發表,希望你可以盡快回覆。」
一小時後他仍然沒回覆,我們打電話到同一個號碼,沒人接聽。 我們再通過他的私人手提致電他。他在電話中指自己在巴士上,不方便談話,說15分鐘後回電話給我們。我們想為何一個立法會議員有10萬薪酬一個月會搭巴士?可能他很節儉吧!怎知道五分鐘後,有一位叫陳家偉的男人打電話給我們,說是狄志遠叫他代狄回覆我們的。我們不太相信有這個安排,因為他剛剛才應承會打電話給我們。我們立即再打電話給狄志遠,表達想直接訪問他,不想別人代答,但他說陳家偉的話就代表他的話。這刻他又突然說自己在外國,不方便訪問,指他的助理可以代他發言。我們仍然不願意,亦很疑惑,問狄志遠是否引述陳就當引述他?「你做傳媒識得點做㗎啦!」他語氣不好的說。
在聽筒另一邊的他跟多年前狄志遠對傳媒的態度很不同,曾任教育委員會委員、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總幹事、和民主黨副主席的狄志遠,以往對傳媒友善,經常就教育和社福議題受訪。今天的語氣令他彷彿另一個人,我們的心一沉。
由於要他接受訪問,我們在電話裏立即說出我們將會問的最尖銳的問題,希望他回應,問到:由於你介紹律師給關注組,而最後關注組與居民開會引述律師的話,給予錯誤的法律意見,誤導居民簽署平民屋宇的退租協議(極不公義的協議),有居民懷疑你與關注組、譚國僑、平民屋宇等人合謀,你如何回應? 一個正常人聽到這話,如果是被冤枉的,必定很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並即時作出反駁,但狄志遠沒有一點的驚訝,反而顯得莫不關心,好像反應不及而“扮鎮定”,這令我們開始生疑。
「你做傳媒識得點做㗎啦!」這話給人的感覺是要把“以助理代答”說成是普遍做法,反問我們不懂的嗎!我們做傳媒那麼多年從未遇過這種情況。從沒見過立法會議員不回答傳媒問題,而指派議員助理代答。既然狄志遠堅持要陳家偉代表他訪問,我們唯有打電話給陳先生,與他做訪問。
議助陳家偉: 房屋的事不找房屋局找誰呢?
陳家偉聲稱大約半年或九個月前,大坑西邨的關注組聯絡狄志遠議員求助,之後關注組到立法會申訴部尋求議員協助,當天的當值議員是容海恩,但關注組特別向申訴部要求狄志遠出席。他稱狄議員幫助大坑西邨的工作包括處理個案,總共處理了20多個住戶,要求恩卹安置到公屋或臨時收容中心,介紹被取消回遷資格的居民到政府部門或律師樓幫忙核實住戶身份。值得留意的是,狄志遠並沒有幫助整體居民爭取妥善安置,他的所謂“幫助”去不到問題的核心。
訪問不久,我們發現第一個破綻。他指狄議員建議平民屋宇不要即時要求所有人遷出,而讓居民分兩個階段遷出。據陳說,狄志遠把這要求告訴了“房屋局”,而不是要求市建局和平民屋宇作出安排。我們問他為何建議給房屋局?「市建局是政府的,政府是最大股東,可以管轄市建局,而房屋的事不找房屋局找誰呢?」他反問。第一,房屋局沒權管轄作為法定機構的市建局,第二,房屋局只負責公營房屋的事,平民屋宇是私人廉租屋,他們並沒有權要求平民屋宇如何讓市民遷出,因此狄志遠把這些建議告訴房屋局,如同丟入大海。 值得注意,民協譚國僑和關注組等人一直將矛頭直指房屋局,一直帶領整體傳媒,包括《透視報》,將關注落入房屋局,而不是平民屋宇,讓人懷疑有人刻意帶錯方向,放過平民屋宇,而狄志遠與他們的路徑相似!
