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妍裝修事件疑“以權謀私”文章後記


屈穎妍文章一出,昨天和今天千軍萬馬出來了!在群組打壓,說我們「分化」及「洗腦」,重複說不想再見到這些文章。 這反映他們害怕了,反而是對我們媒體的最大激勵!我們的影響力正在擴散!

其中一個說,「每次我們認同的文章或一些人說的事件,她就故意去批評我們認同的。」那當然了,我們一直不會隨波逐流,哪裏有不公平和黑暗的地方,我們就會揭露出來,哪怕逆流而上?如果我們跟所有人的觀點也一樣,如所有人都是污泥的時候,難道我們要與他們一樣嗎?我們是出於污泥而不染的。

這些反對聲音、奚落、和咒罵,完全不能阻攔本報報道真相的工作。「中肯持平,黑白分明」是我們給自己的使命,成為我們的座右銘!

我們銘記作為傳媒工作者的初心,我們要為“無權者”發聲!這是傳媒的天職,哪怕萬箭穿心!

文章刊登了之後,我們按作者要求在文章加了和修改了一些內容,如下:

1)屈穎妍的做法涉嫌有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她會因應文章引起的社會壓力而得益,例如令對方讓步讓她進行裝修工程。。。

2)獨立性(independence)也是傳媒的金科玉律,傳媒應該獨立於被訪者,作出沒有利益考慮的報導。因此這類報道應該是由第三者作出,而這人是不認識雙方的,才會獨立,有獨立的思考,不受制於雙方。現在她的文章為自己辯論,完全失去了獨立性,讓她的名聲受損。 

3)就算撇開她的身份的利益衝突不提,她的兩篇報道有沒有違反這些守則?在其兩篇文章中,作者屈穎妍力數鄰居及政府如何不對,例如指出地下是公眾地方,把雜物放在公眾地方是違法,但卻對自己的錯隻字不提,包括:自去年大概11月至今她家的裝修工程不斷滋擾樓下住客、令對方孩子不能上網課、爸爸每天帶着疲累的身子回家要清洗門口、灑上消毒劑清潔。還有強行要求在疫情期間,要求在人家門口打開喉管做工程,令對方一家人蒙受染上新冠病毒的風險。。。為何這些重要的事件篇章不會在她的文章刊出來呢?

第一,這已經是報道上的不準確,因為沒有全面的表述整件事情,只把事情的一部份寫出來,“模糊了”讀者視線。第二,文章內容明顯不公道。第三,文章沒有獨立思考,有個人利益考慮在裏面。如果這些基本操守也不能遵守,屈穎妍實在不能再繼續當傳媒,否則會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4)屈穎妍在第二篇文章《集體不作為》刻意多謝《東張西望》,寫到:「這類經典例子,多不勝數,一個部門推一個部門,解決不了問題已事小,惹事上身才更事大。難怪,說起政府、說起公務員,市民都擰擰頭,求他們?還不如找TVB《東張西望》奏效。」這一句巳經間接推廣了該節目,這種由有“聲望”的傳媒人的推廣比賣廣告來的更有效,這令人懷疑兩者有利益輸送之嫌。

再回過來,為何《大公報》會讓屈穎妍刊登這兩篇專欄文章,編輯沒有為內容把關的嗎?恕筆者直言,這多少也反映這份報紙的質素。還是編輯與作者相熟,不好意思阻撓,如果是這樣,是編輯的失職,疑似間接助長了作者濫用第四權。

一篇好的寫作其中一個要點是:能夠感動人。

怎樣衡量呢?經驗告訴我們,能夠感動自己的作品,就能夠感動別人。作者傳媒人Moon Hui 告訴我們,她寫這一段的時候,眼泛淚光,她最喜歡以下這一段:

「事件讓人看到有權者(屈穎妍)與無權者(樓下的鄰居)的分別。前者擁有權力,懂得在傳媒運用輿論壓力,用一支筆成功上位,甚至進入了操控香港命運的選舉委員會;反觀她的鄰居就如香港的平民大眾,沒有任何勢力支撐,唯一擁有的力量就是一部手機,將真相公諸於世。」

她說,完成文章之後,以上自己寫的字句常常湧上心頭,彷彿是上天提醒她,“你做對了,不要害怕,我在!”。


透視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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