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對記者這個行業產生興趣,並不是因為記者的工作,而是因為「無冕王帝」這個稱號,還有就是「鐵腳、馬眼、神仙肚」這幾種超凡能力。 一個沒有帶皇冠的國王,對當時還年幼的我來說,僅能夠很片面地把記者認知為一個「了不起」的人物。直至長大之後,才真正的瞭解到要當一名記者並不簡單, 除了要有上述幾種超凡能力之外,還要學識淵博、觸角敏銳,更加要有職業道德,包括理念、態度、紀律、責任等四個基本方面。
然而當下,新聞工作者不斷出現職業道德滑坡的現象。
記者與暴徙同生共死
從2014年佔中開始,部分記者與示威者的共同進退,到去年反修例風波,記者與暴徙同生共死的關係,都令人匪疑所思。無數次的暴動中,記者與暴徒的角色「二合為一」,除了出現香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十二歲記者」之外,用作識別記者身份的反光背心,更加淪為了暴徒變身為記者的工具。
很多人簡單穿上一件黃色背心,向記者協會申請記者證,就當起「記者」來 ,當中有多少是假記者、真暴徒不得而知。他們在現場以「新聞自由」作盾牌,參與暴亂又不被拘捕,同時又為在現場的暴徒作掩護,阻止警方推進。亦有很多「記者」明顯是利用手上的相機製造不利警方的畫面,然後大造文章,以虛假報道推動亂局,以記者之名影響輿論。
作為社會輿論的引導者,及社會價值取向的宣導者,記者竟然把如實報導的責任轉為掩埋真相,甚至知法犯法甘為社會破壞者的幫凶,實在令人扼腕 !
過去一年,不少傳媒把事實本末倒置,一面倒的偏頗報導,把責任推到警方身上,加劇市民對政府或警方的誤解與仇恨。例如2019年9月2日明報以「831警登港鐵列車亂棍毆市民」為標題,指去年8月31日晚上有示威者破壞港鐵站設施後,大批警察近11時進入太子、旺角、油麻地等站,有警員在太子站衝入一列列車中,用警棍毆打市民並施放胡椒噴霧,令到多人頭部受傷。既然暴徒破壞港鐵站設施在先,警方以有限度武力捉拿暴徒是正常不過,標題及內容明顯有誤導之嫌。
又如黎智英旗下《蘋果日報》在6月25日引述四女一男「自稱受害者」,聲稱遭警員以性暴力對待,但卻是單方面的指控,並無客觀證據,企圖誤導讀者。可是,即使警方已多次呼籲相關人士舉報,讓警方公平公正調查,但該批「自稱受害人」從未與警方聯絡。香港警務處隨即發文,表示對偏頗報導深感憤怒。


盛氣凌人利君雅 電筒照警葉家文
部份記者的專業性和個人修養,更加是不敢恭維。
2019年年7月,在元朗721事件發生翌日,在特首林鄭月娥會見傳媒時,坐在地上的港台記者利君雅盛氣凌人地對特首質問:「過往零晨4點你都可以出嚟見市民,尋晚成晚你去咗邊?」利君雅不斷要求特首對她所提出的問題作出回應,期間更表示:「噚晚你瞓唔瞓得著?」見特首並未回應,利君雅更極度無禮對特首説:「你地唔好咁啦,講人話啦!」。
11月11日,利君雅再在有關科大生周梓樂墮樓警方記者會上,對員警實行「有罪假定」,先入為主指責警方「有殺人的嫌疑」,更多次蠻橫無禮,囂張態度令人側目。她亦三番四次打斷警方發言,並盛氣淩人地指:「你無答我的問題!」
同年10月28日,「自由記者」葉家文,持有記協發出的記者證,在警方舉行記者會期間,在場高叫,又用電筒照向警方,指責警方無理干預記者採訪。
同月31日,油麻地一帶發生警民衝突,一名網媒女記者被起訴阻差辦公。同年,一名26歲男記者被警方在西灣河港鐵站內發現藏有共40枚使用過的催淚彈、橡膠彈彈殼,聲稱作私下研究之用,事後被起訴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