平民屋宇在2016年獲得重建批准時,所提出的是“原邨安置”的遷置方案,後來平民屋宇和市建局在沒有知會居民的情況下,單方面取消遷置安排,改為以租金津貼讓居民在五年建築期間租住私人樓宇。我們向陳家偉提及這事,他竟說從沒聽過2016年的方案!沒諮詢居民下更改遷置方案,是整個大坑西邨重建事件的最核心問題,如果居民能夠在原邨安置,他們就不會失去居所,租金水平、後續租金問題等等就不會存在,每個家庭也能夠有自己的單位,便沒有機會給平民屋宇搞那麼多小動作,包括單方面決定資格審查,五日內回覆平民屋宇將來寄給居民編配單位信件的癲狂要求! 目的路人皆見,就是有人要強奪租戶單位! 因此平民屋宇及市建局單方面取消原邨安置,是引發眾多不公義問題的根源,但狄志遠議員辦竟說這方案從不存在。只要有人擘大眼講大話指2016年方案從沒存在,那麼平民屋宇和市建局不諮詢居民,而涉嫌誤導城規會批準重建,就不會引發司法覆核,兩個機構就可以“過骨”!
訪問去到這時已經進入戲肉了。陳家偉主動提及狄志遠介紹梁永鏗律師給關注組的由來。「居民收到平民屋宇的傳訊令,要求我們介紹律師作諮詢,因此我們就介紹梁永鏗。」他說,並指自己與關注組、一些居民、和民協的郭偉誠一起見律師。
他聲稱自己有通過電郵轉發有關大坑西邨的大量資料給梁永鏗律師,指對方有看過文件,包括回遷方案的通告。這時候他應該還不知道我們已經訪問了梁永鏗律師,有關訪問在第3集,於2月23日才發表,當中梁律師確認他得到的資料只是當天見面時對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平民屋宇發給居民的律師信、雙方的租約、及法庭傳訊令,根本沒有見過回遷方案,因為見過就會知道租戶不在去年8月2日死線之前交回條,便不會再有租金津貼。
我們在19日打電話給譚國僑告訴他梁律師所說的事實,證明他們告訴居民的是虛假的法律意見,而如果狄志遠等人與譚國僑有聯繫,這一刻陳家偉應該已經知道我們與梁律師訪問過。但陳當作不知道,可能他已經退無可退,唯有盡地一鋪!他硬說律師知道居民會有租金津貼,因此給出他的法律意見。我們指出如果居民沒有在去年8月2日前回覆接受回遷方案,便已經失去租金津貼,所以有租金津貼的說法是錯的。
陳家偉稱一月為接受回遷方案期限,居民:從沒聽過一月期限
怎知道陳家偉突然說平民屋宇有一份通告,寫明接受回遷方案的日期押後到今年1月。我們說從沒有聽過有1月的新期限,平民屋宇一直只定出8月2日為死線,陳家偉說到“似層層”,真的好大膽!但我們熟讀大坑西邨的文件,不為所動。但為了更準確,我們之後跟居民郭基權確認,他一口已經說沒有一月份的限期這回事。他再跟其他街坊確認,回覆我們說:「我從沒有聽過有1月期限這回事,我已經問過街坊求證,包括一位將每份通告也拍下來的居民,沒有人聽過有一月的限期。我也檢查了所有文件以及電話訊息,可以確實告訴你沒有1月期限這件事,沒有所謂一月前通知仍然有租金津貼這事,除了8月2日的限期,我們從沒有收過任何通知有其他限期。」
為何陳家偉那麼重視1月期限這件事,就是因為要”證明”關注組引述梁律師所說——有法援的居民在抗辯期間也有機會得到租金津貼,成為資產,因此要支付法援署的部份訟費——是對的,他們沒有誤導居民! 根據法援署給我們的資料,如果在和解的情況,得到租金津貼是訴訟的得益,受助人要負責法援署部分律師費。如果不是和解,是中途得到一些資產,就要告訴法援署,看看資產水平是否仍然合格得到法援,如果合格的話,就要按著新的資產水平支付分擔費。梁律師在訪問時指出他當日告訴居民,不是說和解的情況。那麼按著法援署給我們的資料,多了資產的居民要付的只是有限的分擔費,因此他們引述梁律師說有資產便要支付部分律師費是錯誤的。
我們要求陳家偉提供所謂“一月回覆限期”的通告副本給我們,他說「我沒有這份通告。」,又堅持說「這是平民屋宇發出來的,我們見過有這封信。」我們說居民沒有見過這通告,他就說「你自己問居民,與我們無關。」他又說自己在見梁律師的會面中,有份解釋律師的話給居民,也給他們建議。在這時他突然說自己是有法律學位(關於這事,我們在下面有精彩的討論!),所以可以給出這些法律意見。
