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的最後抗爭者3:抗爭新力量  發動揭露及攻擊扭轉劣勢(一) 

早前平民屋宇入稟控告59名不接受大坑西邨重建回遷方案、不搬出的大坑西邨居民,對居民作出最後狙擊!據了解,收到法庭傳訊令後,一半居民已經放棄。之後,經過1月24、25日大坑西邨居民權益關注組骨幹人物與居民開會,告知“勝數很低、有法援敗訴也要支付巨大法律費”後,本來打算抗辯的23名居民一半以上已同意和解。

居民的形勢急轉直下,抗爭很大可能是以失敗告終,但就在這刻,一股新的力量冒起,發動揭露及攻擊,扭轉劣勢。

這股新力量來自去年11月成立的「大坑西原居民暨居民申訴組」,發起人是65歲的民泰樓居民黃桂強(又稱Tony Wong)。他近日密鑼緊鼓聯絡預備上庭抗辯的居民,帶頭建立“抗爭新隊伍”,對抗平民屋宇的霸權。「平民屋宇不可以隻手遮天,聯同市建局趕居民走,我希望聚集更多大坑西邨居民,去爭取公義 。」他說。 

這個抗爭力量的起源,來自黃桂強所遇到的不公義。 

2021年10月施政報告宣布了平民屋宇與市建局合作推出大坑西邨重建計劃、12月城規會批準計劃後,平民屋宇便開始它的行動。 它一方面暗地裏違反對立法會作出的承諾(“無資產入息審查”)設定“回遷資格審查”,另一方面向居民派發「住戶資料聲明書」,收集居民資料作回遷資格審核,用作踢走“不合資格”的居民!


平民屋宇違反承諾引入資產審查  原居民被DQ 

2023年5月某天,住在民泰樓的黃桂強從信箱收到該份聲明書,內容要求他和家人申報資產及入息,並須在6月14日前回覆。由於平民屋宇一直對外承諾重建的原則是“無資產入息審查”,再加上他的原居民身份(以下詳細解釋),黃桂強拒絕填寫資料。「當年配合港英政府徙置事務處,及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光民村居民遷出,政府徙置事務處安排居民去黃大仙、東頭村等公屋,後保證我們可以回遷大坑西新村…當年文件寫得好清楚,我們不用入息和資產審查而得到優先安置。」他說。 

黃桂強指出,當時關注組主席歐陽潔珍呼籲居民不要交聲明書,於是他響應呼籲,拒絕填寫資料,只在申報表格上寫了地址、戶主名,和簽了名,並加了一句註解,表達自己是反對填寫聲明書的。平民屋宇沒有回覆,並突然在7月31日發信給他和家人,指他們“沒有提供資料”,不符合回遷資格。

「歐陽潔珍在四、五、六月用大聲公不斷向居民廣播,不要交回這個資料聲明書,不少居民跟隨,之後便被平民屋宇DQ。最後她自己卻交了聲明書,我們就被DQ了。」

根據平民屋宇在8月3日發給居民的通告,大坑西邨原本有1236租戶,在平民屋宇的“回遷資格” 審查下,已經取消了278戶的回遷資格。另外有13戶沒有交回或交回無效的住戶資料聲明書,而被取消資格,黃桂強是其中之一。本報查閱黃桂強手上的「住戶資料聲明書」,裡面並沒有訂明如住戶不填寫,就會取消其回遷資格,聲明書要求居民填寫的資料,也是用來吻合6月2日平民屋宇宣布沒有得到居民共識的遷置方案時,自訂的資產審查準則,用以取消現有住戶的回遷資格。「平民屋宇自訂DQ準則,事前並沒有與居民商量!」 他批評平民屋宇完全沒有與居民商量下,就訂立取消回遷資格的準則,指此等準則乃“不平等條約”。

黃桂強:「歐陽潔珍在四、五、六月用大聲公不斷向居民廣播,不要交回這個資料聲明書,不少居民跟隨,之後便被平民屋宇DQ。最後她自己卻交了聲明書,我們就被DQ了。」

平民屋宇前董事李福樹信件  證明居民擁有原址業權

黃桂強是大坑西邨的“原居民”之一。1952年石硤尾木屋區大火後,政府聯絡一班紳士組成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並以低地價(1元港幣)賣地給平民屋宇在區內興建及管理「光民村平房區」安置災民。根據黃桂強手上的資料,當時很多居民以“租購合約”(Agreement for Hire Purchase分期付款協議),以租金作為供款,購入光民村的平房單位,包括他的父親,他們是在1953年入住光民村3區85號單位的。

