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尋真相1:甘神父重開歷史  平民屋宇疑第二次欺騙居民(一)

《透視報》早前一系列的調查報道,詳細揭露平民屋宇以法律手段威迫居民簽署退租協議,否則失去回遷權,還要支付法律及法庭費用,逼居民搬走!

我們相信逼居民搬走,目的並非簡單為了重建,而是只要居民遷離,他們便失去群眾抗爭的力量,難於爭取平民屋宇須履行政府要求的“妥善安置”,更難於抵擋未來的剝削! 退租協議並沒有承諾居民必然可以回來,也沒有雙方的聯絡,試問平民屋宇又怎樣可以聯絡居民搬回來!?

五年後就算平民屋宇訂立嚴苛的資格審查,又或者再重複無理的DQ(龍門任它擺)取消大部份居民的回遷資格,只要逐個做,居民單打獨鬥,根本不能得到傳媒關注,平民屋宇就算強搶居民居住權,居民也肉隨砧板上,只能眼白白失去居所,到時正式失去大坑西邨的回遷權!

不少居民相信平民屋宇的手段是要巧取豪奪租戶的單位,改作首置來賣樓賺錢!種種跡象令我們合理地懷疑,這是在光天白日之下極有可能發生的瞞騙。

我們相信逼居民搬走目的並非簡單為了重建,而是只要居民遷離,他們便失去群眾抗爭的力量,難於爭取平民屋宇須履行政府要求的“妥善安置”,更難於抵擋未來的剝削!在平民屋宇的法律威逼的手法下,大部份租戶已經被逼離開,一離開後,他們的家門會被平屋上鎖。圖片:透視報


平屋重複類似手段  涉嫌逼走居民後不賠償 

當大家以為這種悲劇是第一次發生在大坑西邨居民身上,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原來平民屋宇重複以類似手段,逼走居民之後不賠償。

第一次發生在1950年代末,當時平民屋宇清拆光民村,村屋是居民自己以租購合約、或全資買下的,但平民屋宇沒有履行合約承諾,並沒有賠償給居民。住戶被徙置到不同的公屋,包括黃大仙、東頭邨徙置區公屋,後期有些被徙置到白田上村,當中有些居民申請回來大坑西邨居住,有些繼續留在租金便宜的徙置區公屋。對於所有光民村的居民,平民屋宇也沒有提供合約規定的賠償屋宇,也沒有作出現金賠償,居民白白失去居所。

這成為大坑西邨第一個冤案,而當年的證人是一位意大利人,他的名字是甘浩望神父,Father Franco Mella!

有人或許認為這是涉及原居民面對的不公義,與其他大坑西邨居民無關,但事件讓我們透視平民屋宇的手法,讓居民判斷究竟這個機構是否可信,居民應否坐以待斃,等待或會失去回遷權,還是應該現在就開始抗爭!

房屋局一直不厭其煩的重覆著同一個平民屋宇的故事:最近立法會秘書處在3月15日向居民的回信中再次引述房屋局說平民屋宇深入了解居民對重建的意見和需要,反覆修訂安置方案(居民說從沒有聽過!),已經做了多少場講解會(居民對這些講解會聞所未聞)解釋安置方案,認為他們的方案能夠妥善安置居民,並指出大部分租戶已經接受安置安排,並已交回單位,反映單位安排普遍獲得租戶認同(這是明目張膽的說謊)。政府明顯的包庇著平民屋宇,而巧合地這種包庇跟半世紀之前很相似,讓我們在調查報道揭示出來。 

平民屋宇是否一個負責任的機構,它的本質是什麼?我們會在這新一系列的調查報道提供事實,更多的呈現有關平民屋宇對待居民的真相,讓公眾作出判斷,讓居民計劃下一步應該怎樣走! 或許我們呈現的真相,會令政府的疑似包庇的謊言無可遁形! 如果這是一個世紀醜聞,那麼我們又明白了為何涉嫌誤導居民簽署退租協議,令抗爭失敗,的關注組以及譚國僑等人,一直沒有向傳媒介紹原居民面對的不公義了!

當大家以為這種悲劇是第一次發生在大坑西邨居民身上,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原來平民屋宇重複以類似手段,逼走居民之後不賠償。圖片:透視報


原居民自1970年代開始抗爭   甘神父出現重開歷史 

讓我們由居民的抗爭說起。今天大坑西邨居民不敢遊行反對重建的不公義,但原來他們上一輩自1970年代已經進行絕食抗爭,把自己面對的不公義公諸於世!