這時,我們告訴陳家偉,我們已經與梁律師訪問了,你們根本沒有向他提出過什麼一月份的通吿,且這通吿不存在的,也指出梁律師也沒有說獲得額外資產的居民要支付訟費。他解釋不到,只說「我不能評論梁律師與你說了什麼。」由於梁律師沒有見過該通告,代表陳家偉有可能向我們提供虛假資料,虛構“一月通告”出來。
他之後又引述梁律師指法援受助人在敗訴時不需要付對方的律師費,他明顯看過我們的第一和第二集的報道,所以成為他們的第一人說出正確資料,側面證明了民協譚國僑和關注組歐陽潔珍等人,說了錯誤法援資料給居民。他又說法援受助人在「敗訴時,如對方給予賠償,會影響收入,影響資產審查,有機會要比返部分或全部法援署的律師費。」其實他最好少講,講多錯多!我們指出敗訴根本就不會有賠償,有賠償就是贏官司。聽到這話,他立即改口,說對方給的租金津貼是一個offer,指Offer不是賠償,以上已經解釋了,過了8月2日,不會有租金津貼,怎會有offer?總之,陳家偉跟關注組和譚國僑很相似,梁律師沒有說過的話,也被他們公然引述。與他們訪問,我們必須頭腦很清醒,否則必會被帶到很遠很遠,頭暈目眩!
值得留意的是,2006年8月25日,狄志遠被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委任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成員,負責監督由法援署提供的法援服務的管理,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任期一年。狄志遠應該非常熟悉法援制度的,那麼代表他出席關注組與梁律師會面的議員助理會不懂基本法援知識嗎?為何對本報說出明顯錯誤的法援資料?這令人懷疑他是要證明關注組等人對居民所說是對的,沒有誤導居民投降。
誤導居民和解事件、平民屋宇的黑幕,助理沒興趣了解
訪問接近尾聲,我們告訴陳家偉“誤導居民簽署退租協議”事件,如果正常一個立法會議員的助理知道有這樣黑暗的事,必會說會作出調查,但是陳家偉沒有意圖了解究竟發生什麼事。最後我們提及平民屋宇和市建局重建有很多黑幕,他也沒有興趣知道,沒有問一句去了解這些黑幕。他的反應很不尋常。
我們問他,狄志遠做了什麼解決大坑西邨的問題,他只說狄對房屋局表達了看法,但又講不出表達了什麼議題。更重要的是,平民屋宇對待居民的黑幕不是房屋局的職權範圍,為何狄志遠要求房屋局處理,而不要求平民屋宇解決? 他未能解釋。我們要求他提供向房屋局提出問題的文件,他說是開會提的,我們問他哪一天開會,他之後通過電話訊息告訴我們日期是在2023年8月11日。我們在2月26日向房屋局詢問究竟狄志遠或其職員有沒有在這一天與房屋局見面,如有,提了什麼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是否房屋局的職權,但截稿前沒有收到回覆。
由於在整個訪問過程,他告訴我們的法律知識是虛構的,而且他說話的語氣也不像一個大學生,因此在掛線前,我們問他,剛才你說你在大學讀法律,可否告訴我們你在哪間大學畢業。他可能已經預備有人會問這個問題,一早預備了答案,所以很快回答,但語氣生硬的說道「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我們問他畢業的年份,他想了幾秒後回答2004或2005,回答時的聲音很像很不願意的。
由於狄志遠說陳家偉就代表他,他的行為反映的可能就是狄志遠。
總結,陳家偉在訪問中提供錯誤和虛構的法律資料、虛構的一月通告,和錯找房屋局解決問題等,而他提供的錯誤法律意見跟關注組和譚國僑幾乎一模一樣,錯誤又怎會那麼巧合? 是否要支持大家的版本,證明沒有人說謊?
