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掛國旗退款事件 開啟政府墮落之門

香港經歷2019年的暴亂後,北京訂立港區國安法,目的是恢復香港的法治,重建社會秩序,當然手法會否引起其他問題,這是後話。可是,特區政府最近卻違反法治的方向。 

事緣新任特首李家超竟然因應建制派寫手屈穎妍的一篇文章,指示路政署早前按既定程序向愛國團體所徵收的掛國旗費用進行退款,違反程序公義,事件令市民質疑政府的誠信,憂慮香港會被“愛國霸權“操控,打擊香港的法治和管治。

讓我們詳細敘述事件的始末。 

去年8月,與立法會議員和721打人事件主角何君堯友好的元朗鄉事派區議員鄧鎔耀稱,代表一班街坊向路政署申請由去年9月20日至10月9日,於元朗粉錦公路和錦田公路沿途的燈柱上懸掛1,214面國旗以慶祝國慶,為期20天。提出申請後,鄧鎔耀收到路政署的賬單,指按照現時政府收回成本的收費原則,申請人須就申請繳交1,990元行政費用,和路燈維修承建商在旗幟懸掛期間的巡查費用,即每支旗幟每日巡查費6元,而1214面旗懸掛20天便要繳付港幣147,670元。同年九月,鄉事派元朗區議會主席沈豪傑陪同鄧前往路政署總部進行商討,要求豁免收費,但路政署堅稱受政策及規條所限,無法豁免。

去年,元朗區議員鄧鎔耀稱代表一班街坊向路政署申請懸掛約1,200面國旗,後來收到路政署14萬賬單,他其後要求部門豁免收費不果。圖為去年國慶期間在元朗街頭的國旗。圖片:文匯報


屈穎妍發文斥路政署收費  助攻者離奇地有默契

事件經過接近一年的沉寂,「梁粉」專欄“作家”屈穎妍忽然於 7月19日,在《頭條日報》發表題為《掛國旗要收租?》一文,指有愛國者自發掛國旗卻遭路政署濫收14.7萬元巨款費用。她稱該掛國旗行動共花了80萬,認為掛國旗是政府責任,「現在民間有人代勞,官員竟好意思要這些愛國者多嘔十幾萬出來」,又質問,「黑暴那年掛通街的文宣,政府有收過他們分文嗎?」此文帶有煽動性,推動民眾攻擊官員,而且不盡不實:當時貼文宣的是成千上萬的黑衣人,路政署如何在事後尋回身份不明的示威者收費呢? 大家要注意,文章發表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後不久,正當香港忙於“學習”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回歸慶典中發表的“重要講話”之際,那刻的香港,甚至現在,“愛國”聲勢浩大,無數刻著「愛國」二字在額上而惺惺作態的「愛國精兵」,正衝擊整個香港,包括政府。

在這濃厚的“愛國”氣氛下,屈的文章果然一石激起千重浪,自由黨副主席,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李鎮強,聯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仲尼,“把握”時機去信路政署署長陳派明,將事件升溫。他們在信中指在街上掛國旗是愛國的正當行為,是政府責任,現由市民「代勞」,實不應被收取費用,質疑路政署收費欠缺法理依據,要求部門豁免收費。奇怪的是,兩位議員竟然可以在屈發文當日即日同意聯署,並很快獲得路政署向當事人發出的費用收據,兩位是急於“交功課”顯示政績,還是早有預備?

一如以往,屈穎妍的《掛國旗要收租?》文章得到不同的建制派網媒轉發,甚至當新聞般“跟進”報道。圖片:網上截圖


助攻者離奇地有默契。隔天(7月20日)親中的「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屈穎妍是該會的顧問,主要成員為《文匯》和《大公》員工)致函特首李家超,指其會員對於「掛國旗要收錢」一事在該會的群組表示極大的憤怒,稱會員在群組追問「這算是愛國者治港的哪一種規例呢?」、「在群組裏有人質疑這是什麼“官”作出的荒謬決定」。信中更罵主事官員對愛國者治港的理念全無認知,要求政府歸還十四萬元掛國旗收費。這時,藍營KOL也紛紛加入圍剿路政署。及至21日早上,大公報以大篇幅報道事件,批評「掛國旗被路政署徵檢查費令人嘩然」。