而甘神父自1980年代便加入,帶領光民村居民爭取權益,曾經在平民屋宇董事李福樹的辦公室外絕食,在李國寶家族擁有的東亞銀行中環總行門口靜坐,但最後都得不到結果,為此甘神父一直耿耿於懷。隨着時間的過去,這批抗爭的居民以及幫過他們的甘浩望神父,慢慢被人遺忘,沒有人再知道曾經發生過的激烈抗爭,也沒有人知道甘神父就是其中一個協助者。 

世事冥冥中就有主宰,隨著平民屋宇逼令居民於3月15日前搬走的限期到臨,大坑西邨清拆的新聞在香港廣播,吸引了一位罕客到來,把這個歷史重新打開! 

3月16日(週六)下午三時,「大坑西邨居民既原居民申訴組」的黃先生在邨內街站舉行該組織的第一次記者招待會,向記者公告平民屋宇對居民的不公義。差不多黃昏時分,記者早已離去,附近仍有到邨內拍照的市民。一位年長的外國人突然出現在申訴組的街站,申訴組的成員Jacky Tsang上前跟他寒暄,介紹居民的情況,再遞給他枱上的新聞稿。

這人說著流利的廣東話,由於他的聲音熟悉,站在旁邊的我們認出他。「你是否甘神父?」他向我們一看,「是啊!」甘神父是一位意大利神父,由1970年代來港後,便不斷作出社會行動,為面對不公的貧苦大眾伸冤。多年前我們因居港權問題,訪問過一直與爭取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父母們留守金鐘的甘神父,今天在大坑西再遇。 

甘神父說自己是看到新聞希望來此支援留守的居民,在得知道大坑西邨的重建黑幕後,他搖頭的說:「即是有人騙了一次居民,現在再(疑似)騙多一次。」圖片:透視報


Jacky這時提及自己是原居民,就這樣甘神父才發現這裡竟然有30多年前自己幫過的光民村居民。他立即把以往如何與原居民一起爭取拆屋賠償的事蹟,告訴Jacky和其他人。

「平民屋宇拆光民村居民的屋,但不賠償,居民一毫子都冇!」甘神父說。他再指著背後的平民屋宇辦事處,說「他們的屋邨辦事處,我以前常常來這裡請願。」在街站站著的幾位居民,知道他就是有名的甘浩望神父,都很雀躍,因為知道他是很有經驗帶領社會運動的,如果他能夠加入居民爭取“妥善安置”的抗爭,將會是一個新力量!

甘神父說自己是看到新聞希望來此支援留守的居民,在得知道大坑西邨的重建黑幕後,他搖頭的說:「即是有人騙了一次居民,現在再(疑似)騙多一次。」

甘神父說想幫助居民,也有很多當年請願的剪報以及資料,想帶給原居民看,於是約了他們和本報在隔天星期日見面。

Jacky Tsang (右)這時提及自己是原居民,就這樣甘神父才發現這裡竟然有30多年前自己幫過的光民村居民。圖片:透視報


上星期日(17日)下午兩點,當天的天氣微涼,春風和煦。甘神父準時到達,隨即我們與他到黃先生的家見面,這裡是申訴組經常聚集商討爭取大計的地方。甘神父坐下後,便打開他帶來的一個背囊,拿出一個個塑膠文件袋,裡面載著發黃的剪報和信件,紀錄了一代人的抗爭。

多年來由於事件仍未解決,所以他把這些抗爭資料一直保留。這時候Jacky剛剛到達,立即小心翼翼的把他的剪報和信件拿出來,甘神父指著其中一份剪報裡他與居民拉著的一幅橫額,便從袋中拿出了當年的藍字白底的抗議橫額,寫著“爭取正義到底”,它的一切顏色都沒有變,就像昨天一樣。 

「他們當年竟然寫信給魯平。」Jacky看到其中一封信,驚嘆上一輩人的膽量,一邊對申訴組黃先生說,一邊小心翼翼的把信件整理好 ,裏面還有一疊剪報是關於東亞銀行李國寶家族的,他們是平民屋宇的主要董事。大家見到這些歷史資料如獲至寶,黃先生就負責帶去他的辦公室影印及掃描。