狄志遠一直與大坑西邨保持一定的距離,但通過安排律師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幫助,在居民預備上庭抗辯對抗平民屋宇逼遷一役,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最終通過關注組在居民大會上提供錯誤和被扭曲的法律意見,誤導居民與平民屋宇和解,簽退租協議,令抗爭者幾乎全軍覆沒!
由2月22日發問題至今 狄志遠持續不回應
2月22日,我們完成與陳家偉的訪問後,在同日我們發了兩大堆問題給狄志遠,通過whatsapp,亦同時告訴他這些問題也經過電郵發給他(他無可抵賴沒有收到),我們也將我們所有調查報導的文章連結放在底部。在6:52分,我們發出第一批問題,主要指出大坑西邨的重重黑幕,包括五年後回遷的資格審查不清不楚、平民屋宇用法律手段威迫居民簽署退租協議,不搬走就要有法律行動、平民屋宇誤導立法會沒有資產審查最後卻有,問他會否在立法動議徹查大坑西邨重建,叫停重建?
我們也問到:「狄志遠議員在一月安排梁永鏗律師與大坑西邨居民組織主席歐陽潔珍、民協成員及居民見面,會後有關人等轉述錯誤的法律意見給居民,最後導致居民簽署退租協議,涉嫌誤導。詳細情況我們已經告訴了你的助理陳先生。因應這件事,作為立法會議員,你會否徹查?會否將事件交給警方?」他在電話online看了很久,40分鐘後回覆「收到」兩個字。相信自從愛國者治港的立法會成立後,沒有傳媒會這樣命令式的要求一個議員回覆!
深夜11:30,我們發出最驚嚇的第二批問題,通過whatsapp以及電郵發給他,提出一些“假設性”的問題,讓他回應。
我們向他指出,代表你的議員助理陳家偉先生今天在電話中引述的法律資料是完全錯誤的、根本沒有一月期限這回事、陳先生承認沒有把整個來龍去脈說給梁律師,他有份決定有多少資料告訴律師、因此他與關注組共同決定提供有限資料給梁律師。我們指出律師是狄志遠介紹給關注組的,讓人合理地懷疑有人與平民屋宇、市建局合謀,設計整個所謂“法律諮詢”流程,包括給律師有限的資料來製造出「勝訴低的法律意見」,以及斷章取義虛構稱律師說——法援受助人在敗訴時要支付另一方巨大律師費,的錯誤訊息,令居民失去信心,害怕,最後放棄抗辯,與平民屋宇和解並簽署退租協議。
由於有居民提出疑問:狄志遠是否牽涉其中,有沒有與關注組合作令居民投降? 我們在問題中問到:「對於這個合謀的質疑,狄議員有什麼解釋?」,要求他隔天週五(23日)3時前回覆。相信他是非常驚嚇,在whatsapp見到他online,我們的訊息有了兩個藍色tick,他看了很久很久,一直online。不敢回覆至今。
週五一直沒有見到他回覆,我們發了一個信息給他:「我們仍在等待您的回覆。您何時會向我們發送您對我們問題的回應,能否告知我們?我們代表受重建影響的公眾和居民提出了這些問題。您的回覆將反映您的誠信、透明度和問責性。」不回覆!大家要留意這些是嚴重的指控,因此才要公平的問他取回應,意圖找出真相。一個正常人收到這些問題,一定很驚嚇很擔心,必會立刻回應甚至打電話解釋, 但狄志遠異常的沉默,是否令他更可疑?
以下是我們發給狄志遠的WhatsApp訊息,再下面是我們發給他的所有電郵,包括了所有問題。
助手聲稱在外國讀法律,但拒絕提供法律學位學歷
另一邊箱,我們忙於迫他的助理提供他的學歷資料,來回數十個訊息,他也不肯再提供他的大學名稱,因為這是白紙黑字,如果他說謊,就有證據,相信他不敢寫出來,但我們一逼再逼,大學名稱、學位名稱、畢業年份、畢業證書副本,他都一直拒絕(見下圖WhatsApp messages)。所謂真金不怕洪爐火,他也非常驕傲告訴我們他是讀法律的,為何問他攞證明的時候,他又不敢見人?如果他給我們的是假學歷,那麼他為何要說自己是讀法律? 最能解釋的原因,就是他想我們“相信他的話”!