事件終引來特首李家超干預。7月21日晚上21:17分,李家超在其臉書上表達「關注事件」,指特區政府重視推展愛國主義教育,一向積極推動民間團體及市民在尊重國旗和區旗的前提下,共同慶祝國慶日,以表達愛國情感,又稱「已指示有關部門豁免相關費用」,並要求有關部門制定有效和適當措施,避免同樣事情再發生。他的指示部門“豁免徵費”的帖文發出一個多小時後,路政署發新聞稿, 說會“盡快退款”,事件敲響了香港的法治喪鐘。 

7月21日晚上21:17分,李家超在其臉書上表達「關注事件」,稱已指示有關部門豁免相關費用。


特首凌駕法規  以“人治”破壞法治 

路政署的新聞稿指,任何人士或團體如欲在該署轄下的路燈燈柱上懸掛旗幟,需提交申請,而「按照現時政府收回成本的收費原則,本署需向申請人收回路燈維修承建商在旗幟懸掛期間進行巡查工作所涉及的開支。」路政署指去年8月接獲民間團體申請於其轄下的燈柱懸掛國旗以慶祝國慶日,遂按照上述既定程序處理並批出有關申請,而該團體亦按程序繳付相關行政費及巡查費。該署明確定地指出,他們現行的審批程序並無豁免收費的機制,但最後部門在沒有既定程序下決定退款。新聞稿最後說:「目前審批豁免的程序已經完成,本署會盡快通知該團體退款的安排。」

路政署的新聞稿明確表達該署的做法“跟足程序”,並沒有豁免收費機制,間接指出官員突然要「無中生有」出一個“豁免收費機制”而退款,字裏行間反映官員受到的委屈、無奈、和對有勢力人士感到“害怕”。其後路政署火速完成“豁免審批”,並已經全額退款。

在任何國家的國慶重大節日,民眾高掛國旗,乃是正常事。我們並不是說路政署的收費規定合理,但部門的收費是根據既定的行政安排,如特首認為此規定不好或收費過高而需要改善,必須跟程序修改,包括訂下具體豁免機制,更改了的規定只適用於將來的申請。可是現在李家超的做法是由他作為特首直接介入,在違反現有規定下退款。如特首不用跟隨法規,或者法律可以因人而改,隨時變更,政府便違反了“程序公義”,變成有法不依。那麼將來不同的政府部門還需要有法規嗎?市民還需守法嗎?有什麼事,公眾人士也可以繞過正途,不用對政府法規提出司法覆核,簡單投訴到李家超特首便是了,由他來定案! 這就摧毀了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法治體制,香港正式成為“人治”社會。

長久以來,香港的管治是根據法律法規,各種制度建基於法治的基石,這是香港的強項,也令香港的制度比地區裏很多國家、包括內地,優勝。表面上,這只是單一事件,可是特首今天的做法卻動搖了法治,後果將會是長遠的。當一個地方的政府不尊重法治,社會秩序會缺乏了穩定性,市民不再相信和尊重法律,違法事件必然增加,投資者也會卻步。人們不知道今天仍然在香港適用的法律會否因為特首一句話而改變,誰敢來香港投資? 

北京領導人經常強調「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特區的憲法《基本法》第64條也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兩者都表達了法治的重要。但當了三個星期特首的李家超帶頭不依法施政,他指示部門退款的動作,換句話說是要求部門不跟程序,犧牲法治,為的是“愛國”。特首是憑什麼聽命於“愛國”,高於基本法所尊重的法治? 這令人質疑特首是否仍忠心於訂明香港管治方針的基本法。李的做法不但影響了香港的法治,還破壞政府的管治制度、打擊其管治威信,令自己更難於管治香港,而不自知。

在任何國家的國慶重大節日,民眾高掛國旗,乃是正常事。我們並不是說路政署的收費規定合理,但部門的收費是根據既定的行政安排,如特首不用跟隨法規,隨時變更,便違反了“程序公義”。圖為去年為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和香港回歸祖國24周年,尖沙咀街頭出現國旗區旗的「旗海」。圖片:文匯網

“愛國”人士操控政權  打擊公務員士氣

7月19日屈穎妍的發文,20日「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的“群組留言”,再加上兩位立法局議員的信,便成為“治港良方“,感動被愛國和輿論沖昏頭腦的李家超介入,21日在其facebook宣佈退款,前後只兩天時間。原來只要利用”愛國”兩個字,一個普通的寫手就能夠操控香港的政權。