其後政府在1960年代初決定清拆光民村,興建大坑西邨安置更多貧苦大眾, 政府再以優惠地價(1/5地價)賣地給平民屋宇興建大坑西邨,更貸款1千萬元給平民屋宇。黃桂強的一家被安置到東頭村七層的徙置區,當時他只有三四歲。1964年,他們一家6口回來住在新建成的大坑西邨,後來弟妹出世,一家8口住在民興樓527室,1981年搬到民泰樓大一點的單位居住。

黃桂強手上還有平民屋宇時任董事李福樹(現任董事之一,東亞銀行執行主席李國寶的爸爸)在1961年5月26日發給光民村居民的信件。在這封發黃了的信裡,李福樹要求他們幫助搬出,讓他們興建大坑西邨,目的是為了將來他們的“久居”,也保證將來就算要清拆,政府也當出資在他處建屋以作補償。 他指出,沒有光民村居民當時配合平民屋宇李福樹的請求遷出,就沒有大坑西邨。「這封信證明了我們是原居民,平房是我們的。我們原本擁有業權,但原業主變了租客,現在更遭到平民屋宇迫遷而失去居所,他們豈能鵲巢鳩佔、過河拆橋?」

被強行取消回遷資格後,黃桂強馬上向平民申請上訴,但對方一直不回覆。「平民屋宇的侯經理說 “未有回覆你、即是上訴冇結果(仍然是DQ)”。」

根據黃桂強手上的資料,當時很多居民以“租購合約” (Agreement for Hire Purchase分期付款協議),以租金作為供款,購入光民村的平房單位,包括他的父親。圖為居民提供的其中一份“租購合約” 。
黃桂強手上有平民屋宇時任董事李福樹(現任董事之一,東亞集團李國寶的爸爸)在1961年5月26日發給光民村居民的信件。他說:「這封信證明了我們是原居民,平房是我們的。我們原本擁有業權,但原業主變了租客,現在更遭到平民屋宇迫遷而失去居所,他們豈能鵲巢鳩佔、過河拆橋?」


上年11月成立申訴組  成為抗爭新力量 

在幫助自己爭取回遷的過程中,他發掘了無數的政府和議會等文件,從而發現不少有力的證據,足以令自己和其他居民打贏這場仗。於是,黃桂強在去年11月自發聯同一些居民成立「大坑西原居民暨居民申訴組」,決意將“一個人的抗爭”擴大成為新力量。

黃桂強說成立申訴組,不但是為大坑西邨的原居民爭取權益,也是為其他居民發聲。「平民屋宇真的很霸道,一言堂、不和大坑西居民溝通,所以激發我和一班原居民及壓逼的村民成立申訴組,希望可以幫助有需要的居民。」

由去年底開始,黃桂強開始在邨內擺街站聯絡街坊,還開設Facebook和 YouTube頻道,把大坑西的最新情況向外公布,還在區內掛橫額,希望凝聚更多邨內外的人士支持。

由去年底開始,黃桂強在邨內擺街站聯絡街坊,希望凝聚更多居民支持。圖片:申訴組
去年9月開始,黃桂強獨自在邨內和區內(見下圖)掛橫額,之後其他居民加入幫手。


現在申訴組已經有10多名核心成員:一些是因沒有填寫「資格住戶資料聲明書」被無理DQ回遷資格、一些是沒有簽回條或退租協議而失去回遷資格,他們都被平民屋宇入稟控告而預備上庭抗辯。成員中也有一些是希望繼續爭取妥善安置的居民。 「一些居民已經有回遷資格,但因得不到平民屋宇保証5年後能回遷,因此加入我們一起爭取。」他說。近日他馬不停蹄陪同預備抗辯的居民到法援署申請法援,至今7至8名居民已經申請了法援,正在等待審批結果。

黃桂強接受我們訪問的地方就是他位於民泰樓的家,一個412呎的狹小單位,多年來住著一家8口,父母、兩位哥哥、兩個妹妹、一個弟弟,和黃桂強。「現在我和哥哥、嫂嫂、和他們的兒子,四個人一起住。」他說。黃桂強一直經營小生意,但他最近提早退休。「我提早退休,就為了這場法庭的抗爭!」

