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海侯:黃之鋒:悲哀的“細路”

“他的人生,從15歲開始,在15歲結束。”

01 

上過時代雜志封面的黃之鋒,2015年曾出過一本書,書的名字是《我不是細路》。

“細路”,粵語詞,小孩子的意思。時年19歲的他否認自己是“細路”,大概與年齡無關。黃之鋒想要說的,可能是自己政治上已經“成熟”,他所說過的那些話、所做過的那些事,他都能負責任。

很長時間裏,他都在強調這種“自主”。

2016年4月,“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立,黃之鋒和他最親密的黨友羅冠聰分別擔任秘書長、主席職務。該政團的四大主張即“自發、自主、自決、自立”。2020年6月,“香港眾志”宣布解散。

他最親密的黨友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跑了。

2015年9月,香港學運領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出版《我不是細路》一書。圖片:黃之鋒臉書

02

香港《明報》8日報道,《華盛頓郵報》及《大西洋》雜志兩名前美國駐港記者Shibani Mahtani、Timothy McLaughlin刊出新書。書中披露,“黃之鋒在國安法剛生效至同年8月前後,曾尋求進入美國駐港領事館或離港赴美,以尋求庇護,但美國政府沒有答應。”

當時的他,明顯很慌張。

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頒布。當日一早,心虛的黃之鋒來到位於香港島花園道的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編按:據傳媒引述該書的報道,這是6月30日早上,即國安法在當天下午通過前一刻,黃之鋒曾到聖約翰大廈內的美領館辦公室約見美領館官員,期間要求進入位於花園道的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

對這裏,他很熟悉,算是常客了。現在網上仍能搜到不少私會照片,顯示著他與美方駐港人員有種不尋常的關系。

他當然知道,在這裏,聖約翰大廈與美國總領事館有著本質的區別。讓他停留的那個辦公室,沒有外交特權。

可當他想再進一步,踏入美方真正的總領事館時,美方拒絕了。

美國記者在書中透露,黃之鋒在與美外交官會面尾聲留下的話是——“我不想走……我想入美國領事館(I want to go to the US consulate)”。

話已至此,黃之鋒與他的“朋友們”已是心照不宣。其後,美方再多討論所謂營救黃之鋒的計劃,都變得蒼白起來,只是一種敷衍。

2023年的今天,在獄中的黃之鋒,正“被動”地履行他的責任——

如果還能看到《明報》的報道,看到這被揭開的醜陋的真相,悲哀再在他心中泛起,他會有更深刻的反思嗎?

或許只有在獄中的時候,黃之鋒才不是“細路”。沒有人會替他坐牢,更不會有人再來營救他,他所主張的“自主”,一個完全靠自己才能完成救贖的人生,以這樣的方式實現了。而他這樣的人生,已殘破不堪。

 The Washington Post 記者Shibani Mahtani(右)和The Atlantic 記者Timothy McLaughlin(左)出版新書“Among the Braves”, 內容一面倒歌頌香港的民主運動。這部書竟然有特設的網站“amongthebraves.com”,對書的介紹第一句便形容北京應對2019年的示威為“Beijing’s brutal crackdown” (北京的殘酷鎮壓),似乎反映了這本書採用了偏頗的角度。無論如何,書中披露了黃之鋒尋求美國庇護被拒。

03 

被遺棄、被嫌棄,外部勢力奉行絕對實用主義和殘酷的一面,黃之鋒領教了。

常年到美國、到歐洲、到東南亞,與各路外部勢力各樣串聯,他理應知道:在他與他們那些見不得光且數不過來的政治交易之下,大家不過都是一樣活在陰暗面裏的蟲虱,誰也不比誰更光明,誰也不比誰更高尚。

今年27歲的他,2011年15歲時就“出道”,以反中亂港為“事業”長達12年,被豢養了十多年,落得今天這下場,怪美國朋友不仗義,還不如想想——是不是自己活該。

過去的這十多年裏,香港發生過的所有的政治風波,黃之鋒幾乎都沒有缺席。

從反對國民教育到參與非法“占中”,從組建“港獨”組織到點燃修例風波,年紀輕輕的他曾經比誰都激進、比誰都極端。

他的人生,在15歲開始,在15歲沈淪,在15歲結束。

“香港眾志”成立時,他說“如無民主自治,只能選擇港獨”;問其身份認同,他直言“你可以叫我做華人,但我講不到自己是中國人”;他的面目很清晰,不會讓人有任何錯覺。

作為麻煩和動亂的制造者,他一樣“知名在外”。

2015年5月,他去馬來西亞搞串聯,被當地扣查並被拒絕入境,馬方表示不希望他“破壞馬來西亞與中國的關系”;2016年10月,他去泰國搞演講,被當地羈留並被拒絕入境,因為他是“反政府活躍分子”;因為他參加的網上論壇,當地會場遭來了新加坡警方的調查… …