記者協會成反中基地
多年來香港報業蓬勃發展,擁有不同媒體,新聞工作者都能持平報道,讓讀者看到正確訊息。歸根究底是什麼原因引起現今傳媒操守落得如斯田地?
其中一個罪魁禍首,乃香港記者協會。
多年來,記協一直暗地裏推動傳媒業界反中情緒。 一些空談言論自由的所謂民主人士,他們常假借道德高地,不斷唱衰香港,更隔三天五日就跑去外國哭秦庭,「記者協會」配合在枱邊敲鼓,年年鬧說「新聞自主度」不足。
據記協發表的所謂言論自由年報,來來去去都是那些陳腔濫調,不是說「香港新聞自由每況愈下」,就是說「傳媒自我審查不斷惡化」,近年更不斷向市民作出恐嚇,指共產黨破壞一國兩制,更甚者指中央將如何剝奪港人自由及進行侵略文化等,儼如賣港賣國政客的「宣傳部」,毫不掩飾地協助操縱輿論。若然真的如此,那麼,這個協會又焉能存活至今?
在過去一年的反修例示威中,記協更涉嫌助長假記者現象以及不實新聞。多次在衝突現場出現大量「假記者」借採訪之名,意圖妨礙警方工作——每當警察向暴徙方向驅進時,這些「記者」便排成人牆齊舉相機,阻止警察前進,猶如協助暴徒逃脫。同時多家傳媒機構的真記者在報道中亦歪曲事實,抹黑警方……
可是,多月來,記協不但沒有呼籲記者需作中肯報導,更沒有交待為何濫發記者証,導致「假記者」出現;反而多次譴責警方使用不必要暴力對待記者, 對警察及官員犯錯無限放大。相反,對於反對派、暴徒暴行、和記者的劣行卻隻字不提。

記協雙重標準 帶行業走歪路
去年,中通社記者被示威者要求刪片、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機場被示威者圍困、搜身、毆打及綑綁,記協的聲明只輕描淡寫帶過暴徒暴行,沒有嚴正譴責暴徒,反而把事件責任推到受害記者身上,指兩名記者事發時,均沒有配帶記者證,呼籲內地新聞工作者在港採訪示威活動時,應展示其記者證件,以方便市民辨認,更指市民亦可行使其權利決定是否接受有關機構之採訪及拍攝。
然而,今年4月8日,《壹週刊》兩名記者在清水灣採訪並拍攝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的住所,離開時遭警方以在公眾地方遊蕩罪拘捕,記協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聲明,指警方無理拘捕及扣押記者,並嚴厲譴責警察濫用公權力。兩會批評警方無權查問記者的採訪目的及內容,指記者的正常採訪工作絕不應受到干擾,要求警隊必須停止針對記者進行合法採訪。
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到,記協明顯對於所謂新聞自由 、採訪自由持雙重標準,有選擇性地包庇「支持暴徒破壞社會」的記者,同時針對如實揭露真相的記者。
近年,記協的反中取向及雙重標準對行業帶來災難性的影響。由於在記者心目中,一個記者協會是有一個領導行業的角色,而其取向會被認定為傳媒標準,如記協其身不正,就會牽著行業走歪路,帶動傳媒工作者走下坡。

背後傳媒推手 惡行罄竹難書
除了記者協會,導致傳媒操守的衰落、假新聞的出現,背後還有一些傳媒推手。
讀者人數一直穩佔第二位的《蘋果日報》一直被批評為最大的播毒源頭,被指荼毒香港市民不同歪理,令其仇恨中國,上街抗爭,有分造成香港今天的亂局,因此得名「毒果」。
自1995年成立以來,有關《蘋果日報》失實報導的事件多不勝數。過去一年,蘋果更變本加厲,以每天密集式報道推動反修例運動,由最初的遊行演變成暴力抗爭。該報的報道不但偏頗,掩蓋暴徒惡行、 更被多次發現歪曲事實,抹黑警方和反示威的市民,造成很多人仇警、反政府。

去年10月6日反禁蒙面法遊行期間,藝人馬蹄露在旺角與示威者發生爭執。《蘋果日報》報道指,衝突期間是馬蹄露先起腳踢向示威者,之後示威者還擊;救助馬蹄露的澳大利亞《第七頻道》記者Robert Ovadia宣稱目睹整個過程,證實是示威者先向馬蹄露噴臉,並打掉其手機,後來才有馬蹄露「出於防衛」腳踢示威者。Ovadia指,《蘋果日報》刻意將馬蹄露遇到襲擊後自衛的畫面放在視頻的開頭,令馬蹄露看起來像是先攻擊了「抗議者」,從而誤導讀者。一如以往,蘋果還不斷對不同人士「起底」,由警察官員,甚至任何持不同政見市民。