一個小小的寫手,恃著“愛國”旗幟,竟然左右香港的管治,令新政府的管治水平貽笑大方。特首跟著這位以往經常批鬥政府的作家的意見而做事,已經是天大笑話,但在他的Facebook發文下,竟然有數之不盡的市民大讚李家超,說「加油!支持超哥繼續撥亂反正!」、「感謝特首當機立斷」、「謝謝特首有修正錯過的勇气和態度,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做實事」、「應該要處理需要徵收費用的政府人員」、「李特首🙏體察民情👍👍👍實在太好了」。KOL朱庭萱留言說「多謝特首。並希望盡快整頓公務員體制,把這些不用腦、不用心、不懂愛國愛港的公務員剷除!」。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也紛紛抽水,留言大讚特首「迅速回應,還愛國愛港人士的尊嚴」。這反映了治港的“愛國者”的層次,令人憂慮。 但也有一些清醒的市民留言鬧爆新特首,其中一位Calvin To說「如果有法例就必須依,或者先修例。雖然愛國教育很重要,但違反法例,以人治方式就會得不償失。 」,Anson Wong說:「教壞下一代、人無恥、得天下」、Lawrence Siu寫到:「​​任何犯法都要依法處置。任何人犯法都要負責。這是我地特首講既!你依家係咪想人唔依法!」

有facebook群主連發多條帖文譴責李家超:「愛國大晒?可以違規不守法? 政府跪低,這不是仁慈,是縱容包庇,避事是失策。事件已經損害香港法治,損害特區政府公信力。」、「為官避事平生恥」。市民也留言表達憤怒,指屈穎妍的文章「帶節奏,利用市民對政府不滿心態、愛國之情,激發茅盾,引發社會爭議,造成社會撕裂。」、「愛國大曬呀! 對新政府非常失望, 應該依法實行, 冇牙老虎,咁就跪低。」、「現在這群所謂的愛國愛港人士,根本就是打著紅旗吞吃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但在“愛國”的社會壓力下,大部分人敢怒不敢言,就連傳媒,甚至一些黃媒,也只是報道退款的新聞,不敢多作批評,一份大報的社論也避重就輕。

據本報從公務員工會獲得的消息,事件引來不少公務員對行政長官以“意志”凌駕法規的手法感到不滿,質疑政府運作將由法治轉為“人治”,認為日後再遇上同類事件將無所適從。根據香港法例第105章《公共照明條例》,燈柱及燈的產權歸屬路政署署長,據法律界人士對大公報稱,相關法例授權政府部門因應有關行政工作作出收費,收費由部門首長決定。路政署負責管理全港公共道路的街燈,該部門有權就街燈的運作及燈柱的使用作出其認為適當的管理,亦依法及按其授權範圍制定了規則,例如訂立公眾使用路燈而需付的行政費及巡查費。當公務員接到申請,又按既定規章程序處理,正是盡忠職守,恰如其份。相反倘容許任意酌情,不但破壞綱紀,更容易出現濫權或貪污漏洞。

經歷了2019年的社會事件,再加上宣誓要求和移民潮,公務員流失情況嚴重,據近日傳媒報道,2021/22年度共有3,743名公務員辭職,創回歸以來新高,而事件將再進一步打擊公務員士氣。香港公務員被譽為優秀且具卓越執行能力的管治團隊,正是源於其剛正不阿。難道他們會因某些愛國群體打著「愛國」旗號便需迴避退縮嗎?!坦白說,明知會影響香港的法治也要求退款的所謂愛國者群體,有否真的愛國愛港?