我們發電郵到他聲稱畢業的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Manchester Metropolitan University),查詢這個人CHAN KA WAI是否他們的畢業生,截稿前仍然沒有收到回覆。
由於議員助理是議員親自請的,所用的就是公帑,當公眾發現他們的學歷有可疑,議員有責任向公眾提供他們的學歷,我們要求狄志遠提供,他沒有回覆。連同之前發給他的尖銳問題的訊息,只有兩個灰色剔,不知道他是看了還是未看。但我們多次見到他online。我們也把第一批問題發給聲稱是他的助理的陳家偉,作為助理理應已經轉發了問題給議員。
上週六(2月24日),我們發了最後一個訊息給他,寫道:「狄志遠議員,本報發給你的所有問題,至今過了我們給閣下的回覆時間,你仍然沒有回應。本報會將我們給你的每一條問題在文章裏列出來,寫上閣下拒絕回應。」他至今不回覆。假設他真的在外地,根據陳嘉偉在電話對我們說,他星期日已經回來香港,為何在香港也不回覆對他作出嚴重指控的問題? 試問那麼重要的問題,被指在週日回港了三天的狄志遠會不看嗎?這是不正常的。
至今天的截稿時,我們發給他的whatsapp訊息仍然是灰色剔,其實在外地也可以看到whatsapp? 為何有心把訊息成為灰色,因為沒看過就不需要上身?
對於他要求議員助理代答的做法,一位資深傳媒人私下分析,有關人士想把涉嫌的罪責「卸給另一人,所以他不會親自答你。」這是純粹推測。
令我們最意想不到,也頗有趣的事,是當我們在網上一看,原來陳家偉是新思維總幹事!他在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有份決定派什麼人代表組織參選。我們真的有眼不識泰山,為何他要自稱只是一位議員助理,那麼神神祕祕呢?如果在訪問中說的是事實,為何怕人知道自己的政治身份呢?
以下是我們與陳家偉在訪問後的電話訊息,我們要求他提供他的學歷資料,來回數十個訊息,他也不肯提供,也不敢再說出大學名字。
狄志遠跟地產首富並列“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
狄志遠是前民主黨創黨成員以及副主席,是民主派的元老級,1985年已經加入民主黨的前身匯點,開始從政,是首屆民選立法局議員。他現在是中間民主派政黨新思維主席。在愛國者治港選舉制度下,他是唯一一個民主派能夠獲勝,成為功能界別社福界立法會議員。他也是社福界的代表,曾擔任多項公職,曾經是扶貧委員會成員,中文大學校董,現任香港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委員,獲頒銀紫荊星章,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根據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的利益披露,狄志遠擁有不少社福界的受薪與非受薪的職位,包括是“香港社福心連心大行動”董事、香港家庭教育學院總監、香港長者權益協會主席等。
傳媒一直對狄志遠的認知是他是溫和民主派,可以說是對他的感覺是正面的。
2020年,狄志遠有一個頗大的轉變,與一些地產首富和建制的名流扯上關係,他是前特首梁振英、董建華等人發起的“香港再出發大聯盟”(按立法會的記錄)的其中一個共同發起人。其他共同發起人包括地產界巨子:李嘉誠與兩名兒子李澤鉅及李澤楷、新地主席郭炳聯、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恒地)創辦人李兆基、陳德霖、袁國強等。 再出發大聯盟强調以「一國兩制,稳定繁榮香港」為宗旨。恒地創辦人李兆基是平民屋宇前董事,在2019年12月辭任董事,據報如今平民屋宇董事會只有林高演來自恒地,是恆基兆業系內多間公司的高層。而平民屋宇另一董事李國寶也是再出發大聯盟的共同發起人之一。
要探索狄志遠在大坑西邨的角色,我們要了解他的議員辦是否真心幫助人? 如果不是真心,目的又是什麼? 我們在下一集嘗試揣摩。
由於資料太豐富,我們決定還有下一集。如沒有進一步的爆料,下集將會是“誤導居民簽退租協議”調查系列的最後一集了。有居民向我們爆料,披露關注組歐陽潔珍介紹的一位狄志遠議員助理,如何在處理他的個案時有180度轉變,最後平民屋宇剝奪他的回遷權。
下集見!
透視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