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容海恩與家翁撇清關係,對社會的深遠影響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去年在報章發聲明,宣布與涉嫌違反《國安法》的家翁袁弓夷脫離關係。近日又因着袁被香港國安處通緝,因其涉嫌干犯《國安法》,再發言論撇清雙方關係,指之前脫離爺媳關係的聲明是為了「保護家人」。容的做法被批絕情,令社會嘩然。

究竟她的撇清關係舉動是對還是錯,背後的因素又是什麼?本文將作出討論。

事源袁弓夷、梁頌恆、何良懋等人在加拿大宣布籌組「香港議會」,保安局在2022年8月3日發聲明,指相關行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並會將他們緝捕歸案。兩天後,袁弓夷媳婦兼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在報章刊登聲明,以「國之大義」之名,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

2022年8月5日後,袁弓夷媳婦兼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在報章刊登聲明,以「國之大義」之名,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圖片:網上


事件相隔近一年,警方國安處在今年7月3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為由,宣布通緝8名流亡海外的香港民運人士,包括3名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許智峯及羅冠聰,及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蒙兆達及劉祖廸,並每人懸紅100萬元港幣。容海恩同日在Facebook 回應事件,指自己支持國安處通緝袁弓夷,強調其行為「與我無關」。她之後在立法會回應傳媒指自己登報後無再聯絡袁弓夷,主要是丈夫袁彌昌接觸。

容海恩再在7月4日的一個電台節目中講述事件。被主持人問到如何向兩孩解釋她與袁弓夷的關係時,容指袁弓夷「係爸爸個爸爸」,自己是「袁彌昌個太太」。她強調早前與家翁撇清關係的聲明是為了「保護家人」,不擔心給予市民感覺她「好絕」。她更透露曾問丈夫袁彌昌打算之後怎樣與其父親見面:「第時點樣見面啊,有無機會再見啊,係邊見啊」,更多番提醒丈夫涉及的法律風險。容更呼籲袁弓夷「盡快返黎自首」,她認為通緝和發出拘捕令「對香港整體利益有好處」。

研究香港政治的袁彌昌是新民黨前政策總裁。他與容海恩同屬一黨,在40歲黃金之年,與容海恩一拍即合,於2018年結婚,容海恩之後極速「一年抱兩」,生下兩位女兒。一家4口,本樂也融融,但香港政局的動盪令這個家庭有所改變。袁彌昌的父親,現年74歲的袁弓夷,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遠赴美國,但仍經常在網上發表敏感言論,最後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通緝。

這篇文章的重點不是討論袁弓夷涉嫌干犯的罪行,反而我們的關注是容海恩處理事件的手法。

容海恩的撇清關係的做法,與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中的親人關係極其相似,這就是香港社會應該關注的焦點,而不是把事件當作八卦新聞來看。


在1966-1976年於中國爆發文革期間,四人幫以階級鬥爭為名,作了風聲鶴唳的批鬥行動,「批這個打倒那個」的政治運動橫掃中國大陸。當時,人民只要被扣帽子成為黑五類 (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右派等),便會被視為「革命的敵人」,他們和子女會遭到群衆迫害、抄家。每當親人被批鬥,為了自保,很多人也會公開與其劃清關係,甚至指控對方是「反動分子」,告發對方。在很多中國人的心中,這段慘痛歷史仍然深刻,而國家已經多次堅定地全面否定文革,確認它「給黨、國家和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造成全面而嚴重的危害」,但竟然這文革遺風仍然停留在中國人的社會中。

本報重申,我們並非說事件的主角、通緝犯袁弓夷沒有犯法,我們只想指出,一人做事一人當。香港是法治社會,並非文革社會,親人或朋友如證實犯法只會自己受到法律制裁,壓根兒不會影響其他人。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同一電台節目中表示,香港沒有「牽連罪」,不會因為單單是親屬探望就犯罪。其實不需要湯家驊說,這是基本法律知識,一人犯法就是一人犯法。

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人犯法,其親友絕不會受連累,因此不需要公開脫離關係。《國安法》一直沒有說罪犯會牽連其他人,為何容海恩要作出這種動作,撇清關係,把孩子的爺爺當作陌路人,漠不關心?有人相信容海恩的做法是自保,為了個人的前途和利益,認為這是源於恐懼。

《國安法》一直沒有說罪犯會牽連其他人,為何容海恩要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把孩子的爺爺當作陌路人,漠不關心?圖為2018年容海恩(右一)與袁彌昌(右二)結婚時,向袁弓夷(左二)敬茶。圖片:葉劉淑儀facebook

如果容海恩的做法是為了自保,保護自己的政治前途,令自己不會失掉議員的工作,以及這種地位帶給她的任何利益,這只是個人的道德決定,我們無意在此對她的行為作道德判官。反而我們應該思考事件背後所反映的社會問題,為何社會會出現這種行為,我們只能怪責容海恩嗎?