據大公報的報道,事件中負責懸掛國旗的組織叫「萬眾護港同盟」,在網上翻查資料,該組織在2020年4月註冊成立,平日的活動多是在街頭“擁護”國安法、到美國領事館抗議其干預中國內政、掛國旗等,被大公報形容為「愛國愛港義工團體」。有熟悉「打著愛國旗號負責動員做Show的團體運作」的人士指出:「掛國旗或其他系列式的群眾表忠行動其實是一門生意,有“愛表忠金主”贊助。收錢做事的“愛國者”,情況非常普遍。發起人及組織者收錢和賺政治資本,除了少數沒收錢的義工外,參與者都賺人工。核心人物則標榜自己是站在愛國前線作衝鋒隊的領軍人。」

圖為去年愛國組織在元朗街頭懸掛的國旗。 圖片:大公報

據大公報報道所刊登的圖片,顯示事件中負責懸掛國旗的組織叫「萬眾護港同盟」。圖片:大公報


坐大愛國者 令“愛國”有特權 

最近在書展,本報發現一本書《講述獅子山下的吾國吾港》,書中其中一個故事是經常自稱「愛國」的屈穎妍接受新華社的專訪,題為《屈穎妍:想喚醒一場集體催眠》。訪問中屈指在2019年黑暴中香港人受了集體催眠,而本報早前發文,《屈穎妍2:香港是時候要“反集體催眠”了!》,諷刺她的說法是自嘲,也簡單介紹了這位作者曾賣力黎智英作壹週刊副總編輯,後離奇地進入建制體系,終成為“選委”的故事。但我們嚇見,剛上任的李家超竟然為該書寫序,極力推薦這本書。堂堂香港特首,如不了解書中介紹的人的背景,便應承寫序,是否太輕率?! 他知否屈曾經承認在一篇有關西九文化區的文章裡對前立法局議員周梁淑怡作出失實報道?他知否屈涉嫌在住所裝修事件利用傳媒第四權,打壓政府部門來向與其爭執的鄰居開刀?無獨有偶,今次令李家超以“人治”超越法規的也是屈穎妍。 這令人懷疑是否披著“愛國”外衣的人已經支配了特首?

明顯地,事件令“愛國者”坐大,以後只要是“愛國人士”就有特權,左右香港政策,成為真正的“愛國者治港”!2019年黑暴後,一批以“愛國“為名的人士,包括寫手、KOL、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在香港引起撕裂,而當國安法讓反對派入獄後,高舉「紅旗」的人便更加“打橫行”,成為特權階級,形成一個新的核心問題,市民只把不滿藏於內心,失望到說不出話來!現在一句愛國就可以令特首跪低!一句愛國可以擁有特權,只會加速社會對北京和港府的不滿,這將會大大影響香港社會的穩定,移民潮怎能停止,香港怎能如李家超所說的“開新篇”?

壞影響已經見到了,在7月21日大公報的訪問中,掛國旗事件主角鄧鎔耀說:「距離國慶日不足三個月,期望新一屆政府開始籌備在全港多區主幹道掛國旗,未來更要把掛國旗慶國慶恆常化,不應刁難阻撓。」相信鄧當時已得知路政署會安排退款,其說話的肯定性和權威性強如特首,猶如對政府的施政作出指揮。

路政署在21日當晚發出的新聞稿指出,正與相關部門制訂就日後在燈柱懸掛國旗豁免費用的安排,但沒有說擺放其他類別的宣傳品可以免費。如果懸掛國旗可以豁免收費,那麼如幫助社會上有需要人士的團體申請懸掛宣傳品,又為何不能豁免呢?愛國是好事 ,幫助弱勢社群亦是好事 ,為何不能一視同仁 ,是否部門在特首的壓力下害怕了“愛國”人士?未來如有人非法掛國旗,或方式及地點危險,嚇怕了的路政署官員還膽敢派人把國旗拆走嗎?這就形成了“愛國霸權”。 

又看看屈穎妍現在的模樣。當路政署全數退回收費給當事人後,屈穎妍接受建制網媒「港人講地」訪問時,以權威的語氣說:「兩天就已經解決了個問題,這個都是一個好現象,不單止解決了現有的問題,亦都解決了將來那個制度的問題。。。我覺得最開心就是,我們見到我們的速度就回來了,好像整個政府都上回軌道​。」最可笑的是,她並非解決了什麼問題,而是創造了一個更大的問題;政府不是上回軌道,而是在她的筆下,脫軌了! 今天這位建制派作者彷彿垂簾聽政的慈禧,而李家超就如被西太后操控的光緒皇。

最近在書展,本報發現一本書《講述獅子山下的吾國吾港》,書中其中一個故事是經常自稱「愛國」的屈穎妍接受新華社的專訪,題為《屈穎妍:想喚醒一場集體催眠》。

堂堂香港特首,如不了解書中介紹的人的背景,便應承寫序,是否太輕率?!這令人懷疑是否披著“愛國”外衣的人已經支配了特首?