他現在正收集不同居民遇到的不公平個案。黃先生指最少有10多戶的居民簽了退租協議也不可以取回。 「平民屋宇並不會給每位簽了退租協議的居民一份副本,很多居民包括長者,根本不知道他們有這個權利。我們也知道有居民去管理處要求取閱退租協議和家人商議,但遭到拒絕的。」

近日黃桂強(右)馬不停蹄陪同預備抗辯的居民,包括周德榮(左),到法援署申請法援,至今7至8名居民已經申請了法援,正在等待審批結果。

“行動派”說做就做   反客為主通過法庭爭取公義 

只有小學教育程度的黃桂強說話堅定,對法律理據清晰,而且充滿信心,逐漸成為一種吸力,推動更多居民加入他的抗爭行列。

與黃桂強一起抗爭的還有預備上庭抗辯的周德榮、洪先生、和郭基權(我們在上一集調查報道訪問過的三人)。「黃先生是一個行動派的人,行動力高,說做就做!」郭基權說,而年輕時曾做過三個月記者的郭基權擅長收集重要證據,有系統地把證據放在不同的文件夾裡。

黃昏時分,這些“最後抗爭者”一有空就在大坑西邨擺街站聯絡街坊,有需要的晚上就在黃桂強家見面商量大計,如孫中山先生密謀革命一樣!「我們見面聽聽其他居民不同情況,看看可以怎樣盡力支援有需要的街坊。」黃說。

雖然被平民屋宇入稟控告,引用“租務條例”,以業主身份要求收回單位,但黃桂強沒有把上庭當作被動的抗辯,而是“反客為主”,通過法庭爭取公義!

「平民屋宇斷章取義,用租務條例控告我們。他們打的是租務條例,我們不需用這條例來抗辯。我諮詢過律師意見,律師說這不是一個商業糾紛,我們不需要按租務條例抗辯,我們可以用衡平法,以公義的原則,指出平民屋宇的不公義,包括違反城規會,甚至施政報告妥善安置的指引,來作出抗辯。」他說。

黃桂強說他的律師認為居民有勝訴。「平民屋宇的回遷資格以及所有手法是不合理的,我們要在法院提出控訴。」

黃桂強等人雖大都年長,但絕非烏合之眾,他們就像革命家一樣,有勇有謀。為了爭取妥善安置,除了上庭抗辯揭露重建的不公義之外,這批最後抗爭者還會提出司法覆核,對平民屋宇和市建局千瘡百孔的重建計劃,發動不斷的揭露及攻擊。

在有需要的晚上,這些“最後抗爭者”就在黃桂強家見面商量大計,如孫中山先生密謀革命一樣!圖片:黃桂強


平民屋宇和市建局突改變遷置安排,事前沒諮詢居民

根據城規會在2016年6月24日審核大坑西邨重建的會議紀錄 (留意p7第12項、p13第(o)項),運輸及房屋局在會中表示:「如申請人未能就遷置/調遷安排與現有租戶達成協議,便不應展開有關發展。」會議因而通過在規劃許可附加條款:「政府不應在有關的遷置安排事宜未獲圓滿解決前訂立重建計劃的修訂契約。」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21年10月的施政報告,再次強調這一點,在宣布平民屋宇與市建局合作大坑西邨重建計劃時,她清楚表明重建的「先決條件是平民公司必須妥善安置原有租戶」。 

可是隨着平民屋宇引入與市建局合作後,他們對這些鐵一般的「妥善安置」要求,充耳不聞,兩者更突然改變遷置居民的安排。翻查文件,在2021年3月9日,平民屋宇在邨內發通告,指已經與市建局在一天前簽署了合作備忘錄,雖然重建關係到居民的福祉,但平民屋宇沒有向居民公開備忘錄內容。之後平民屋宇和市建局在2021年聯合向城規會作出規劃申請,就在這時突然改變城規會在2016年所批准的重建方案。