在多少人看來,黃之鋒在監獄中,才是各方共識:他沒了自由,大家有了安全感。

不能害人了,可能是他15歲出道以來,且在客觀上而不是主觀上,對社會唯一的益處。

2015年5月,當時18歲的黃之鋒計劃在馬來西亞青年團體舉辦的論壇,演講關於中國的民主,分享他在「雨傘運動」中的經驗,但被馬來西亞拒絕入境,以及被即時遣返香港。圖片:JEROME FAVRE/EUROPEAN PRESSPHOTO AGENCY


04 

香港由亂到治。

黃之鋒入獄了,他的組織解散了,隊友潛逃了,曾經屬於他的“反中亂港舞台”不見了。

從時代雜志封面裏走出來,甚或還曾被一些人滑稽地提名角逐諾貝爾和平獎,利用、捧殺過後,囂張、狂妄過後,被編織的高光消失、幻夢破滅過後,黃之鋒的人生大概率已被定格。

2020年7月,黃之鋒在香港太古城給人拉票,路人斥責其為“漢奸走狗”,指著他鼻子說“監獄就系你哋出路啦”。

2018年時,黃之鋒的父親競選所在物業代表,以慘敗收場。當地居民批評其父:“你個仔搞亂香港,你連仔都管唔(不)好,點(怎麽)管整個大廈?”

2021年1月,《星島日報》報道,當黃之鋒在石壁監獄服刑時,其父母、胞弟離港前往澳洲,而其父在海怡半島的物業已經在2020年底售出。

被豢養人拋棄,被隊友拋下;被居民拋棄,被家人拋下;被時代拋棄,被未來拋下。那個以反中亂港為事業的黃之鋒,得不到任何真正的憐憫。

最後收留他的,以及他的最終歸屬,是一座監獄。

圖為2020年12月,黃之鋒就參與2019年6月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被判入獄。
靖海侯:最後收留他的,以及他的最終歸屬,是一座監獄。

05 

這當然不是黃之鋒人生劣跡的全部,也不是撰文回顧其悲哀人生的理由。

據香港媒體報道,即便深在牢獄,黃之鋒仍然不忘“維權”。年紀輕輕的他,被其妄念和外國的主子馴化到每一個毛細血管,頑固到了無解。

這,正是黃之鋒於社會最大的危害:在違法作亂上,他自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又在違法作亂的路上飛沙走石,將更多幼稚的年輕人和普通市民卷入險境、挾上危途。

他做著大夢,領了在港代理人的任務,卻還要讓香港更多的年輕人也為他沖鋒賣命,用更多無辜的青春渲染其所謂“青年領袖”的光環。

香港過往每一次的動亂,都有他事前的煽惑,都有他現場的煽動,也都給香港那些被戕害了孩子的家人們,留下了一生不能正視、無法承受的苦痛折磨。

他又何嘗不似拋棄他的美方主子,一樣殘酷,一般冷血!

自15歲後,黃之鋒多次被捕。早些年,他每一次上法庭前、上法庭後,在面對記者時,臉上總掛著得意的笑容、輕蔑的眼神。

那時候,他還可能天真地以為,無論他怎樣,總會有人為他撐腰,他可以藐視法律。

現在,他應該已經明白:在骯臟的政治交易裏,自己不僅是“細路”,還成為了一顆棄子。他的狂妄和愚昧,甘為外部勢力驅使,配得上他現在的下場。

今天,香港安定了,年輕人不被幹擾,正為未來打拼,可以有平穩追求夢想的人生。黃之鋒的前車之鑒如此深刻,人們不會再重蹈覆轍。

而他,再也不能害人了。


靖海侯
內地知名博客,資深傳媒人。

文章轉載自微信公眾號”靖海侯”。


編者按:

在囚的社運人士黃之鋒在香港是一個爭議性的人物。他是民主自決派社運人士,先後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香港眾志秘書長,今天他在獄中度日。在獄中沒有新聞的他,過去兩年消失在傳媒報道中,但最近黃之鋒再次出現在新聞中,原因是兩名前美國駐港記者發表新書,披露「黃之鋒在國安法剛生效至同年8月前後,曾尋求進入美國駐港領事館或離港赴美,以尋求庇護,但美國政府沒有答應。」