李家超缺乏公平公正意識   被“愛國”風氣蒙蔽了決定

無論李家超是真心相信他的做法是對的,還是為了討好愛國人士,他明顯沒有深思熟慮而作決定。事件亦反映了李家超缺乏公共利益的意識,並有蹟可尋。他在4月宣布參選特首時,起用多名傳媒為選舉辦成員,負責選舉公關工程,包括委任被指與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關係密切的網媒「港人講地」社長張瑞蓮、建制派傳媒寫手黃麗君、選委和網媒《巴士的報》創辦人盧永雄、和鳳凰衛視前新聞副總監、​​選委黃芷淵。

此舉其實已嚴重違反了傳媒的利益衝突,如果要做好公關的角色,他們的責任當然是要“唱好”特首,那麼作為傳媒人的他們,怎能在新聞工作中公正的評論這位未來特首呢?李委任他們為選舉辦成員,無疑是給了他們政治本錢作未來發展,因此李家超當了特首後,這些傳媒工作者怎能公正不阿地監察政府? 作為傳媒也不知道其行為要防止利益衝突,操守水平令人嘩然。事件也反映李家超缺乏利益衝突的認識,沒想過要避嫌。今次掛國旗事件影響法治,同樣地他也沒有這個意識。

連番的錯誤反映李家超缺乏公平公正的意識,這與他過往缺乏政府行政管理的工作經驗有關。長年任職紀律部隊的李,在其職業生涯中,卻鮮有接觸商界大款、政經權貴、或混積政圈江湖多年的“變色龍”,而在一面倒的「愛國表忠」氛圍下,容易產生一種同仇敵愾、眾志成城的感受。這當然也為一眾看風駛舵的投機份子,提供籍打著愛國旗號,騎劫特首的施政方針,圖謀影響權力版塊、修改規章制度,甚至塑造有利他們達致“私利”訴求的「社會文化」或「行為模式」。李家超做事似乎太衝動,被“愛國”兩個字蒙蔽了決定,認為愛國的行動必不會錯,亦可能擔心如不跟隨會被人詬病他“不愛國”。

其實李也是“愛國”趨勢下的一個受害者,被動地作出決定,而他的這個決定卻把“愛國霸權“進一步惡化。

李家超的做法其實是香港弱勢的一個病徵。2019年,政府無力控制暴亂,最後中央出手立國安法,形成了港府的被動以及弱勢。之後,政府被狠批無力抗疫,每天面對建制派批鬥,指官員要躺平,看不起國家的動態清零政策,對國家“不忠”。因此,前特首林鄭月娥以及其他高官,對外說話時也無奈的特別加強表達“愛國”,經常把“國家是香港的最強後盾“等掛於口邊,免於被懷疑賣國。雖然北京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可是近年香港經濟的虛弱,令特區變得更依賴強勢崛起的中國,“愛國”成為必然的事。看中了政府這個弱點,舉起“愛國”旗幟的人便牽制著特首。

傳媒人黃芷淵及張瑞蓮,疑加入李家超競選辦。
李家超缺乏公共利益的意識,有蹟可尋。李在4月宣布參選特首時,起用多名傳媒為選舉辦成員,負責選舉公關工程,包括委任被指與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關係密切的網媒「港人講地」社長張瑞蓮(左)、和鳳凰衛視前新聞副總監、​​選委黃芷淵(右)。此舉嚴重違反了傳媒的利益衝突。圖片:頭條日報


北京培養“愛國”風氣  衍生管治問題 

香港如果由“法治”社會轉變為“人治”社會,只會增加市民對政府的不滿,更甚者是會令香港人再次認定是北京要徹底改變香港為中國的“城市”,對中國的怨恨加深。雖然表面上的證據顯示事件與北京無關,卻是中央在香港培養的“愛國”風氣下衍生的管治問題,反映其在港落實的「愛國者治港」體制,和正在推行的愛國教育,沒有想得通透,好心做壞事。北京所“栽培”的愛國風氣,被一些政治團伙用來作幌子在香港搞風搞雨,最後控制了特首,害了特區的管治,何其諷刺! 