多年來,《蘋果日報》的種種操守問題,影響著無數記者。 香港大部分青年和中年人都是「看蘋果」長大的,包括傳媒工作者。成長過程中已經被洗腦,記者們的價值觀就是蘋果的觀點,一早已被設定了 —— 仇中、反政府、反抗、上街爭取沒有底線的「自由」,自然地這些概念就成為他們日後報導新聞的角度。再加上《蘋果日報》雄霸輿論,每天記者看有什麼新聞,第一時間打開蘋果日報看看當天的動向,因此蘋果的新聞取向和手法潛移默化影響本地記者。
去年,除了《蘋果日報》,很多媒體出現極端偏頗的報道,包括擁有「公信力」的大報,亦有新進的網上媒體,它們和蘋果是同一脈絡,在社會事件中,都帶著支持「民主示威者」、和反政府的立場,來報導新聞,猶如洗腦集團。記者們都帶著偏見及自以為伸張正義之目的去盲目反中,以致完全忘卻了記者的立場應該中立,新聞的價值在於真實。就這樣,整個傳媒便走歪了。
記者有監督政府及社會權力,但誰來監督記者?
由於記者群體都遊離在監管之外,記者如果放出冷箭,製造失控的輿論綁架政府、威脅公職人員和市民,將導致整個社會的法制、公義、公平等準則全操縱在這第四權的手裡,將對社會做成很大危機。
港英時期,殖民統治者在新聞管制方面擁有很大的權力,那些“不聽話”的記者不但得不到記者證,還會被判監、被驅逐離境。記者處理新聞,外出採訪都步步為營,由記者至總編的「自我審查」,都是例行公事。記者證最初由英軍新聞處發出,能領此證者,只限若干大報社,每家只發三兩張十分寶貴,自1959成立的香港政府新聞處,記者證便由其專門負責簽發, 70年代停止簽發官方後,記者證便由各新聞行業組織簽發。
自此 ,記者便開始缺乏監管。可是,任何不受監督的權力都是危險的,過去香港的偏頗傳媒及記者,儼然成為政府官員及香港的命運“判官”,同時香港政府一向忌諱被指「干預新聞自由」而對傳媒監管更寬鬆,以致令傳媒得以坐大,為所欲為。
一直以「新聞自由」作為理由,記者便能夠不受任何監管。記協更縱容,甚至推動,把這第四權變成了公眾的一把「利器」,來對付政府。

新聞自由從來就不是沒而底線
近年,由於傳媒數碼化,新聞傳播的廣度與深度以出乎意料的速度推進,並接觸大量讀者,使原本羸弱的「第四權」變得越來越強大。媒體掌握了公眾大部分的資訊來源,形塑了人們看待特定事件的角度,因此能夠通過對文字與內容的操弄來左右公眾的情緒與判斷。原本少數的激進聲音,在媒體的操弄下被無限倍地放大,溫和的聲音「被消失」,社會被一度又一度地撕裂。
然而,新聞自由從來就不是沒而底線的,在任何國家都是如此。什麼是新聞自由的底線?就是不得影響國家安全,不得揑造事實,任何的「自由」在任何國家依然是有約束的並需要遵循法律、道德和文化底線。
終於,上月22日,警方通知傳媒組織表示將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不再認可由「香港記者協會」或「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等四個傳媒組織發出的記者證。修例後,警方只承認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媒體的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警方指修訂後傳媒代表的定義將「更明確及清晰」,讓前線人員更有效及快捷地辨認記者。
毋疑警方此舉值得令人鼓舞,為整頓傳媒行出了第一步,然而這只能防止傳媒濫發記者證及利用記者身份阻礙警方現埸執法,並不能根治積存已久的傳媒偏頗報導及操控輿論的問題。

新聞源於事實,反映事實,忠於事實
要徹底杜絕虛假、肆意抹黑、污衊,挑起社會矛盾等新聞工作者,仍須靠傳媒自律,包括提高記者行業的入職門檻,加大政府對傳媒的核審力度,實施 “黑名單”制度,淘汰道德低下、操守缺失的記者,以及嚴懲有意刊登「假新聞」的傳媒機構。長遠來說,以上種種監管不但不會影響新聞自由,反而可以建立從業規範,清除害群之馬。
新聞源於事實,反映事實,忠於事實,真實是新聞的重要特性。無論新媒體如何發展,新聞的真實性仍然是新聞的本質,應該永遠堅守。新聞工作者的一言一行都影響著社會,對社會及大眾產生著舉足輕重的引導作用,如果從業員不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便會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
新聞工作者應當恪守職業道德準則,懷有情懷,堅守信念,毋忘初心。唯有如此,傳媒才會為公眾報導真相,不良風氣才會被抑制,新聞事業才會健康發展。
謝君諾
無私生正見,無執始清明!筆者一直深信「無私」是觀察人與事之真面目的顯微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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