多年來由於事件仍未解決,所以甘神父把這些抗爭資料一直保留。圖片:透視報


純熟的抗爭者甘神父  氣定神閒為居民策劃行動 

甘神父氣定神閑的問有關原居民和其他居民現在的情況。

原居民告訴他,他們回來大坑西邨,沒有獲得如租購合約或出售協議訂明的賠償一間屋,而是跟其他人一樣要付租金的。Jacky說「原居民有租購合約,他們們當年清拆我們的屋,為何我們變了租客?!」甘神父一聽就知道什麼事,藐視的說「居民要付租金,即是不是賠償!」

Jacky不滿退租協議訂明居民回遷的時候需要經過資格審查,反映隨時他們會失去居住權,也因為退租協議的魔鬼細節而拒絕簽退,因此成為59名被平民屋宇入稟控告,要求交回單位的其中一位居民。「我們要求一屋換一屋,無條件續約,不可逼我們走!」他說

甘神父說:「立法會的議員怎麼說?」坐在旁邊的我們把居民聯絡所有立法會議員,但每一位議員也不回覆、拒絕幫助他們的事告訴甘神父。

對抗議純熟的甘神父立即問到:「你們有沒有考慮法援署? 我們也可以到法援署抗議,去給他們壓力。」 想都不想,他就說一個星期後去;不到幾分鐘,就決定四個人去;又不到幾分鐘,已經決定了到法援署請願的日期!

甘神父問:「議員有沒有試過在立法會見你們?」 

黃先生說:「我給了三次信給兩個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和狄志遠,也沒有回覆我!」

甘神父再問:「有沒有去東亞銀行請願?」知道沒有後,他想也不想便說:「可以去……1989年30年前我去了。」 

甘神父指出政府有責任幫助居民,同時向申訴組黃先生建議說:「未來也可以遊行去政府總部!我是共產主義者,如果是共產主義,政府更加是應該支持你們,為何支持有錢佬?共產黨是應該關心平民的。」他倆立即一起商討未來一些行動。

這是一個堅持與人民走在一起的左派抗爭者的態度。

在黃先生的家,甘神父(中間)指出政府有責任幫助居民,同時向申訴組黃先生(右1)建議,未來也可以遊行去政府總部,他倆立即一起商討未來一些行動。他說:「如果是共產主義,政府更加是應該支持你們,為何支持有錢佬?共產黨是應該關心平民的。」圖片:透視報


平屋清拆光民村居民購買的屋  沒賠屋也沒賠錢 

他們決定了行動之後,我們便開始與他的訪問,回憶三十多年前與居民一起抗爭的日子。由於時間過了很久,甘神父未能記得不同行動的細節和年份,我們要從他紀錄行動的剪報中,作出對照把事件的時序和詳情,準確的排列出來。 

讓我們先把時光倒流至1950年代。 

1952年,石硤尾九龍仔的木屋區發生大火,燒毀大量位於大坑西邨現址的寮屋,政府聯絡一班紳士組成平民屋宇有限公司(The Hong Kong Settlers Housing Corporation Ltd.),並以低地價(1元港幣)賣地給平民屋宇在區內興建及管理「光民村平房區」安置災民(平房區俗稱徙置區,由當年的慈善團體興建,屬於香港早期的公共房屋),共建了492間平房,以供租債或分期付款購買。當時很多災民以“分期付款租購合約”(Agreement for Hire Purchase 分期付款協議)買下光民村的平房石屋,以每月$35元租金作為供款,供滿港元$2940為止,單位就屬於租戶的了。也有居民與平民屋宇簽訂Agreement for Outright Sale (直接出售協議),以一筆過付款港元$1475購入石屋。

右邊七層的是大坑東,左邊的平房就是光民村二區。

根據居民與平民屋宇簽訂的租購合約(見下圖),平民屋宇一起首便訂明:政府已允許撥此地段予該公司,並保證他們在該地段上所建租債或出售之房屋由建築完成日起計的十年內政府不予干涉,「除非該地因公共目的需要時則不在此限但上有此等事情發生政府當出資在他住建屋以補償之」。 他們簡單的意思是指,倘若真的收地,政府會出資在另一地方重新建屋給居民。

其後政府在1958年通知光民村200多戶居民收回該地發展,並清拆光民村,用該地興建大坑西邨。根據2011年3月9日的立法會會議紀錄,政府在1961年撥出土地以優惠地價賣地給平民屋宇興建及管理大坑西邨作廉租屋之用,更貸款1千萬(每年5%利息)元給平民屋宇興建屋邨。我們翻查當年的地契,訂明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須在批出的土地上,興建至少1 600個單位出租給“persons of small means”(低收入人士)。

平民屋宇時任董事李福樹(平民屋宇現任董事、東亞銀行執行主席李國寶的爸爸)在1961年5月26日,發信給光民村居民,要求他們幫助搬出,讓平民屋宇興建大坑西邨,目的是為了將來他們的“久居”,也保證將來就算要清拆,政府也當出資在他處建屋以作補償。根據原居民所說,平民屋宇沒有履行這封信和合約上的承諾,也沒有對兩批受遷拆影響而失去私人物業的居民,作出任何賠償,居民被政府徙置到其他地區的徙置區公屋居住,包括東頭村和黃大仙的七層的徙置區,由業主變了租客! 

