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貓三四隻的立法會,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

一個對任何政府或議員提出的議案,大家都舉手贊成的議會,根本不需要什麼議政。

又不可以反對,又不可以作出大幅度改變,議論來做什麼?最多就是做表面功夫,假扮關注,問一些無關痛癢的問題,這當然不是議政!不需議政,返去立法會做什麼 ?只需要表決的時候出現,撳掣贊成便可。



橡皮圖章,不就是立法會議員現在的功能嗎?有什麼值得關注,不是在設計制度時,一早已經知道嗎?

這個故事教訓我們,制定制度以及政策時,需要全面評估其有效性,以及長遠影響。

現在議員的不出席,就已經是對制度刮了一巴掌!側面否定自己日夜跪拜的東西,自打嘴巴!



剛剛與三個朋友談論這個立法會現象,得到的回應好好笑😆:

「原來垃圾會原本係請人做打手,冇對家就可以hea做。糧照出,工唔使返。何律師講到垃圾會議員係黑社會打手咁上下工作性質,佢有冇羞恥感?」

「垃圾只求個人名利,實幹=實gone。制度設計方便:分妝,擦鞋,謀私。」

「咁就好肉酸囉!其實社會公眾已經大部份毫不關心立法會究竟搞啲咩嘢!包括$10張搞個咩中大私人草案啊什麼什麼!不妨全香港做個街頭調查,總之周圍去訪問,你明唔明而家立法會搞緊啲乜嘢,我可以咁講大部份都話唔知喎!」


Moon Tsui

4
3
4
4
請分享文章,支持我們: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Captcha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