過去幾年,《國安法》的執法被指缺乏清晰,這個因素或許與容海恩的處事手法有關。根據她以上的言論,多番提醒丈夫涉及的法律風險,這位立法會議員明顯不太了解當局會怎樣執法,會否令自己受到牽連。另外就是自從2019年的暴亂後,社會有一個立場先行的風氣,任何人與被指反中亂港人士有一點關係,便會被建制派人士公審,以及被人懷疑。同時,不論是中央、特區政府、親中媒體、和建制派團體,也不斷公開強調“止暴制亂”、逮捕“反中亂港”人士是“頭等大事”,一刻不能鬆懈等。雖然社會需要守法的意識,但過度的宣傳會形成白色恐怖,而在此社會風氣下,容海恩怎敢與家公保持關係?這又像不像中國文革時期的人際關係?

更重要的是,建制派也有一個共識,認為在中國官方的眼中,只要被懷疑立場不堅定或立場變質,官方便會把你標籤,之後你說什麼也沒有用,水洗都不清!容海恩這個新紮建制派明星,因着其律師的地位,可說前途無可限量,她能夠容忍自己被誤解,而失去前途嗎?

容海恩是否在這種嚴厲的社會風氣下生出了恐懼,而作出與老爺撇除關係的決定?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表面上,這是個人倫理道德的判斷,但亦反映了一個社會風氣的病徵。

無論出發點是什麼,容海恩的言論,不單止影響其家人關係以及子女的價值觀,而由於她的立法會議員身份,事件還會帶來負面的社會影響。她的做法會有機會蔓延開去,令其他人士及市民仿效,將類似文革的風氣帶來香港,破壞社會和諧和倫理道德,引致人民素質的倒退。自從2019年暴力示威爆發之後,社會道德已經跌到谷底,若果相關行為有蔓延的跡象,社會道德只會每況愈下。

如果容海恩是一個普通人,我們或許不會寫這篇文章,但由於她是公眾人物,是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選出的90位立法會管治者之一,行為會有領導作用,令社會仿效。雖然此對待親人的文革手法仍然是萌芽狀態,但香港必須在這個發芽階段把問題連根拔起,才能遏止問題發大。

如果有人認為容海恩為了香港的國家安全作出了個人犧牲,是忠心耿耿的表現,這是大錯特錯。她這樣做其實對香港對國家完全沒有好處,反而讓人誤會《國安法》後的香港,走回文革時期,連親人也不可以相認,人們犯法,親人也會受牽連,也要幫手公審親人。外界便對香港以及中央失去信心,認為香港現在是一個極權社會,失去法治。這絕非政府以及中央的本意,因此當局應該為了香港的聲譽,拒絕這種行為。

在2019年的暴亂後,不論是中央、特區政府、親中媒體、和建制派團體,也不斷強調“止暴制亂”、逮捕“反中亂港”人士是“頭等大事”,一刻不能鬆懈。雖然社會需要守法的意識,但過度的宣傳會形成白色恐怖。圖片:網上


誰人應該為這種風氣負責?就是以上提及的種種方面,還有那些動不動就說對方立場變質、變味的人。這些人看社會都是用鬥爭的眼光,將港人分為黑白,非黑即白。這並非政治的純潔,而是一種畸形的政治潔癖。這種人裏面包括一些認為自己很懂得保護國家,是社會精英,共產黨尖子。無可否認這些人是愛國的,對國家忠心耿耿,也是極其聰明的,思考充滿邏輯,只是他們的一些邏輯有盲點,當局者迷,所相信的一些信念並不能令中國進步,反而令國家原地打轉,甚至思想落後,而不自知。公道的說,他們或許並非不自知,而是出於無奈,失去抉擇的自由。

沒有人是完美的,在殖民地長大的香港人不少也是當局者迷,思考負面和極端,需要被敲醒。任務上要令這些香港人清醒的人也有自己的盲點,需要別人提醒。這再次證明,看社會、看人不能非黑即白。若能夠如此行,香港便不會出現文革現象,容海恩便不需要與家翁袁弓夷脫離關係,人與人之間會走得更近,關係會更溫暖。

為了人民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香港必須抵擋「反人性」的文革風氣,防止其荼毒市民。如果人為了自保,為了自己的仕途、個人得失,因着一個人犯了法或擁有不同的政治價值觀,而撇清關係,包括親人以及朋友的關係,社會上的愛會消失,人性會逐漸泯滅。如果人們不把愛放在生命的首位,這個社會只會淪落。

我們呼籲香港的領導者把愛放在首位,才能成為社會的榜樣。地位、前途、金錢、成就等,會隨着人生的終結,灰飛煙滅,只有對人的愛會被人銘記於心,被對方懷念,隨着一代傳一代,被歌頌下去。

有愛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我們才沒有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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