圖為平民屋宇時任董事李福樹(現任董事東亞銀行執行主席李國寶的爸爸)在1961年5月26日,發給光民村居民的信。


大坑西邨在1964年建成,當時只有7座,之後1981年民泰樓建成後,全邨共8座,用以安置因受收地清拆影響的光民村居民,和其他貧苦大眾。一些抵受不到徙置區衛生環境惡劣的前光民村居民申請搬入大坑西邨居住,但他們也是租客,要支付每個月60元的租金(徙置區公屋的租金只是十多元)。情況很清晰了,雖然收了居民的購屋錢及供款,但平民屋宇沒有分配大坑新邨單位給他們,也沒有金錢賠償,居民完全得不到合約上訂明的賠償房屋。甘神父說 「平民屋宇拆了人家的屋,應該要負責,賠償給居民!」

搬入大坑西邨的居民一直單純的,以為大坑西邨的單位就是屬於他們,但從未有質疑為何仍然要付租金? 根據1987年6月14日的《快報》報道,政府在1974年第二輪收地,清拆餘下的光民村村屋,當中有大約140戶曾經向平民屋宇買了石屋的居民。根據政府早年回覆這批居民的信件,在1974年政府收地而房屋被清拆的居民,由於已經過了十年期,政府拒絕提供補償房屋給他們,只徙置他們到深水埗白田上邨的公屋。這一班住在白田上邨的光民村原居民對權益的意識比較高,知道被剝削了,因此開始了走在街頭,爭取賠償之路!

根據原居民Jacky提供的圖片:單箭咀是大坑東邨,雙箭咀是大坑西村,三箭咀是還未拆的光民村,應該是將於1974年拆的光民村,之後他們被安置到白田上邨。圖片:Jacky提供


80年代末路過中環見居民請願  與他們一起行動 

甘神父還記得1987年的某一天,他經過中環立法會大樓見到一班婆婆靜坐。「我問他們發生了什麼事,他們說他們是光民村的居民,敖道基先生是他們的領導人,他說他們爭取賠償。」當時敖道基已經70歲,而他帶領作出請願行動的多數都是70多歲的老人,以婆婆為主。

《快報》的報道也紀錄了居民,年齡由68至95歲,已經在立法局大樓門外露宿第38天,以及自1974年,先後九次到立法局及十次到港督府請願,他們三次遞交請願信,但三任港督包括麥理浩、尤德、衛奕信都拒收。

根據當年的報道,有147戶曾經向平民屋宇買了石屋的居民,他們的石屋在1974年被清拆,之後被徙置到白田上邨的公屋,而請願的居民相信是來自白田上邨的前光民村居民。居民認為自己的平房被清拆,居民最少應該獲回一間屋,或相等於一間屋的現金賠償,但分文未得,且“由業主變租客”,居民指政府包庇平民屋宇,並打算向法院追討賠償,總賠償額接近三千萬元。

當時敖道基已經70歲,而他帶領作出請願行動的多數都是70多歲的老人,以婆婆為主。 圖片:SCMP截圖


立法會之後休會,達兩個月的請願隨之停止,同年十月復會後,光民村居民返回原處請願,政府隨即行動。根據《南華早報》同年10月23日的報道,副布政司向法庭最終申請禁制令,禁止這些老人家在立法會門外露宿。同日,最高法院頒布禁制令,但老人家們拒絕離去,並揚言會絕食! 

當時的殖民地政府完全不理會居民遭到的不公義,就連報章也和應政府,對他們作出諷刺!這與今天香港的傳媒對待大坑西邨居民很類似,令人慨嘆歷史的錯誤是會重演的,一些傳媒對弱勢的冷漠千古不變!