是次「國旗徵費」事件被炒作,便恰如有人“項莊舞劍”,志在給予公務員/各級官員一個下馬威,促使他們為保烏紗,日後對「愛國陣營」領袖/代表人物需必恭必敬,凡事配合。有政界中人分析,事件涉及有人擬借炒作「愛國」概念,操控新上任的管治班子,從而撈取政治利益,也為所屬團伙謀求勢力鞏固。「這宗賀李家超上任的“蘇州屎”事件,乃有人搶著表忠惹來的政治危機,直接影響政府的公信力與管治威信。」

以往政務官出身的林鄭月娥可以“頂得住”這批「愛國」團伙,從不屈服,但警察出身的李家超卻表現軟弱,彷彿對操控輿論的愛國批鬥者,唯命是從,並帶頭把香港拉進漩渦,影響香港的管治。現在看他的「能做事,做到事」、「以結果為目標,做實事」、「為市民謀幸福」的口號,是否很諷刺?有人評論事件反映​​特首KOL化,專找熱點事件博宣傳。

在以上種種外在和自身原因的影響下,李家超指示退款,開了先例,用“愛國”為名干預政策事件會陸續有來,影響政府的誠信,最終稍弱他領導下的香港的管治能力。推他退款的人是害他還是幫他?已經有了答案。

7月2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在《香港志》英文版的出版典禮上發表主題演講。以史為據的《香港志》講述香港七千年的歷史,將來的新版會否記述「國旗徵費」事件而引發的管治危機?圖片:李家超Facebook

墮落是有一個階梯的,特首不要開啟“墮落之門”

這還不是最危險的境地。李家超有法不依的做法,所引起的社會負面影響深遠。當作為一個地方的首長把法治的標準降低後,其他官員會跟隨,日子久了,李和官員,甚至整個公務員團隊,會對其他的錯誤失去敏感度,輕看違反法治、規定等不道德行為,一錯再錯,市民也會“有樣學樣”,整個社會會由政府帶頭墮落。墮落是有一個階梯的,不是一朝一夕的,但當人們接受了“罪惡”後,會輕看罪,道德標準會逐漸降低,之後會犯更多的罪而不自知,最終整個地方會被罪惡吞噬,聖經記載性罪行氾濫的所多瑪城便是一個例子。

香港的新特首有法不依的行為,如同帶領政府開啟了“墮落之門”。我們呼籲特首要對“錯誤”敏銳,否則便會泥足深陷,結局不是他一個人的悲劇,而是整個香港的悲劇! 李家超要以此為鑒,不重滔覆轍,不走墮落的階梯。

最後希望指出,我們並不會以單一事件定斷一位官員的好壞,但作為傳媒的責任是監察政府,因此必須揭示特首的錯及盲點,讓他改進,從而令整個香港受益。未來日子,特首必須擺脫建制陣營投機份子的操控,維護公務員系統、尊重法治、依法施政、以不偏不倚為履職原則;做決定的時候必須先作深入調研,衡量政策的好處、壞處及對社會的影響,而非語不經人誓不休、旨在煽情吸眼球;對“愛國”人士要步步為營,對他們的無理要求要“企硬”,不動搖。

如他能夠堅守這些原則,才可以在黑暗中發光,重建政府的威信,否則只會繼續被有心人牽著鼻子走,從而操控香港的政局,為香港帶來極大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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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houghts on “【社論】掛國旗退款事件 開啟政府墮落之門

  1. 你們是黑暗、令人絕望的香港惟一的一點亮光!!
    清一色+利益勾結 以利聚的愛國者治港,太令人沮喪!!香港,輿論場是收錢打手場。
    香港比以前更差。處處是假大空。
    那種赤裸裸的顛倒是非才叫人心碎,沒有品格的權貴及打手盡佔官方平台。是,是官方!
    大公文匯已邪化,想不到入侵到去出版社。

    社論內提及的那本書,寄送去全港中學。這本書在”造史”,日後讀過該書的人,會以屈蛇及書內若干不乾不淨的人為忠良。香港最可悲之處在此! 整個社會的價值觀 是非觀,由官方一手砸爛!
    希望這條留言可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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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來有這個情況,這本書竟然寄去全港的學校,這本書是三聯出版社出版的!三聯是什麼人擁有?情況令人非常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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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公文匯系統已經被不良資本操弄,連三聯亦如是,梁營背後資本真的太惡了嗎?手影之大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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