從美國記者披露美方撇下黃之鋒的事件反映,美國並不是香港人在2019反修例示威期間所想像的英雄,看到政治的醜陋,香港人應該醒悟了。

靖海侯這篇文章講述黃之鋒由15歲開始冒起成為社運領袖,最後成為美國的棄卒的過程,並從黃之鋒的言行描繪他的頑固個性,如何引領香港的年青人走入歧途。

在未成立《透視報》之前,本報編輯曾經在2018年撰寫一篇有關反同運文章時訪問黃之鋒的父親黃偉明(Roger Wong),他是反同運的先鋒,為此事他不斷努力,抵抗民主派人士在香港訂立顛倒是非的《反性傾向歧視法》。為了採訪的緣故,編輯到訪過Roger在海怡半島的家,見到黃之鋒的長形狹窄房間,裏面放滿毛公仔、以及一個擺放著一些民主書籍的書架。

這時大約22歲的黃之鋒一早已經上了《時代雜誌》的封面,在佔中期間更被《爭鳴》雜誌形容為「少年英雄」。從他父親口中我們了解黃之鋒的一點個性,包括每當回家,父親就會煮他喜愛的公仔麵給他吃,就像任何少年與父親的關係;黃之鋒沒有太多心機讀書,考上了公開大學也沒有多少上課;與朋友租了工廈單位搞香港眾志,經常不在家。父親不太了解他的工作,也最擔心他跟隨香港眾志的成員支持同性運動。父親Roger也不同意兒子參與的佔中行動,認為佔中是違法的。但從他的談話中,編輯感到Roger是欣賞兒子的,包括年紀輕輕的他的演說和領導才能。除了以上,我們都是從傳媒報道中了解黃之鋒。

然而,無論他為香港爭取自主的目的為何,但肯定的是他的激進方法是錯的,與戴耀廷的違法達義無異,而結局是災難性的。這個災難不但對他個人而言,也對無數香港青年人而言。香港的年輕人發展出極端爭取民主的信念,以至上街參與示威,甚至用暴力爭取,多少也受到他的執念影響,黃之鋒實在需要負責。但我們不能否認,中央與政府缺乏與市民溝通,也缺乏聆聽以及諮詢,引致市民長期的不信任,以及前特首梁振英強硬推行有問題的國民教育成為香港社運導火線,也是導致年青人上街的原因。因此黃之鋒不應該背負所有責任。

文章寫到「2021年1月,《星島日報》報道,當黃之鋒在石壁監獄服刑時,其父母、胞弟離港前往澳洲,而其父在海怡半島的物業已經在2020年底售出。被豢養人拋棄,被隊友拋下;被居民拋棄,被家人拋下;被時代拋棄,被未來拋下。那個以反中亂港為事業的黃之鋒,得不到任何真正的憐憫。最後收留他的,以及他的最終歸屬,是一座監獄。」

靖海侯的用詞表面缺乏憐憫,但當黃之鋒義正詞嚴帶動香港年青人上街的時候(先不討論他有否收受利益與美國勾結),他又有沒有想過自己的方法是否正確,會否害了年青人、害了香港,也是缺乏對他人的憐憫?他作出風魔香港青年人的社會行動時,有否想過中國的難處、香港與中國之間的文化鴻溝、中美關係令中國步步為營、實行完全民主對中國和香港的危機等考慮?如果沒有,他是純粹幼稚,還是享受被追捧而迷失了?雖然他現在身陷監獄,是否就由於這樣,我們便憐憫他,而他不需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靖海侯雖然在不同地方用詞偏激,說他“活該”、“害人”、監獄是他的“最終歸宿”,刺痛孤單在獄中的黃之鋒以及身在外地的父親,但也忠於作者自己的想法,基於事實的總括了黃之鋒的錯誤。

我們認為,這不是一篇為了責備人而寫的文章,而是要讓人反省的文章。

由於黃之鋒的言行的爭議性,我們正在躊躇是否發表這篇文章之時,突然聖經箴言的一段經文湧出:「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作為虔誠基督徒的黃偉明是否認為孩子爭取的民主是對,便任由他越走越遠,偏離正道,如果是這樣,作為父親,他有沒有教導孩子走當行的路?

無論你是否同意靖海侯用詞尖銳的評論,這篇文章的內容也能令你思考做人處事的方式、執念的禍害,作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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