《快報》當天的報道寫道:「只要巧妙地打著人道的旗幟,盡可獲得“香港式自由”所包庇,法外容情能人所不能,一再超越底線。。。因為人道是無堅不摧的武器,豈能善而用之,在現今尺度範圍內,大可“打橫行”。一眾都七老八十號毫無反抗能力,反而是最佳的防禦。」 

反而《新報》對光民村居民面對的不公義有同情心,在10月26日刊登圖片,寫到:「大坑西居民由73年開始的馬拉松請願行動,至今有關當局仍未有答案,他們的權利還有誰關心?」 也有人寫信到《南華早報》譴責律政司通過法庭發出禁制令,侵犯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 

甘神父還記得1987年的某一天,他經過中環立法會大樓見到一班婆婆靜坐。自此,他便與居民們一起行動。

《新報》對光民村居民面對的不公義有同情心。圖片:《新報》截圖


《華僑晚報》、《東方日報》記錄了平民屋宇沒賠償單位 

事件隨著立法會的絕食逐漸曝光。我們在一個發黃的1988年1月7日《華僑晚報》的剪報裏,發現了非常重要的證據——以上提過平民屋宇在租購合約裏指政府若然收地作公共用途,必會興建賠償樓宇在他處,根據該新聞報道,原來政府有履行承諾,反而是平民屋宇涉嫌侵吞財產。

《華僑晚報》的報道先寫出當天的新聞:「居民代表一行十餘人,今早十時特前往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辦事處,要求會見該公司董事兼秘書李福樹,進行賠償交涉,但由於該公司無人出面接見,至令索償行動未果。」之後《華僑晚報》記述了,大坑西原居民於1958年受政府徙置政策賠償,「惟香港政府將賠償樓宇交與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該公司竟將政府賠償予村民的屋宇出租牟利,大坑西村民曾多次與該公司交涉而無結果,該村居民曾到法律援助處,廉政公署及當政府有關部門援助。」

該報道指出:「李福樹亦三次約見居民及其代表,與該公司董事兼則師周耀年,董事兼秘書李福樹,董事林植豪開會,保證在大坑西新村最後一個建築地盤建成「民泰樓」時將賠償樓宇交回給居民,但現今民泰樓已建成,該公司仍未將樓宇交回。」 報道繼續紀錄,居民代表於1月7日早上前往該公司交涉,「但職員以當事人不在為由,拒絕該村民代表逗留辦公室內,而村民十餘人至今仍然逗留在現場,要求會見李福樹,他們說會一直逗留至下午李福樹回來為止。 」

我們在一個發黃的1988年1月7日《華僑晚報》的剪報裏,發現了非常重要的證據——原來政府有履行承諾,反而是平民屋宇涉嫌侵吞財產。圖片:報章截圖



《東方日報》在1988年4月27日的報章,報道居民絕食事件時也確認了這一點:「光民村事件持續已逾十年,政府於59年收回大坑西村發展,居民被安置入住白田上村公屋單位,居民聲稱發展商當時口頭承諾在最後落成一棟樓宇,撥出單位分配給他們。」報道指,當大坑西邨最後一棟樓宇民泰樓落成,「居民指當局未履行口頭承諾,七四年起多次交涉無結果。」 

《南華早報》當天的報道指出「They had petitioned the Government over the past 20 years, but could not get a positive result. They had even applied for legal aid to sue the company, but it was denied because of a lack of evidence.」(居民已經向政府請願了20年,但一直未能得到正面結果。他們甚至申請法律援助起訴該公司,但因證據不足而被拒絕。)

《新報》在4月28日報道同一單絕食事件時指出,政府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委託平民屋宇興建多層樓宇,提供居民賠償單位。「但當樓宇建成後,居民一直未能獲得賠償單位,而屋宇公司多番藉詞推搪。居民30年來多番向各政府部門求助,及向屋宇公司理論! 但兩者互相推卸,以致現在仍無結果,他們甚至在去年中於立法局外靜坐達一個月,但最後遭當局發出禁制令阻止。同年十月,再函屋宇公司要求將大坑西新村屋宇單位,及出租該單位的多年租金一併交回他們,該公司並無答覆。」

《東方日報》在1988年4月27日的報道居民絕食事件時,提及居民聲稱發展商當時口頭承諾在最後落成一棟樓宇,撥出單位分配給他們。」報道指,當大坑西邨最後一棟樓宇民泰樓落成,「居民指當局未履行口頭承諾,七四年起多次交涉無結果。」 


甘神父加入抗爭隊伍  協助居民策劃行動! 