平民屋宇在2016年向城規會建議在重建的過渡期在原邨安置居民——此方案是把尚未重建的大樓會用作臨時遷置受影響的居民。但根據城規會在2021年12月10日的會議紀錄(留意p12(n)(o),p15a),平民屋宇和重建局把2016年的方案DQ了!在新的申請中,重建局和平民屋宇聲稱「舊樓沒有升降機,實不宜把年長的居民暫時遷置至這些舊樓的較高樓層」,又指此過渡期安排需要翻新殘舊的單位並在大樓加設升降機,在技術上有困難,因此改為建議給予居民「租金津貼和特惠搬遷津貼」,即現時的回遷方案。

但居民指出,平民屋宇在通知城規會之前完全沒有通知居民遷置安排的改變。黃桂強說,平民屋宇之前對居民說先起二幢,把這兩幢的居民搬去邨內其他座數,完成興建這兩幢大樓,就將所有1200多戶居民搬入去,居民也大致接受這個安排。令人驚訝的是,平民屋宇是在得到城規會批准規劃申請後,才在2022年1月7日發信,連同《大坑西新邨重建項目资料概覽》(2021.10印制),通知居民將會用特惠津貼作為補償作遷置安排。

「我及我認識的鄰居都是隨同此通知才首次得知以搬迁津貼代替原區安置,這是我們第一次知道這件事,在此之前根本沒向居民作任何通知或諮詢,更沒有通知我們已經決定不在原區安置我們。」居民郭基權說。

平民屋宇在2016年向城規會建議在重建的過渡期在原邨安置居民——此方案是把尚未重建的大樓會用作臨時遷置受影響的居民。圖為2021年12月10日的會議紀錄截圖,在新的申請中,重建局和平民屋宇聲稱「舊樓沒有升降機,實不宜把年長的居民暫時遷置至這些舊樓的較高樓層」,又指此過渡期安排需要翻新殘舊的單位並在大樓加設升降機,在技術上有困難,因此改為建議給予居民「租金津貼和特惠搬遷津貼」,但居民指事前平民屋宇並沒有諮詢他們。

獲得重建批准後才通知居民遷置方案,被指「偷天換日」

郭基權相信,由於城規會在開會時並不知道居民未被通知和諮詢,只在諮詢期間知道居民普遍關注重建的安置安排,於是批准規劃申請。根據以上的會議紀錄,城規會只在給出批准時加上“指引性質條款”,寫上:「在諮詢期間,就遷置安排加強與受影響居民的溝通,改善遷置安排(如適用),以處理他們的關注。」據了解,指引性質的條款沒有約束力,只是給規劃申請者作為考慮。

他估計平民屋宇在2021年10月將有關特惠津貼的概覽小冊子交給城規會,讓他們以為平民屋宇有諮詢居民,之後平民屋宇才發這小冊子給我們,假扮有諮詢居民一樣,實質沒有。「這是偷天換日!」他說。

郭基權指出,由於在2021年12月10批准重建規劃申請的會議上,城規會要求平民屋宇就遷置安排加強與居民溝通,平民屋宇為要吻合其指引,就立即做了一些動作「證明」自己開了居民大會,加強與居民溝通,但根本沒有發生。根據房屋局給居民的信件,平民屋宇向房屋局聲稱舉辦過16場有關重建計劃的講解會,郭基權質疑資料是造假的,目的是告訴城規會自己有與居民溝通其計劃,實際上沒有。

根據房屋局給居民的信件,平民屋宇向房屋局聲稱舉辦過16場「大坑西邨重建計劃」講解會,郭基權質疑資料是造假的,目的是告訴城規會自己有與居民溝通其計劃,實際上沒有。圖片:郭基權


「根據房屋局發給居民的信件,平民屋宇稱其委託的鄰舍輔導會社工隊已舉辦過16場講解會,接觸過700個租戶,但我問過很多街坊,他們毫無印象,我在邨內都毫不知情!」郭基權說。

待續…


透視報編輯部


在下一集,我們繼續揭開大坑西邨重建的黑幕,究竟平民屋宇和市建局簽的合作備忘錄是否有剝削居民的條款?市建局會否向本報公開備忘錄內容? 收到《透視報》尖銳的問題,市建局和平民屋宇將如何回應?面對平民屋宇入稟控告收回單位,大坑西邨居民是否必定輸? 想知道申訴組如何作出渾身解數,扭轉劣勢,請看我們的下一集,明天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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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留言支持大坑西邨的居民 今時今日的香港不可再以強權壓迫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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