甘神父發現原來這些居民自1970年代已經開始爭取,足足20年,主要通過寫信給平民屋宇和政府部門,也在政府總部和立法會靜坐,高峰期有三十幾個居民參與,但苦無結果。根據甘神父的記憶,當時參與抗爭的有10至15個光民村原居民,大都是七八十歲的婆婆。

自1987年開始,甘神父便與居民們一起行動,而為了加強對平民屋宇的壓力,他開始帶領居民直踩平民屋宇董事李福樹的會計師樓辦事處! 



1988年4月26日,在甘神父陪同下,20名大坑西光民村居民,到達金鐘道海富中心11樓李福樹會計師事務所(裡面附設平民屋宇的辦公室)。他們要求會晤公司負責人但不果,於是在會計師樓門外張開抗議標語,並在對開走廊靜坐,會計師行職員報警求助。「昨午12時許,各人在甘約望神父陪同下,往上址一間會計師樓追討不果, 逐於走廊扯開橫額,表示要靜坐絕食,直至有結果為止,警員亦奉命在場陪同。」當年一篇新聞報道寫到。

其後十二名居民,包括四男八女,年齡70至97歲,繼續通宵露宿及絕食,居民要求平民屋宇給予他們配屋權或歸還租金,並要求房署及該公司人員三方面談判解決,也希望法援署能援手起訴有關毀約公司。「我們絕食了兩天。」甘神父回憶道。

他的方法終於有成果!

根據《新晚報》的報道,絕食超過22小時後,一名75歲老婦捱不住嘔吐和暈倒,需送院救治! 同日,李福樹對絕食的居民提議,讓他們聘請律師對事件作出研究及仲裁,答應會接受律師的建議。「李福樹與居民開會,說你們聘請一位律師作出仲裁,如果律師說我們不對,需要賠償,我會賠償給居民。」甘神父說。

他便立即去找同一座大廈的李柱銘大律師幫忙。「李柱銘叫我們去找何俊仁,於是李福樹與我們和何俊仁一起開會。在會中,李福樹說“你們發一個文件給我,我們會考慮”。」甘神父回憶道。

居民以為李福樹會應承賠償,怎知道很快換來失望,平民屋宇最後食言。「平民屋宇的董事局發信回覆何俊仁,說李福樹無權代表董事會作出提議。」 

同年9月16日,甘神父陪同8名居民再到李福樹的辦事處外絕食,要求與李福樹見面商討賠償, 但公司對他們說李福樹不在,他們通宵留守,平民屋宇威脅會驅散居民,居民楊然不會離開並會絕食。

1988年10月4日,十一名居民再到平民屋宇公司門前靜坐,抗議該公司「盜竊」政府給這些受影響居民的賠償費。居民要求會見李福樹,但平民屋宇發言人表示李還在開會,無瑕接見前來談判的居民。 

10月5日《東方日報》的報道寫道: 「組織這次行動的負責人敖道基強調 :1958年政府通知大坑西光民村二百多戶居民收回該地,並承諾賠償。但這批政府賠償費並沒有付給受影響居民,而被平民屋宇公司「侵吞」了,因此他們曾多次舉行抗議行動,但至今仍未有結果。」


1988年4月26日,在甘神父陪同下,20名大坑西光民村居民,再到金鐘道海富中心11樓李福樹會計師事務所(裡面附設平民屋宇的辦公室),他們要求會晤公司負責人但不果,其後十二名居民,年齡70至97歲,繼續通宵露宿及絕食,居民要求平民屋宇給予他們配屋權或歸還租金。圖片:報道截圖


無論計劃如何精密,真相是不會被埋藏的!

曾任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的李福樹是李福樹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生於名門望族, 父親李冠春是東亞銀行創辦人之一,網絡估計他的身家達40億,也是東亞銀行董事。不知道是否會計師是出名“懂得計數”,因此身為平民屋宇董事的他,能夠想出了那麼多方法,最後導致居民失去居所? 

無論計劃如何精密,就算隨著時間的過去,真相是不會被埋藏的,而是會通過一些人物浮現出來。天意讓散落在大坑西邨的原居民重遇甘神父,相信這就是上天的主宰!誰主真相,原來一直不是由埋藏真相的人所操控,真相會有天在黑暗中浮上來,成為亮光,讓我們看到人的真面目!

我們現在計劃這一輯的調查報導有三集,此乃第1集。 在下一集,我們繼續追蹤30多年前的居民抗爭,被平民屋宇拒絕賠償的居民,能否在甘神父的帶領下得到賠償? 居民之後又發生了什麼事?這位熟練的街頭左派抗爭者,又會如何幫助整體的大坑西邨居民扭轉乾坤? 


透視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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